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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津門案中案

王和岩

2014年12月05日16:26        手機看新聞

《程偉案中案》是我在《財經》雜志上發表的第一篇封面文章。

這是我第一次操作重量級的調查報道,在歷時約一個半月的調查中,僅憑一句不知涉案人數、姓名的傳聞,我五赴天津,通過一次次踏訪調查,將那起發生已一年半卻被權力封鎖得嚴嚴實實的司法腐敗大案,拼圖般一點一滴完整還原,公之於世。這篇文章雖不是我十幾年調查記者生涯中影響力最大的,卻是我作為一名調查記者走向成熟的開端。

2006年4月下旬,《程偉案中案》在《財經》雜志發表時,我入職《財經》大約半年。該文分上下兩篇,一萬余字,詳盡地披露了1949年以來中國司法領域涉案金額最大的腐敗案。報道一經刊發,方方面面均有反應,我也初次感到了作為調查記者的那份職業榮譽。

說來湊巧,得到這個選題純屬意外。2006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在編前會上,編輯稱,聽說天津海事法院發生了一樁會計涉嫌貪污、挪用6000萬元公款和執行款的案件。編輯原安排另一位同事做,后因她離職,選題落在了我頭上。

托朋友私下打聽,此事得以証實,卻引起了天津有關方面的警覺,一再追問消息來源,並稱案件處於保密階段,嚴禁報道。

向編輯部匯報后,大家很興奮,斷定這是個不小的案件,領導派我去天津了解。此后,一樁長達40天、五下天津的調查採訪在我第七年的記者生涯中徐徐展開。

初下津門

那時,我心中一點底都沒有,一是信息有限﹔二是近在咫尺的天津如天涯般陌生,我一個人都不認識。2月22日,忐忑不安中,我動身前往天津。

第二天上午,經朋友幫助,輾轉找到天津一名法院工作人員,對方一聽我想了解海事法院的事,頭搖得像撥浪鼓一樣,很明顯,法院不接受採訪。我的心有點涼,卻也在意料中。這個案子涉及金額上億元,是建國以來全國司法系統最大的案件。別說現在不允許報道,即使將來案件審理結束,報道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不僅我們法院口風很緊,天津高院、最高法院都諱莫如深,要採訪必須天津市政法委同意。”他神情嚴肅地說。

他的一席話,令我大吃一驚:沒想到涉案金額遠遠超出了我們了解的,居然是建國以來司法系統最大的案件。幾經寒暄,對方答應說幾句話,好讓我回單位交差。

接下來的內容,堪稱驚心動魄。2005年初,天津濱海開發區檢察院開始調查天津海事法院會計,之后,專案組一名成員將消息透露給會計。經一名基層法院法官從中斡旋,辦案人員張口就要500萬元平事費。到了2005年夏天,天津海事法院要動用一筆約5000萬元的執行款,會計聞風而逃,窩案於是爆發。出逃十多天后,會計在成都落網。

該案不僅天津海事法院會計、出納和執行庭法警三人涉案,還牽扯開發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及塘沽法院的法官。2005年底,牽線搭橋的法官已在天津二中院受審,沒幾個人知道。該案可能最終會分解成一個個的小案子,悄悄消化掉。畢竟,此案對天津政法系統是個太大的丑聞。

沒想到數額如此巨大,案情如此曲折復雜。之后一段時間,尋找涉案者成了我努力的方向。經同事幫忙,天津海事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員答應見見我。

會面是在天津海事法院綠意蔥蘢的咖啡廳進行的。我說明來意,他面露難色。接下來只是一味東拉西扯,跟案情有關的話一句也不說。三個多小時過去了,仍無所獲,我隻好起身告辭。這時他小心翼翼地遞過一張小紙條,上面寫有兩個人名:程偉、劉曉環。“這是涉案的會計和出納,我能幫你的隻有這個。”他說。

巧遇知情者

有名法國同行曾說,在現場周圍100米的范圍內,總有知情者。到現場去,應該是調查記者的不二法則。

一天,聽採訪對象說程偉在天津開發區陽光新干線小區好像有棟別墅,被天津高院查封,我決定去那裡碰碰運氣。

陽光新干線別墅區在開發區最繁華的第三大街西頭。2006年3月1日,我來到小區試圖尋覓貼封條的別墅,小區分A、B、C三個區,既有聯排,還有獨棟以及躍層,每個門前都裝著電子門,很難一戶戶察看。

我決計裝作買房人,去物業了解情況。在物業辦公室裡,年輕的女孩聽說我來看被拍賣的房子,分外熱情,打開住戶花名冊嘩嘩翻起來,我很快發現了程偉的名字:A區45A,面積224平方米。花名冊聯系欄中有兩個手機號,后面分別寫著“程”和“於”。我猜想另一個很可能是程偉妻子的,一出門,我趕緊拿出手機記下號碼。

這是幢坐北向南的三層聯排別墅,外帶露台和小花園。我之前已來過,隻因門上無封條,無法辨認。就在我細細打量之時,一輛黑色豐田車停在花園前,下來一名中等個頭、三十多歲的男子。

男子從褲袋中掏出鑰匙開門,我又興奮又緊張,暗暗思忖:來人是程偉的什麼人呢?正不知如何開腔,男子向花園中的我發問:“有什麼事?”

“聽說法院要拍賣這房子,過來看看。”

“沒錯,這房子是要賣,”男子爽快地表示,“這房子原來的主人欠我300萬元,法院把這房子抵給了我。”我不禁大喜過望。

他問我是自己買房嗎,我說是替老板來看房,他問老板是做什麼生意的?我看著米色的牆隨口胡謅:做涂料的。

男子自稱做進口汽車生意,與程偉認識多年。聊天中,我獲得了程偉出逃前后的一些情況。

此時,我在天津採訪已有一個多星期,初次遇見近距離接觸過程偉的人。過了兩天,聯系此人,他推說自己很忙,有事電話說,感覺比較抵觸。我試著堅持:“我還是想再和你見面討論下買房子的事。如果下午沒時間,晚上也行。”起先,他說沒時間。一聽這話我都不抱希望了。誰知,他又說,五點鐘給你打電話吧。

五點鐘已過,他還沒來電話,正想要不要馬上打給他,酒店總台來電說有人找,我趕緊下樓。在酒店咖啡廳,寒暄后他主動提到程偉。心中不由一陣竊喜——我正為怎樣把話題轉移到程偉身上犯愁。突然,他說:“你是記者吧。”我一下子心虛了:“你怎麼會有這種感覺?”我盡量保持著微笑,但自覺臉已微微發熱。“我感覺你不像買房子的更像是記者。”他盯著我說。我決定豁出去了:“對不起,我是記者。我為此前所說的假話向你道歉。”我說,約他見面第一是為了工作,第二自己沒有做壞事,第三不會傷害他。之所以沒有告訴他真實身份,怕他有顧慮不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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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琳(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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