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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数字版权 规范网络转载

专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

张 贺

2014年06月13日08:0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2014年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简称“剑网2014”专项行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就“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背景是什么?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阎晓宏:近年来,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总体上网络版权保护水平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不断出现的网络新技术和新应用,往往会造成大量未经授权使用作品的侵权盗版的出现,网络侵权盗版现象还比较严重,网络版权执法依然面临着严峻挑战。

  切实抓好“剑网2014”专项行动,确保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取得预期效果,对于全面提高新技术条件下的版权执法能力,依法治理网络空间,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激励自主创新,促进文化发展繁荣都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剑网2014”专项行动有哪些重点任务?

  阎晓宏:“剑网2014”专项行动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保护数字版权。重点围绕文字、影视、音乐、游戏、软件等作品的数字版权保护,加大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二是规范网络转载。通过查办案件和引导规范两个手段,组织网站开展自查自纠,加大主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网站版权监督审核,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引导报刊社与大型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措施,形成网络转载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

  三是支持依法维权。积极推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表版权声明的做法,支持传统媒体规范版权声明,推动网络版权保护自律。鼓励、调动权利人维权积极性,引导支持权利人采取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刑事报案等手段,开展正当维权,主张合法权益。支持权利人采取实施通知——删除程序、申请民事诉前禁令等法律手段及时制止侵权。

  四是严惩侵权盗版。加强对新闻网站、音视频网站、文学网站、游戏网站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活动;严厉打击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搜索链接、广告联盟接入、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托管、互联网接入等违法网络服务行为;重点规范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等网络载体的版权经营行为。

  记者:与往年的“剑网行动”相比,“剑网2014”专项行动有哪些工作特点?

  阎晓宏:“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继续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开展治理行动,突出打击重点,集中力量抓大案要案,依法严处一批侵权大要案件,震慑侵权盗版违法者。另外,与以往的专项行动相比,本次专项行动还将打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纳入重点任务之中,并通过规范网络转载行为,推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建立合作机制,引导权利人采取多种渠道进行维权等方式,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国家版权局将积极推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等传统媒体发表版权声明的做法,推动传统媒体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将指导行业协会制作传统媒体版权声明指导范本,规范版权转载声明,积极引导传统媒体与新闻网站、文学网站、音视频网站开展合作,形成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


  《 人民日报 》( 2014年06月13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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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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