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粤明诉董洁经纪人侵权案开庭 潘董二人尚未离婚--传媒--人民网
人民网>>传媒>>最新资讯

潘粤明诉董洁经纪人侵权案开庭 潘董二人尚未离婚

2013年07月04日07:32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潘粤明

董洁

潘粤明和董洁的“离婚风波”至今仍未告一段落,去年底潘粤明以名誉侵权为由,把董洁的经纪人及某家上海报纸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审,潘粤明经纪团队及律师出席,但董洁经纪团队并未到场,只有律师在席。庭审过程中,董洁经纪人任佳莺的律师当庭否认其“经纪人”身份,但未能拿出证明,法院当庭宣布择日再审,并强调下次开庭任佳莺本人必须到场。

潘粤明诉称,任佳莺于2012年10月20日通过微博,以“董洁工作室团队”的名义发布“声明”。“声明”称潘粤明找记者跟踪董洁,“嗜赌”、“粗暴”、“欠债”等。还对潘粤明使用谩骂性、侮辱性言语,例如“让更多不相干的人,成为你谋取私利的陪绑”。随后,任佳莺所发布的“声明”被众多媒体转载,潘粤明认为,上述言语对自己造成了人格贬低和侮辱,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

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潘粤明经纪团队及其律师出席,其表姐也到场作证。潘粤明认为,任佳莺及某家上海报纸的言论使得他的公众形象及社会评价大大降低。潘粤明要求任佳莺删除微博及相关网站内容,并要求二被告在网络和报纸等媒体上连续十五天向其赔礼道歉,恢复其名誉。

身为被告之一,董洁经纪人任佳莺及其团队并未到场,只有律师在席,同时,任佳莺的律师否认其经纪人身份,称其只是工作人员,帮助董洁打理一些工作,但具体是什么工作,律师则表示不清楚,需要确认。潘粤明方面则出示了证据,证明被告曾担任双方经纪人,并以“董洁工作室团队”名义发布声明。对此法庭宣布择日再审,并表示下一次开庭任佳莺本人必须到场。(记者 林芳)

潘董尚未离婚

2006年:因戏结缘。

2005年秋冬之际,董洁和潘粤明在上海一起拍摄电视剧《红衣坊》,因戏结缘。2006年2月传出两人相恋的消息。

2008年:低调完婚。

2008年7月,在一次活动中,记者获悉两人已同居一处。2008年9月26日两人低调举行婚礼。

2009年:幼子出生,患难见真情。

2009年2月,董洁产下一男婴。5月潘粤明片场拍戏受重伤,董洁迅速赶到剧组照料,事后潘粤明称能有这样的媳妇很幸福。

2012年:终成分飞燕。

2012年10月19日,知名博主“八掌柜”爆料称:“(潘董)两人已分手,董洁带着孩子离家已很长时间。”后两人互发婚变声明,女方称因男方嗜赌导致分手,而男方斥女方经纪人是婚变罪魁祸首,双方各执一词。

2013年:昔日夫妻走上法庭。

7月3日,潘粤明起诉董洁经纪人侵权案件开庭,潘粤明经纪人陈小姐证实,董洁与潘粤明还未离婚。 (林 芳)

 

分享到: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