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情景與人際傳播
傳播是一種社會行為,隻有在特定情境下才能實現信息交流的目的。對於不同的傳播方式來說,傳播效果對傳播情景的依賴並不相同。傳播情境指的是對特定的傳播行為直接或間接產生影響的外部事物、條件、或因素的總稱,它包括具體的傳播活動(如二人對話)進行的場景,如什麼時間、什麼地點、有無他人在場等等。在廣義上還包括傳播行為參與人所處的群體、組織、制度、規范、語言、文化等較大的環境。語言學家羅曼•雅各布森曾指出,語言符號不提供也不可能提供傳播活動的全部意義,交流的所得,有相當一部分來自於語境。因此在很多情況下,傳播情境往往會影響符號本身的意義,產生本來所不具備的新意義,並對符號本身的意義產生制約。[6]
在人際傳播過程中,不同的傳播方式對於情景的依賴不同,但無論哪種方式,都會涉及到情景的微觀、中觀和宏觀問題,相應的,從微觀到宏觀的情景的抽象程度也不斷增加。
在最初的即時傳播即面對面的人際傳播中,雙方所共享的情景是一體的,信息的交流也是高度統一的﹔但借助於傳播媒介的人際傳播就發生了各種變異,並且不同傳播媒介之下的人際傳播方式所依賴的情景也發生了偏移。
對於借助於文字的人際傳播來說,可以克服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但文字的高度抽象性無法傳播更多的情景,這種傳播信息和傳播情景的分離帶來了多種后果,其中對於文字信息的誤讀成為不可克服的哲學性問題,最集中的莫過於不同語言之間的翻譯問題。因此,為了解決文字傳播中的信息偏差,必須建立權威,並圍繞文字的理解和適用建立起一系列規則。
但借助於媒介進行的人際傳播必然產生無法解決的問題,那就是完整的客觀傳播情景如何通過媒介實現完整的傳遞。媒介使得人們可以脫離時空束縛,但也意味著傳播主體與傳播當時的情景分離,傳播主體無法共享同一的傳播情景。根據戈夫曼的觀點,人際傳播的過程就是人們表演“自我”的過程,但這個“自我”並非真實的自我,而是經符號喬裝打扮了的“自我”。在人際互動中,“不管個人在頭腦中所具有的具體目標是什麼,也不管他達到這個目標的動機是什麼,他的興趣始終是控制他人的行為,特別是控制他人對他的反應。這種控制將主要通過影響他人而逐漸形成的限定而實現的,而且他能通過給他人某種印象的方式借以表現自己達到影響這種限定的目的,他給人的這種印象將引導他人自願地根據他的意圖而行動。”[7]因此,人際傳播者實際上是帶著符號制作的“假面具”的表演者。同時,因為不同的媒介在傳播時所能夠傳遞的情景信息不同,所以,不同的媒介在人際傳播中的效用也不相同。
聲音技術的發展可以使傳播主體克服時間和空間的約束,比如電話、qq聊天等手段。但這種方式只是將聲音這一因素擴展到了時空之外。影像技術的發展則可以通過圖像和動態視頻傳遞人際交流中分離的情景。在這一過程中,技術的發展可以將人際交流中所面臨的時空制約最大程度克服掉,但這種克服在技術上隻能是通過片面加強某一方面的信息傳遞的清晰度,而無法達到如同面對面人際交流一樣的人際傳播效果。
在這一點上,微博和之前的媒介有本質的不同。在前微博階段,即從文字一直到所謂的“多媒體”階段,都存在一個共性的問題,就是在傳播中無法高度近似地去再現人際傳播中的完整情景。而隻能做到在某一方面強化,這樣帶來的結果必然是人際傳播中的分離。同時也無法解決人際傳播中私人性和公共性同時在場的問題,造成了人際傳播中傳播主體間的群體分裂化更加明顯,而這些群體之間的整合則相應較弱,從而容易導致個體在現實社會中的“原子化”和在抽象公共議題上的群體化這種悖論式局面。而微博傳播則在克服前述問題的基礎上實現更加接近於面對面人際傳播的方式。一方面,微博匯聚了以前媒體的各方面優勢,可以將傳播情景即時傳遞出來,同時,基於人際傳播本身的技術結構也使得微博用戶之間具有高度接近面對面人際傳播的特性,同時也兼具人際傳播的社會性特征,從而在微博傳播中實現私人性和公共性的高度吻合。正是在這一點上,無論是以經濟利益為取向的市場化應用,還是以公共管理為取向的政務化應用,還是以單純的人際交流和強化為取向的情感化應用,都能夠從微博傳播中獲得相應的需要和滿足。這正是微博獲得人們高度關注的主要原因,同時,對於微博的分析也應該基於這一特性,隻有從媒介史的角度來看待,才能對微博的價值和意義給出准確清晰的定位,在應用中出現問題時採取針對性的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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