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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新聞報道中記者“創傷”之面面觀

張 敏

2013年01月30日16:43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摘 要:創傷新聞報道在社會范圍內的受關注程度日漸走高。實踐表明,這類新聞報道所產生的“媒體創傷”不僅波及到了新聞事件的當事者、新聞信息的接收者,同時還有新聞報道的生產者。本文旨在綜觀創傷新聞報道對以記者為典型的新聞報道生產者所產生的兩層次“創傷”之表現,建設性提出幫助緩解其創傷傷害的意見,以期在學理層面拓展與豐富創傷新聞報道的探討意義與實用意義。

關鍵詞:創傷新聞報道﹔記者﹔心理創傷

一、引 言

近年來,創傷新聞報道頻繁見諸媒體各端。所謂創傷新聞報道,就是指新聞媒體以社會中新近發生的創傷性事件為對象所進行的新聞報道活動。而創傷性事件,則是指“與某人相關,出乎其意料,超出其日常經驗范圍,包含一定形式的失去、傷害、暴力威脅的,或真實存在或感知到的事件”。顯而易見,創傷性事件色調多負面、多消極,因而,負面報道佔創傷新聞報道的大多數,范圍幾乎涵蓋會產生“創傷”影響的所有事件,如戰爭、災難、事故、暴力、拐騙等。新時期,創傷新聞報道研究已逐漸發展成一門專業的新聞學研究課程,日漸引發學界內外的積極關注與重視。

心理學研究普適的“創傷”概念包含兩層次意義:生理創傷和心理創傷。生理創傷一般指個體在生理方面所遭受的各損害到生命健康的損傷﹔心理創傷則側重於人生經驗遭遇巨變或沖擊,導致在心理層面產生揮之不去的陰霾。

社會在日新月異嬗變的同時又變幻莫測,新聞媒體日復一日擔當“船頭瞭望者”。隨觀察對象——社會領域內“超出日常經驗范圍”的事情呈增量上升趨勢,與此同時社會管理日漸開放與多元,公民意識強化,大眾對於公共事件關注的需求與熱情程度提升,促使媒體對於創傷性事件聚焦頻率增加。而媒體的新聞報道所能引發的社會漣漪不容小覷,有時甚至會造成一種心理學研究上稱為“創傷”的擬態影響。特別是一些頗具新聞價值的創傷性事件,媒體趨之若?,創傷畫面重復“閃回”傳播,不斷刺激受傷個體的情緒,同時也給公眾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情感陰影。

然而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實踐研究發現創傷新聞報道所滋生的“創傷”同樣也波及到了部分新聞工作者群體,他們是事發現場的目擊者,或親歷者,參與了傳播事件的整個過程,作為富有思維與情感的個體,愈來愈多的以記者為典型的新聞工作者群體也悄然成為了創傷報道潛在的“受傷者”。

二、不容忽視的雙重“創傷考驗”

創傷性事件多為突發事件,且新聞價值較大,有的記者接到線索后反應亢奮,在短時間內連續高強度“作戰”。在舟車勞頓的辛勞、爭分奪秒的採訪、高度集中的報道以及對自己工作抱以過高期望而產生焦躁情緒等多重壓力之下,記者容易出現生理疲憊,出現睡眠障礙、性情易怒、容易受驚、注意力難以集中等症狀。

在2011年7·23動車追尾事故的報道中,有記者就是“次日凌晨3點左右撤回報社,寫完稿,5點多才回家,睡了2小時,繼續趕赴現場採訪”,類似這種高強度工作環境中記者所承受的生理負荷可見一斑。研究表明,當人覺得自己處於危險境地或感覺焦躁時,身體會分泌許多化學物質,使人保持警覺,在需要的時候立即行動起來,也即應激反應。然而這些化學物質是人體內平常所沒有的,這些激素殘留在體內,會對人的主要器官或其他身體系統造成傷害。而排泄出去則需要一段時間,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記者在經歷了創傷報道后會出現易驚、身體不適等症狀。

然而,記者所要遭遇的更為嚴重的“創傷體驗”其實是源自於心理障礙。臨床心理學中有種症狀為“創傷后壓力心理障礙症”(PTSD),是指人在遭受或對抗重大壓力后,其心理狀態產生失調之后遺症。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定義創傷后壓力症候群為:三個月以上經常性的、侵入性的回憶起該事件、情感上麻木、逃避任何能夠回想起該事件的人物與地點。這也成為目前在新聞工作者中普遍存在的一種心理危機。

2009年攝影記者基安·亞馬尼在德黑蘭街頭報道伊朗當局在大選后暴力鎮壓抗議示威的消息,持續不斷的暴力沖突對他產生了消極影響,不僅感到焦慮、抑郁,噩夢不斷,而起在伊朗選舉一周年紀念之際,他感覺“不好的情緒又回來了”。

