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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擬委托華北局辦“大黨報”
作為對中央工委會議的回應,毛澤東於3月7日以中共中央名義致電中央工委,其中有一段專門談到“大黨報”時說:“華北局成立后,大黨報應如延安《解放日報》那樣,是同時代表中央和華北局的報紙,由中央負責,集中新華社(范長江、廖承志兩部分)、人民日報①、晉察冀日報在一起,有充分條件辦一個較好的報紙。其名稱似宜恢復《解放日報》······但現在中央尚無充分把握擔負供給經費和管理事務的能力。擬由中央會同華北局規定方針及計劃,交華北局辦理較為適宜。以上意見請交會議討論。”②
在這個電報裡,由華北中央局直接領導“大黨報”的格局清晰可見了。當時,中共中央領導機關還在轉戰陝北,還沒有設置“中央財政”,而華北局已有穩固的解放區,有財政機構,能夠承擔機關報的出版和發行了。
回溯黨報發展史,這也是有先例的,在抗日戰爭中創辦於延安的《解放日報》就是這樣的大黨報:它是中共中央機關報,同時又承擔西北局機關報的任務。由於戰爭形勢,延安《解放日報》還不能做到在全國范圍內的發行,它的主要影響力比較集中在西北地區,尤其是在陝甘寧邊區的范圍內。現在,隨著戰爭局勢向好的方向發展,辦一張這樣的“大黨報”重新具備了條件。中共中央決定,這樣的時機一旦出現,就緊緊抓住。
華北局轄區和負責人選確定
1948年3月21日,毛澤東、周恩來、任弼時率中央機關離開陝北米脂縣楊家溝,前往華北解放區。
根據毛澤東的電報指示,這年3月2日至3月27日,中央工委召集了有晉察冀、晉冀魯豫、華東、華中幾個中央局和分局負責人參加的會議,除了討論土地即土改問題之外,這次會議的中心內容是討論晉察冀和晉冀魯豫兩大中央局合並的事宜,確定華北局的管轄范圍即為原兩大中央局的管轄區域。會議還確定由劉少奇兼任華北局第一書記,由薄一波任第二書記,主持常務工作。這一人事決定在3月6日即得到了中央的批准。
傳達“兩報”合並決定
這次會議以后,關於《晉察冀日報》和晉冀魯豫《人民日報》合並的決定就向兩大報社的新聞工作者傳達了。根據現存的當時《人民日報》編輯卞仲耘的一封家信記載,4月9日,晉冀魯豫《人民日報》編輯部正式傳達了關於兩報合並的指示,宣布晉冀魯豫《人民日報》編輯部將離開武安縣河西村,前往新的駐地。該信原文為:“我們昨天才正式宣布走。我們和你們(指新華社總社)仍相隔40裡,我們距石家庄隻30多裡,據說靠近河邊。報社和《晉察冀日報》合並,另出一種新報,等報社弄妥后再去。據說《解放日報》不久就要出刊。”③這一段描寫與后來華北《人民日報》的創刊地平山縣裡庄是十分吻合的。
在4月初,駐在河西村的晉冀魯豫《人民日報》編輯部反復宣布要到兩個月后再動身前往新的駐地。從這個情況判斷,中央工委已在3月底的會議上確定了新的“大黨報”將在6月中旬創刊。 (連載二)
注釋:①指晉冀魯豫人民日報。
②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劉少奇年譜》,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出版,下卷第137頁。
③見卞仲耘1948年4月10日致王晶堯的信。
來源:《社內生活》2007月03月16日 第4版(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