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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法制節目主持人能力芻議

王凌 黃芳

2013年01月16日14:47    來源:視聽界    手機看新聞

廣播法制節目在普及法律知識、解決民間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法制節目的成敗與主持人的素質和能力密切相關。

一、熟知節目內涵的能力

主持人要對廣播法制節目的基本功能有明確認識,以免出現節目定位模糊、社會效應一般、觀眾反應平淡等問題。一是上情下達。廣播是黨和政府的喉舌,法制節目也不例外﹔二是下情上達。為地方政府制定決策和發展戰略提供幫助﹔三是普法宣傳。廣播法制節目具有較強的即時性和互動性,在普法活動中優勢明顯。要實現這些功能,在節目策劃上應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受眾。欄目設置要面向民眾,他們的法律需求集中在民事方面,如婚姻繼承、勞動糾紛、交通事故、鄰裡糾紛。這些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是廣播法制節目關注的重點。二是突出重點。聽眾有地域差異性,不同地區的聽眾對法制節目的需求不同。常熟市經濟社會發展位居全國百強縣前十位,民營經濟發展較快,民眾對公司企業方面的法律知識有強烈的需求。節目中經常講解公司法、合伙法、商標法等法律知識,針對性更強,效果更好。

二、了解自身定位的能力

准確把握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受眾對其角色的期待,主持人才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如前所述,法制節目有三個基本功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普法宣傳。對於前兩個功能,主持人扮演的角色是“傳聲筒”,即把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及時、准確傳達給民眾。主持人不能隨意解讀,不宜在解讀時添加無關信息。為了增強准確性、說服力,可以邀請黨和政府的職能部門領導、專業人士來進行解讀。對於第三個功能,主持人扮演的角色是“播種機”,即通過法律知識的宣講、對熱點案件的剖析,探討事件發生的社會與個人原因,思考解決此類問題的辦法,給民眾以法制的教育、啟迪與警示作用,讓法治的“種子”在民眾的心裡扎根、發芽、生長。主持人對社會上的熱點法律問題要敢於面對、正確引導。民間借貸屬於熱點、敏感問題。常熟一度民間借貸糾紛較多,民眾關注:民間借貸有什麼風險,民間借貸的利息如何計算,民間借貸案件如何到法院訴訟,法院審理民間借貸的裁判標准是什麼。法制節目應及時回應。常熟電台《法制紅綠燈》欄目組織律師、法官等對民間借貸的法律問題進行專題探討,讓民眾了解民間借貸的相關法律問題,受到好評。

廣播法制節目主持人多是“半路出家”,法學科班出身的主持人較少。盡管法制節目不要求主持人具備高深的法律知識,但主持人要有基本的法律素養,否則夸夸其談,卻犯了法律常識錯誤,未免貽笑大方。主持人要處理好法律知識“博”與“精”的關系,最好每一門類法律知識都有所涉及,但不強求精通。在主持節目過程中,碰到聽眾的疑難問題可以交給具有專長的嘉賓解答。

三、與聽眾交流的能力

廣播法制節目有熱線電話等互動環節,如常熟電台《法制紅綠燈》節目半小時的律師在線。主持節目時,主持人要做好三點:一是對敏感話題的把握。有的聽眾打電話進來並非碰到法律糾紛,而可能是個人對社會、對他人有怨言,想把廣播作為發泄個人情緒的渠道,可能會涉及本地的熱點、敏感事件。如果主持人武斷掐斷電話,或沉默不語,或同聽眾一起聲討,皆非明智選擇。較好的做法是,主持人合情、合理、合法地撫慰、引導聽眾。二是對非法律問題的把握。由於聽眾素質的差別,有的聽眾沒認識到法律在調整社會關系的局限性,誤認為法制節目無所不能,打電話來大談道德、感情、生活等非法律問題。主持人要委婉地告訴聽眾,這些非法律問題不是本節目的探討范圍,切忌態度粗暴、言語傷人。三是對法律問題的把握。一些聽眾打電話時邏輯混亂、語言?嗦,卻沒有觸及問題的核心部分。主持人要恰如其分地打斷聽眾的講話,並從聽眾的話語中提煉出問題的核心內容,請嘉賓解答。

四、組織協調嘉賓的能力

廣播法制節目邀請嘉賓可以增強節目的說服力,彌補主持人法律知識的欠缺。《法制紅綠燈》欄目分為兩個部分,前半個小時邀請嘉賓講解法律知識,后半個小時邀請律師解答聽眾提出的法律問題。在上半段節目中,邀請當地大學教師、法官、檢察官、警察等專業人士做嘉賓。主持人平時要與嘉賓多交往,建立穩定的“專家庫”。與嘉賓的交往過程中,主持人也會受到法律的熏陶。邀請嘉賓參與節目時,主持人要注意幾點:一是根據各期節目的內容來邀請相關的嘉賓。二是在節目開始之前,與嘉賓溝通,讓嘉賓了解節目的各個環節與進程。三是嘉賓在參與節目過程中,有些法律術語過於專業,主持人要及時把嘉賓深奧的專業術語用簡單直白的言語轉述給聽眾。四是向嘉賓提問時要站在聽眾的角度,有的放矢,嘉賓回答才會有針對性。

(作者單位:常熟市廣播電視總台廣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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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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