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媒体时代突发公共事件谣言的特点
1.传播渠道多元化
新媒体时代突发公共事件谣言传播途径主要分口头、互联网络、手机短信三种。除了人际传播外,其他传播渠道主要有:
(l)网络论坛(BBS电子布告栏)、虚拟社区--这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新型互动媒介”。BBS(Bulletin Board system),中文名为电子公告牌,它为网民提供了一块电子白板,用户可以在上面自主地发布信息和获得信息,并对自己接受到的信息作出反馈、发表意见、提出看法,与其他用户进行互动交流。在BBS的基础上,今年来网络社区发展也日趋迅速。比较知名的社区包括,强国社区,西祠胡同,天涯社区,猫扑网等。
(2)电子邮件--与传统邮件传送在实体环境中不同的是,电子邮件是通过互联网这个载体来传送信息,这个信息可以是信件,也可以是资料、图片、文字、声音等其他附件。它没有传送中的种种限制,可以指定唯一的接收者,也可以同时转发给多位联系人,而不需经收件者同意。
(3)聊天工具--无论是久富争议但用户众多的腾讯QQ,还是老牌的MSN,又或是新生代的GTALK、网易泡泡等,这些即时通讯软件已经成为网民不可或缺的通讯工具之一。以腾讯QQ为例,目前其在大陆地区的用户己经突破3亿,很多网民注册持有不止一个QQ账号。QQ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从最初的文字聊天,发展到如今集数据交换、语音聊天、电子邮件、网上购物、网络会议等功能于一体,并且率先推出了QQ群这样的在线即时交流社区。这就使得当谣言经一次传播后,会直接无间断、零时差地进行重复传播,呈现出多元化渠道传播趋势,传播范围更大,速度更快,危害与控制难度随之加大。
2. 传播速度加快
信息技术革命在推动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为谣言的快速传播提供了温床。与传统谣言的传播速度相比,网络谣言在信息时代获得了“瞬间的传播速度”, 也就是说几乎达到了异地同步。与此同时,谣言从形成到进入高潮的时间大大缩短,借助网络社区、论坛、博客、QQ等网络媒体平台和手机等新媒体设备,谣言在几天、甚至几小时内就可变得声势浩大。下面是笔者对“抢盐风波”该事件传播过程的表格呈现。
由上表可以明显看到,从日本3.12特大地震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就开始浮现形形色色的威胁论,尽管有些是相对善意的建议和忠告,但是随着事态的发展失去控制,这些只言片语汇成一个明确的、强制性的谣言,只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并直接导致全国抢盐闹剧的发生。然而谣言的诞生也同时意味着它的消亡,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17日的介入,各地政府的积极辟谣,社会各界对于谣言的探讨和批判,使得“谣盐”之灾只横行了不到两天,便归于平静。这些快速的变化,无不归结于新媒体时代网络等通讯手段的升级和高效。
3.传播目的多样化
突发公共事件谣言在新型的传播环境中,其传播的目的性呈现出多样化:
(1)信息需求。灾难的发生导致的信息闭塞,加重了信息的不确定性和威胁性,同时也容易激发人们对所处环境的求知欲和危机感。灾难谣言往往涉及一些人们感情或对其感到亲切、关心的人或事,而且其自身也具有一定的信息量,能够满足当时人们信息缺乏的求知欲。在这次的抢盐风波中,消息最初是由遥远的日本岛传出,且正处于核泄漏事件的危机封闭期,极为有限的信息甚至是谣传,都能够引起社会极大的关注和口口相传。
(2)情感发泄。在谣言传播过程中,能够宣泄人类面对自然灾难时所表现出的渺小与无能为力,是其快速传播的目的之一。在这次事件中,有些谣言的传播和再传播,并对危机擅自添加夸张因素,夸大核辐射的危害和范围,以发泄自身对此的恐惧心理。这无疑是一种自我恐惧向群体恐惧的人为运作。
(3)娱乐跟风。或许并非所有人都相信灾难谣言,但是这些谣言有趣的一面成为了这些人传播的目的。同样有一部分仅仅为了转发信息而传播这些谣言,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性。比如一些年轻人反复转发的一些关于抢盐现场的微博,多为普通市民在超市疯抢的狼狈乱象,并在转发理由里填充戏谑、看热闹的文字和表情,即是一种纯粹的事不关己的跟风,目的并不在于关心该事件。
(4)蛊惑人心。突发事件谣言传播目的的多样化加大了对谣言控制的难度。关于核盐的谣言最初据称是杭州一个陈姓网民最先散布之后,部分网民传播此类谣言,多数是出于好心,想提醒周围的人注意核盐,重视核辐射对中国的危害。但也不乏一些趁机制造混乱甚至操纵盐类市场的幕后黑手,这一类的传播目的是我国政府和媒体需要着重管理和防范的。
4.传播主体年轻化
新媒体时代灾难谣言呈现出传播主体趋于年轻化。首先,技术手段的支持决定主体年轻化,年轻人能够熟练地运用各种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其次,网络生活日益成为普通人尤其是年轻人生活的一部分,QQ等即时通讯工具、手机短信交流都是其最熟悉最常用的交流方式。最后,大多数网络谣言的传播往往都是出现在年轻人重点关注的微博、网络论坛、虚拟社区、QQ群等处。这些因素的综合,加上年轻人涉世未深、在是非判断上有明显缺陷和主观性,使得年轻人在灾难谣言的传播过程中,成为传谣信谣,甚至制造谣言的主体。
5.传播者的匿名性
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虚拟的个性化的信息传输空间,同时也为社会谣言的传播提供了一个隐蔽的空间。社会谣言制造者 可以藏身于虚拟网络之中,以匿名的形式或虚拟的身份进行谣言的制造和传播。 而现代信息网络是打破了以往单向传输的限制,具有交互性和无限复制性的特点,所有的信息都可以发散式的传播。这使得谣言传播的源头难以定位,传播渠道相当隐蔽,加大了网络谣言的管理难度。
6.网络谣言的可复制性
网络谣言传播具有极强的可复制性。从网络传播的渠道来看,网络电子邮件有群发功能,校内网、QQ空间等虚拟社区可以任意转帖,在网络一条信息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迅速的传递给成千上万的网民。网络谣言的传播范围是以几何倍数增长的,其强大的可复制性使得相关部门对网络谣言的监管与控制的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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