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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之子涉嫌强奸案新律师:媒体有义务保护艺术家

2013年07月10日13:34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赵光霞)李双江之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的新律师为北京京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枢与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冉,两人今日通过博客发表声明,该声明并未过多提及具体案情,而是对媒体之前的报道表达了强烈的不满,认为个别媒体的报道严重侵害了李某某本人及家庭成员隐私。此外,声明中连用四个“义务”对媒体提出要求,称“媒体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声明中说,有个别媒体或社会人员,不仅严重侵害李某某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隐私,还借机对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严重的侮辱、诽谤,这也是明显的违法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李某某及其家人的名誉。即使在李某某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于2013年3月19日发表《律师声明》后,个别媒体对未成年人李某某及其家人的严重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制止。

声明还称,媒体等不仅有义务遵守法律,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媒体有义务正确地引导个别存有偏见和偏激的人们,进入实事求是和在尊重他人隐私、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表达各种不同意见和看法的轨道。

声明表示,媒体等不能仅仅因为对个别所谓“星二代”的某些行为看不惯,而放弃客观全面、努力辨别案件是非本末之责,也绝不能因此放弃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责大任,当然,更绝不能放弃对严重腐蚀未成年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社会黑暗现象的监督、披露和鞭挞之责。

声明最后称,我们希望有关媒体等法字当头,公正为先,责任为重,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和一切不切实际的倾向性导向。只有媒体等客观公正地报道此案,才能有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有助于司法机关客观公正地审理并裁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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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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