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聞出版總署制訂了《新聞出版總署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規定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總署機關工作人員接待來訪群眾和來總署辦事同志要熱情周到,杜絕門難進、人難找、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
新年伊始,一股清新風氣正從新聞出版總署一項項具體工作中發散出來。總署圍繞加強調查研究、提高辦事質量、精簡文件簡報、精簡各類會議、控制各類活動、嚴格出差管理、規范出訪活動、厲行勤儉節約、加強監督檢查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實施辦法。
《辦法》要求,對來人提出的咨詢、投訴、要求等,首位接待者不論是否屬於自己的職責范圍,都要負責解釋、答復或指引、轉報,不得推諉、敷衍﹔對來文來電要按規定做好登記、記錄,並逐項認真處理,明確責任,限時辦結。不能辦理的,要說明理由,及時反饋,不得久拖不決﹔對審批事項,要強化內部協同,盡可能精簡審批程序、縮短審批周期。能夠通過信函、電話等方式反饋意見、解決問題的,不要求來總署辦理。
在精簡各類會議方面,《辦法》提出,每年召開一次全國新聞出版工作會議,壓縮以機關各部門名義召開的專業性會議。堅持開短會、講短話、講管用的話,力戒空話、套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