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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論文]媒體是“潛規則”的開創者還是受害者?

——淺析“無冕之王”人在江湖的身不由己

王悅穎

2013年12月09日11:29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摘 要:一直以來,“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的記者,因為媒體的力量,其筆下常常能四兩撥千斤,記者的職業,也由此帶著一種神聖、崇高和擔當。但是今天,面對同行競爭的壓力,考核的疲憊,制度的欠缺,加之網絡輿論的開放、自由與混亂……記者更像新聞民工疲於奔命,終日游走在一條條心照不宣的“潛規則”下如履薄冰,允中守直的媒體風骨,時常被無孔不入的名?利鎖綁架,種種失范、失序、失德的現象,正前所未有地考驗著新聞人的良知與操守。

關鍵詞:潛規則 媒體 記者 操守 社會風氣

馬克思在《評普魯士最近的書報檢查令》中提到:“當你能夠想你願意想的東西,並且能夠把你所想的東西說出來的時候,這是非常幸福的時候。”的確,堅持原則、追尋真相是媒體所該秉持的工作態度,畢竟,作為新聞工作者,文字不應是飾演,情感不應經篩選。然而現實是殘酷的,功利主義總是在理想的外衣下佔據一些新聞人的靈魂,在社會轉型的特殊階段,利益關系的深刻調整,一方面令媒體的作用日益增大,另一方面也讓媒體人“節操失守”的風險增大。欲戴王冠,必受其重,當十八大報告將輿論監督與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並列,提升到新的高度,我們的輿論監督生態是否健康,我們的媒體從業者能否當得起這份信任?

一、“症結”所在

建筑工程有爛尾工程,新聞報道也有“爛尾新聞”。所謂“爛尾新聞”是指媒體對一些突發新聞的報道,開始時聲勢很大,但因為種種原因,對事件的發展和結果沒有持續關注,導致對連續發展的新聞事件的報道有頭無尾。在中國,被“胎死腹中”的新聞屢見不鮮,審時度勢、趨利避害早已是圈內默認並奉行的“行業慣例”。對於這類“潛規則”為何屢禁不止,甚至蔚然成風,究其原因,我認為有以下幾點:

(一)媒體喜新厭舊,注意力轉移太快

媒體每天都在追逐更為吸引眼球的事件,同樣,公眾也需要源源不斷的新鮮談資以供茶余飯后的消遣。因此媒體對突發事件的報道常常挂一漏萬,淺嘗輒止。一面是恨不得用上各種雷人字眼吸引眼球﹔一面,卻是過度依賴網絡、依賴技術、過度復制粘貼而缺乏現場、缺乏細節、缺乏心靈關懷的情感缺失。不少媒體更喜歡將真相簡單化,將矛盾事件尖銳化、對立化。特別是在網絡媒體時效性的壓力下,傳統媒體更加浮躁,甚至跟著網絡熱點跑,變成網絡爆料的轉發站,而放棄了認真核實、報道真相的媒體職責。

(二)負面報道遇阻,媒體先報后旁觀

某些熱點事件的批評報道一旦涉及有關單位的利益,他們就會立馬啟動危機公關,想方設法“捂”住真相、“堵”住追問、“拖”住處理。在訪問之初,記者往往會得到贊助商提供的“車馬費”,“懂行”的老油條自然順坡下馬,息事寧人。而對於“不識時務”的死腦筋,惱羞成怒的當事人則后發制人招術無窮:要麼推三阻四百般刁難,要麼謝絕採訪拒之門外,更有甚者,上下疏通恣意報復。

這令一些地方媒體在揭露事實真相的過程中束手束腳,瞻前顧后,既想將辛苦得來的成果公之於眾,又怕被曝光者四處施壓,到頭來稿子沒發成還惹了一身騷。於是,一旦突發事件發生,聰明的記者搶先一步,在有關部門未曾回過神來的當兒趕快推出報道,然后靜觀事態發展,不再輕易出手。因為很多記者有顧慮:負面報道會不會中途被拿下?

(三)地方媒體趨利,輿論監督“變味”

近年來,地方媒體大都靠廣告、發行收入自收自支,因此,一些企業和投資商便順理成章地晉升為媒體的衣食父母。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下,地方媒體的輿論監督隻能退而求其次,自動屏蔽掉有損恩客高大全形象的敏感信息,避重就輕地發一些不痛不痒的言論以填充版面,粉飾太平,輿論監督也就走形變味了。

(四)深化報道趨難,傳統媒體知難退

當新聞事件成為公共議題時,公眾不僅要追問事實真相,也關心誰來負責、怎樣善后,以及如何避免類似事件重演。然而,在中國這樣一個矛盾沖突頻發的環境下,真相往往表現為多種層面、多種形態的事實錯綜復雜地糾纏在一起,而很少呈現為涇渭分明的非對即錯、非黑即白、非正即邪。媒體沒有執法權,隻能通過深入細致地調查,冷靜客觀地分析,准確充分地報道,讓事實說話,讓受眾自己做出明確的評判,形成一定的輿論壓力,來促使有關執政部門改進工作。追根究底,做不做,怎麼做,還得看當事人自己的意願,此時,面對深化報道的難題,有的傳統媒體卻知難而退。

另外,在傳播學中有個“沉默的螺旋”理論,說的是人們在強大的主流意見場壓力下,怕被孤立,往往不敢表達自己的不同意見。目前,網絡輿論場的勢力已經足夠強大,這使得傳統媒體記者與編輯陷入這樣一種危險:在一條帶有強烈的社會情緒的新聞面前,“站立場”變成了第一位,還原與調查事實反而降到了次要位置。更有甚者,即使后續調查的事實與網絡民意的想象有所不符,媒體也不一定敢站出來撥亂反正。因為強大的網絡輿論壓力,會使這家媒體、這個記者感到壓迫,乃至自動噤聲。

二、對“症”下藥

100年前,美國著名報人普利策曾經說過:一個憤世嫉俗、唯利是圖、蠱惑民心的媒體,最終會制造出像自己一樣卑劣的民眾。兩年前,《世界新聞報》這家因揭露他人丑聞而成功的報紙,最終因喪失職業操守的丑聞而自掘墳墓。這些無一不警示我們,媒體在進行各種報道特別是輿論監督時必須勇於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知難而退、延誤報道時機,隻能讓媒體在謠言的傳播中失去公信力。

然而,記者如何從根本上擺脫“潛規則”的桎梏,在探尋真相、引導輿論時如魚得水、張弛有度?我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高瞻遠矚,知微見著

新聞媒體決不應把輿論監督當作開辟市場、贏得讀者的工具,要有全局觀念,在針砭時弊的同時,把問題放在時代大背景和政治大環境中考慮,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引導讀者從大處著眼,在憤慨之余看到希望,從個別之差看到整體之良。

(二)健全法制,提高覺悟

“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這是新聞人的理想,也是新聞人之奮斗的目標。因為有他們,十年冤獄終得昭雪﹔因為有他們,腐敗官員紛紛落馬﹔因為有他們,公理和正義回到弱者身邊。我們的社會要求記者在履職過程中,承擔公眾的托付,維護人民的利益。而反之,我們的體制是不是同樣回報給了記者“干事業”的動力,比如安全感、歸屬感、榮譽感?相關部門又是否都能自覺接受監督、並有及時糾錯的勇氣?

常言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想要徹底杜絕整個行業的不正之風並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但我一直堅持的一個信念是,改變不了大環境,就改變小環境,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你不能決定太陽幾點升起,但可以決定自己幾點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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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立娟(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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