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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媒體中心化”趨勢下的電視內容生產轉型

馮瓊

2013年12月13日13:58    來源:視聽界    手機看新聞

一、“去媒體中心化”內容生產方式:信息的傳遞與消費性的傳播文本

(一)新媒體平台信息的溢散與引爆

新媒體作為一個全新的平台,釋放信息的方式已經呈現出爆炸性的溢散,內容生產的發聲源從單一轉向多元,媒體傳遞的信息在受傳者身上並不能直接引起速效反應,不能隨意左右受眾的態度和意見。以微博為例,“即時發布”與“一鍵轉發”的功能加速了平台化信息的裂變傳遞,關注、評論、轉發的互動過程使信息呈現出基於信任鏈的病毒傳播,高度社會化的過程使信息呈幾何式增長,信息量的供過於求甚至會引爆社會公共事件,產生一系列傳播效應。2012年11月20日,重慶市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不雅視頻的截圖在微博上發布,並引發輿論熱議,經確認后被免去職務並立案調查,事件被網友稱為“63小時微博秒殺事件”。“秒殺事件”說明了新媒體平台上自媒體的發聲速度快,加之大眾獲取信息的來源與渠道多樣,對每個渠道的信息可信度有自己的判斷,公眾主導了公眾議程,形成后的公眾議程又影響了媒體,引爆了媒體議程。

傳統媒體帶給受眾的更多是全景式的信息被動接收,受眾在傳播過程中處於被動的地位,而在“去媒體中心化”趨勢下,受眾進行意見表達與信息獲取,新媒體漸趨成為公眾輿論場,網絡反腐的公共事件從“表叔”到“房嫂”再到“微博秒殺”,都是新媒體信息溢散、輿論引爆的結果。

(二)受眾本位的信息需求生產消費文本

媒體文化本身是可供娛樂和消費的,閱讀過程所帶來的愉悅可以是精神性的,非功利性的和審美的。在文化喧囂的媒體輸出時代,受眾接受媒體內容的主要動機是能滿足馬斯洛指出的人類基礎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需求等,即獲得精神上的滿足和愉悅,其媒體生產內容因大眾化、商業化、娛樂化等特征可以使媒體文本成為精神商品,這個過程是一種精神生活的消費行為。

受眾本位指大眾傳播媒介在信息傳播活動中以受眾為中心,以最大程度地維護受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滿足受眾獲取信息的需要。“去媒體中心化”到“受眾中心”的轉變,UGC(user generate content)的主動創造內容模式,使受眾能夠主導媒體生產內容,媒體呈現內容由受眾根據自己的信息需求來決定,依賴受眾的文化消費視覺來創造內容,充分滿足了受眾實現精神生活的欲望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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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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