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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监督的起点而非终点

2013年03月15日07:2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手机看新闻

  又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中国,3·15是消费者的节日———商家会在这一天,打折优惠取悦消费者;3·15也是一些商家的忌日———在这一天提心吊胆,怕被媒体选中,成为3·15的祭品。

  每年央视3·15晚会,都有一批企业被曝光。2011年,国美、锦湖轮胎等企业上榜;2012年,家乐福、麦当劳、中国电信、招行工行等企业被点名。时光到了2013,肯定又有企业担心将“躺着中枪”。

  消费者为媒体维权叫好,但消费者也在疑问,揭露出一批批“黑心”商家,何以仍有那么多企业前赴后继,不断试探消费者底线;那么多工商、质检、环保部门主持正义,为何我们饮用的水、呼吸的空气、餐桌上的食品、炒菜的用油、婴儿的奶粉,依旧屡屡出状况?

  为保鲜喷药的蔬菜、药袋中成长的苹果、喷药变红的西红柿、吃瘦肉精长大的猪,还有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粉,每年被曝光的产品不算少,虽然年年3·15,时时质量监督,但中国产品质量的信任度却在不断下降。提高产品质量,恢复消费者信心,让中国制造成为高质量的代名词,似乎成了摆在政府、商家和消费者面前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回望国外市场,其实我们经历的问题,英国、德国、美国几十年前也同样经历过,伦敦的毒雾、污染的莱茵河、化学制剂污染的食品,发达国家的人们也曾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他们通过立法、执法、提高公众觉悟等众多方式,逐步走出危机。

  我们在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条款、媒体监督、质量检查、社会团体保护,体系不可谓不严密,但产品为何年年让人揪心?对比差距,重要原因在于执法不严,导致违法成本过低;还有就是公众对待产品质量问题觉悟尚待提高。

  商人逐利,天经地义。商人,在法律框架下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是市场经济应有之义。如果商家给予工商、质监、媒体一些好处,啥事儿都能摆平,违法的成本有限,那就没人去严格守法。如果这种行为成为行业潜规则,那些靠提升产品质量、淘汰次品的商家,成本上升,反而会在竞争中被淘汰。针对产品质量问题,我们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有的罚责过轻,更严重的问题是执法不严。严格执法,才能让商家畏法。必须让严重违法者倾家荡产,让受害消费者获得应有赔偿。

  此外,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鼓励消费者运用法律维权,社会要提供广泛而周到的法律服务。每个消费者,都应该学会“较真”,成为“王海”。每个人不仅要有“权利意识”,也要有“责任意识”;不能习惯于凡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暗地里自己获得赔偿了事,不能只做子民或刁民,更要去做个护法的公民。

  谨慎立法,严格执法,再结合新闻曝光、执法监督、社团维权等综合治理手段,大幅抬高商家违规成本,消费者权益才能得到根本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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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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