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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信息保護今日審議草案 網友:誰泄露我的隱私

張媛

2012年12月24日07:5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據新華社電 “如今個人信息嚴重泄露。上午接到電話,點名道姓說我網購中獎,免費獲贈一套上千元化妝品,隻需付200多元……”很多網友有過類似經歷,不少網友呼吁,進一步淨化網絡信息環境,以加強公民網絡信息安全保護。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將審議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

  網友吐槽

  信息被泄露騙子太猖獗

  當下,網購已經成為一種流行的購物方式,但很多網友在網購時並沒有注意保護自己的隱私不被泄露。前不久,“福建女白領亂扔網購包裹引來殺身之禍”的消息就是一則典型案例。

  面對個人信息被泄露的潛在危險和五花八門的垃圾短信、電話推銷、網絡騙局,很多網友在網上頻頻吐槽。

  網友同樂640203對垃圾短信很煩惱,他說,個人信息經常被泄露,是得嚴格管理一下,要不手機經常被外省電話擾亂,或發短信擾亂,工作都沒法做了,甚至半夜還接到騷擾電話,真是“午夜凶鈴”。

  網友質疑

  誰泄露了我的隱私?

  買房買車生孩子、辦理各種銀行卡、網購網聊網簽……網友們不禁疑惑,何時何地又是誰泄露了我的隱私?

  宿州博警小馬則認為有兩種個人信息泄露的情況:一是以非法獲利為目的,一是根本就不把他人的個人信息當回事。他認為,絕大多數網民恐怕還沒有學會“不經本人同意不要擅自泄露他人個人信息”這一文明常識。

  立法保障

  網絡信息保護草案將審議

  目前,我國網民數量達到5億多,構成一個巨大的網絡平台和網絡群體。廣大網友呼吁,有關部門切實採取措施,加強網絡信息安全保障。

  網友哈哈365800說,信息安全大到國家軍事政治等國家機密安全,小到如防范商業企業機密泄露、個人信息的泄露等,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刻不容緩。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將審議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

  網友去郊游嗄嘎說,草案的審議給擔憂自己信息安全的網民帶來希望,用法律形式保護公民網絡信息安全,給廣大網民吃了定心丸,也為我國網絡規范運行奠定了基礎。網友白生人希望,草案能給予盜取個人信息者約束和懲罰。

  ■ 案例

  利用漏洞賺11萬

  一工程師被判8年

  利用技術漏洞取得他人的充值卡號碼和密碼,將11萬余元轉入自己的支付寶賬戶,2011年9月,北京市一中院以盜竊罪判處某公司工程師方某有期徒刑8年。

  2010年3月,支付寶公司接到用戶投訴稱自己賬戶中的錢少了,於是就聯絡了被告人——工程師方某所在的公司。原來,當時支付寶公司已開通話費支付業務,任何用戶都可通過購買手機充值卡、充入支付寶賬戶后進行網上購物,而方某所在的公司就是在支付寶與移動、聯通、電信之間搭建平台,負責將支付寶用戶購買的手機充值卡轉變為支付寶賬戶的存款,並對系統進行維護。

  當時,方某的任務就是負責話費充值系統的運行維護。法院審理查明,案發前方某在其工作期間發現了話費充值系統存在漏洞,即:用戶在充值輸入充值卡號和密碼后,如果因為系統問題無法正常進入支付寶賬戶實現轉換,充值卡信息會保留在該公司的系統,隻要再次輸入卡號和密碼即可成功充值。

  於是,方某利用這一漏洞,多次通過互聯網進入該公司數據庫,調取用戶充值失敗而暫存於此的充值卡信息,然后將其轉入自己在支付寶設立的48個賬戶和快錢設立的31個賬戶,共計11萬余元。

  雖然方某辯護人主張,方某所盜竊的只是公司數據庫內存留的充值未成功的用戶充值卡卡號及密碼信息,這些充值卡並不屬於公司,本案甚至沒有明確的被害人。法院審理認為,方某的行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應被認定盜竊,並判刑8年。

  ■ 觀點

  “網絡立法有助公民進行維權”

  學者宋建武認為,網絡監管還要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公民的積極作用

  據《人民日報》報道 針對加強網絡信息保護和管理,中國政法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宋建武近日接受了記者專訪。

  網絡犯罪呈現增長趨勢

  記者:如何評價當前互聯網發展形勢?

  宋建武:無論是網絡發展的速度還是規模,我國已居世界領先地位。網絡給百姓帶來了便捷高效的工作生活環境、資源的快速共享、信息及時溝通,並且為百姓的政治參與提供了渠道,推動了民主政治建設。

  但是,網絡是一把雙刃劍,正面臨著嚴峻的形勢。制造傳播網絡謠言,追求個人成名﹔倒賣公民信息,謀取個人私利﹔侵犯個人隱私,讓百姓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如今,越來越多的違法犯罪分子盯上了互聯網,網絡侵權、網絡詐騙、網絡淫穢等違法犯罪活動呈現增長趨勢,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公民權益都造成嚴重危害。

  法律保障公民網絡活動

  記者:網絡立法對加強網絡信息保護有哪些積極作用?

  宋建武:網絡立法的首要意義是為公民網絡活動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保障。網絡立法將給公民提供維權依據,讓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得到法律保障。同時,有利於互聯網企業的良性發展。此外,有利於政府的依法管理。

  網絡監管執法力度不夠

  記者:如何倡導“信息安全流動”的理念?

  宋建武:很多國家和網民都標榜“自由流動”,但是“自由”也是有前提的。如今,互聯網也有病毒、有垃圾,嚴重威脅網絡信息安全,損害人們對互聯網的信心,危害現實社會的和諧有序。在這種情況下,僅僅強調網絡信息的自由流動是不夠的,必須把網絡信息的安全流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此,網絡信息流動決不能任其放縱,應切實採取措施,使網絡信息的流動既安全可靠又通暢有序。

  如今,網絡立法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必要手段,但是,立法本身不是目的。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網絡監管不力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執法力度不夠,尤其是僅僅依靠政府的力量,難以實現理想的效果。因此,今后還要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公民的積極作用。

  聲 音

  目前,在我國,網絡的系統、設備、硬件到操作系統、應用軟件、智能終端等核心技術仍處於巨大的安全風險之中。去年,中國有890萬台計算機受到黑客入侵,絕大部分來自境外。因此,不僅需要從國家層面建立個人信息保護的戰略和規劃,同時應加快完善個人隱私保護的相關立法。

  ——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曉據《光明日報》

  曾經有在網上購物被第三方支付機構盜取身份証和手機等個人信息的教訓,贊同加強網絡安全監管,保護網民個人隱私和信息,維護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

  ——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比較政治系研究生孫穎

  國家立法加強網絡安全監管是一件好事,但是網絡是開放社會中公民自由獲取和交流信息的平台,要防止打著網絡安全監管的旗號,限制和阻礙網絡信息傳播發展,造成舍本逐末的后果。一定要掌握好監管的力度。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新聞系研究生劉志毅新京報記者 蕭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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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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