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融媒體記者”就是變“傳者本位”為“用戶本位”
首先,融合是未來媒體發展的大勢所趨。融媒體記者不僅僅是活躍在媒體機構上的內容生產者,更多地將成為運營商平台上的內容組織者。這是因為未來媒體機構及運營商將進一步融合,其業務范圍、內容生產也將進一步融合﹔傳播載體——廣電網、電信網、互聯網“三網”將進一步融合﹔終端,包含電視終端、電腦終端以及手機終端也將呈現“三屏”融合的態勢。其次,融媒體記者,不但順應了媒體融合的大趨勢,更為重要的是它能大幅節省傳播成本。美國學者布雷德利從經濟角度進行測算發現:同一個新聞選題,報紙、廣播、電視記者的前期採訪成本比例大約是1︰1.8︰3.5,如果同一個集團不同媒體實現互動和整合,發揮協同效應,把同樣的信息包裝成適合不同媒體的產品,一物多用,就可以相對節省成本,產生較大的經濟效益。
此外,融媒體記者強調的是“用戶本位”。全媒體記者,這個提法側重點依然是“傳者本位”,即強調記者要掌握全面的傳播技術,會運用全媒體的採寫技能。而融媒體記者“用戶本位”的理念,強調記者要“了解不同媒體用戶的不同需求”,根據用戶的需求分發不同形式、不同版本的內容,通過不同介質直達用戶。其中“用戶”是記者報道理念與報道技能出發的原點。融媒體記者在面對同一條信息時,通過融媒體平台可以有各種紛繁的表現形式,比如從傳播介質上可以借助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音像、電影、出版、網絡、電信、衛星通訊等﹔在傳播技術平台上,可以是基於互聯網絡和電訊的WAP、GSM、CDMA、GPRS、3G、4G及流媒體技術等。但無論採取何種分發策略,其基點都是根據不同個體受眾的個性化需求以及信息表現的側重點來對媒體形式進行取舍和調整的,也就是我們說的“用戶本位”。
融媒體記者的“核心”
何謂融媒體記者?其核心能力是什麼?澳大利亞迪肯大學新聞學院副教授史蒂芬•奎恩博士提出的“全能記者”最接近融媒體記者的定義,具體而言融媒體記者應該分三個層次:首先,是能夠用手機對突發事件進行報道﹔其次,能夠在一天內為網站寫稿,又能提供視頻和博客新聞,還能為報紙寫稿﹔最后,能夠為報紙寫深度報道,還能夠為電台電視台做紀錄片。“最理想狀態就是,傳媒集團能擁有所有這三個層次的記者。”在中國現在也有不少媒體機構以此要求其記者,比如《南方日報》一名記者日常的新聞採寫流程是這樣的:出去採訪的時候,隨時更新微博,即時發布最新的消息﹔回來以后,馬上撰寫一篇涵蓋各項基本新聞事實的稿件,發送到南方報業網等網站上﹔然后,才開始自己原有的職責——撰寫刊登在明天報紙上的稿件。
融媒體記者的核心能力應是對新聞事件的多媒體整合傳播策劃能力,包括“內容策劃”及“介質分發”兩個層面。而不是指掌握所有媒體的採編技能,卻不具備媒體整合傳播的傳播理念。“多媒體整合傳播策劃”是融媒體記者的核心技能。這首先表現在融媒體記者是一種理念,即對新聞內容的價值判斷及介質選擇﹔其次表現在它是一種技能,即如何來組織報道,比如是否發動UGC(用戶貢獻內容),採取何種方式來呈現新聞報道,採用何種渠道來分發新聞報道。融媒體記者應該是一個“新聞事件報道的組織者”與“多媒體整合傳播策劃者”,能夠發現新聞線索、聯系被採訪對象、聯系相關專家以及掌握分發渠道,並將內容傳播擴大。
作為融媒體記者,在現場需要靈活轉換文字和視頻兩種思維方式。他能突破傳統媒體界限的思維與能力,並適應融合媒體崗位的流通與互動,集採、寫、攝、錄、編、網絡技能運用及現代設備操作等多種能力於一身。此外,融媒體記者還要能充當鏈狀傳播的“中心節點”,成為信息及觀點分發的意見領袖。由於內容在UGC,傳播變得越來越“微鏈化”,這對此前傳統的新聞記者“在場”理論提出了新挑戰。先前,我們所說的新聞“在場”,即新聞發生時,記者在“現場”,拿著話筒看到什麼報道什麼,大家都會認為這就是親身親歷的第一現場報道,不會質疑其是否准確、存在偏差等等。而新媒體使得大量的用戶能夠通過手中的設備參與到突發事件的報道中來,他們從各個角度為一起突發事件提供報道素材,融媒體記者如果還像過去那樣只是報道了自己看到的那一部分,而沒有充分吸收並利用好UGC的內容,受眾會覺得你報道得不全面,欠完整,進而質疑媒體的公信力。因此,融媒體記者在突發事件中的“在場”不僅僅是親臨現場,准確報道自己的所見所聞,還要具備另一種本領,即能夠調動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用戶們貢獻內容,並將之加入自己的報道中去,以此獲得充盈的“現場感”。
與此同時,融媒體記者還要發揮“連接”用戶的“核心啟動紐”的這一功能。比如《揚子晚報》開通新聞微博,並建立融媒體記者隊伍,讓新聞通過微博平台“滾動”起來,通過流媒體“生動”起來,此時,融媒體記者,就是連接媒體與用戶的“核心啟動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