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研究认为,从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简称“重大危机事件”)爆发的瞬间起,公众对危机信息的迫切需求和巨大渴求一时间必然会达到空前高度,即呈现出“危机信息渴求”综合征特征。本文分析了“危机信息渴求”综合征突出表现的三大特性:及时性、充分性、盲目性。
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大众媒体如果对于公众的这种信息需求的迫切性、充分性处置不当,就有可能使之演变成为公共危机事件的“酵母”,使公共危机事件的危害不但得不到妥善解决反而会蔓延和恶化。由此作者提出了公共危机事件的“酵母效应”理论。
本文还提出,要取得处理重大危机事件的完全胜利,还必须解决事件遗留的隐忧和隐患等“两隐”问题。
这是作者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传播学体系,在理论创新上所做的初步探索。
【关键词】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危机信息渴求综合征;酵母效应;隐忧;隐患
所谓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以下简称“重大危机事件”)就是指与社会和公众有重大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大规模突发事件,如常见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这类重大危机事件往往具有两个重大特征:一是其突然爆发的不可知性,使世人普遍感到突如其来、一无所知和茫然失措,一时不知其从何而来、为何而来,如何规避、如何控制,更不知道其会如何发展、后果如何;二是其危害的广泛性、严重性,这类重大危机事件往往一爆发就危及或关系到全局或局地家家户户、人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全局或局地家家户户、人人的生命攸关、利害攸关。
凡是重大危机事件爆发的时候,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往往都会涉及公众与社会的根本利益,如果应对或处置不当,不仅将引起天怒人怨、直接危及危机事件相关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的生死存亡,而且可能会留下隐患以致后患无穷。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抓紧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1]
应对重大危机事件,往往涉及政府机构、危机事件相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和公众四个方面的互动。在这种四方互动中,政府机构或危机事件相关企事业单位往往都分别或同时处于危机事件的漩涡和主导地位,新闻媒体主要处于政府机构、危机事件相关企事业单位与公众进行沟通的桥梁地位,公众则多半处于被动然而最终裁判的地位。危机事件最终处理得好不好,归根结底要看人民群众、社会公众特别是危机事件中直接受害的公众是否满意、社会公众是否放心。危机事件处理的最高境界,不是简单地将危机事件对付过去和平息下去,而是要从重大危机事件爆发一开始就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既治标又治本,根除隐忧、消除隐患,真正变危机为转机、变危机为胜机。[2]
为此,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明确要求,要“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3]
应对重大危机事件首先离不开高效的公共信息传播。因此,认真研究和探寻应对重大危机事件的公共信息传播原理与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