同樣,對2008年汶川地震的報道也在不少記者心目中產生陰影,一些在震區奔波數日的記者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心理問題:有的表示內心難以承受災區的氣氛和環境﹔有的在目睹慘狀之后,因不能直接參與救援而對於自身職業行為的價值產生懷疑﹔出鏡記者表情麻木、情緒低落等,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替代性創傷的表現。這些異常的反應,通常是出於對受創傷者及其遭遇的同情與共鳴,而使自己深陷復雜情緒的泥潭無法抽身事外,繼而身心飽受困擾,嚴重者甚至瀕臨心理崩潰的邊緣。

在新聞採訪報道中,很多記者爭分奪秒搶首發、奮不顧身拼獨家,哪怕是在駭人聽聞的事發現場,盡力用“去人性化的視角”關注新聞事實本身,當時往往會意識不到甚至忽略自身所正在經歷的情緒體驗,然而等他們完成報道,才有時間整理思緒,回溯體味對事發現場的恐懼、憤怒等種種情緒。若這些情緒未等排解而是迅速被扑面而來新的負面情緒所疊加,長此以往可能會誘發記者的職業倦怠,甚至出現難以克服的心理疾病。

三、刻不容緩的多方“創傷治愈”

然而,新聞工作者所遭遇的這種“替代性創傷”總是難以被引起重視。“記者、攝影記者、工程師、音控人員及新聞制片人經常與緊急救護人員並肩作戰。

記者的創傷壓力症狀和那些馬上處理災難的員警、消防員的反應格外地相似,然而記者在完成他們報道之后卻鮮少得到慰藉。當公共安全人員在悲劇發生過后提出工作簡報和心理咨詢時,記者卻只是被指派去報道另外一個新聞事件。”當記者的這種創傷傷害由短時急性發展成為慢性且長期的“習慣性無助”時,危害不言而喻。因此,我們要正視創傷報道對新聞工作者所產生的潛在“創傷危機”,幫助其克服治愈的工作刻不容緩。

(一)淨化傳播生態環境,營造健康傳播理念

創傷性事件刺激一些新聞媒體絞盡腦汁挖掘其新聞價值的富礦,這無形也增添了一線採寫記者的壓力,使其不得不去反復挖掘搜索事件可能存在的各種價值,而這也是對其自身抗壓能力的屢次挑戰。因此,幫助記者減少創傷首先是需要在社會范圍內倡導健康的傳播生態環境,新聞媒體不能一味追求眼球經濟而對創傷性事件過度開發利用、一味獵奇和肆意炒作,這樣不僅會給事件當事人帶來二次或多次傷害,同時也是對新聞工作者身心的反復施壓與強度刺激。

(二)深化跨學科領域合作,提升專業研究水平

創傷新聞報道研究是一門跨學科領域研究,發軔伊始就觸及到了包括新聞從業者、新聞研究者、心理學家以及精神健康臨床醫生等在內的諸多因素。目前新聞傳播學界關於媒體在創傷新聞報道中的“受傷”研究大多還是從本源的病理學研究角度來透視思考,心理健康研究仍多關注的是抑郁、焦慮等負性情緒,止於淺層次心理應激表現,而缺乏對積極健康傳播的倡導與深入。因此,幫助新聞媒體排憂解難,需要專業而全面的學理力量支持。新聞傳播學界與業界應當積極聯手心理學、倫理學、社會學等研究團體,開展緊密合作。“記者也可用來尋找報道背景或者思考解決倫理和實踐問題。新聞主管們可以發現爭議從而提高對新聞團隊的培訓和支持。臨床醫生可以找到資料以幫助從事新聞業的客戶或病人”。

(三)發揮傳媒人文關懷,呼吁記者“照顧好自己”

很多“事后創傷”的生成源自於記者在採訪前的心理准備工作不充分,或採訪完成后缺乏緩沖排解意識,或自身處理壓力的能力不足等。記者同樣會情緒敏感,且程度因人而異,若閉口不談或是人為壓抑隻會擴大創傷的影響,使情況惡化。因此,呼吁新聞工作者“照顧好自己”變得尤為重要。記者首先應正視自己所遭遇的心理障礙,及時尋找適用於自己的解壓方式,或與人輕鬆聊談傾吐、或求助專業心理咨詢、或參與心理安撫活動等。另外,新聞傳媒日常的人文關懷同樣有助於幫助記者提升抗壓能力,新聞單位應當常規化普及心理健康科普知識,具備對記者的心理進行保護的意識,可設置專門的心理培訓課程,傳授如何做好創傷報道的心理准備工作、在負面報道中如何調整心態、怎樣應對突發事件、報道后期如何排解情緒等,盡力幫助維護記者的心理健康。總之,傳媒和記者應當聯動,共同致力於將創傷影響減到最弱。

面對頻繁且難以控制發生的社會創傷性事件,新聞傳媒總是以倚馬可待的心態去應對。但在這個過程中,傳媒人首先應當意識到要正確把握創傷新聞報道,盡量減小報道所在社會范圍內引發的“創傷傷害”的影響,相關的學理研究也應當與時俱進,不斷為媒體實踐提供受用的指導性意見。

(作者簡介:張敏,男,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聞中心《武漢開發區報》執行主編,主要從事新聞業務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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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琪嘉.創傷心理學[M].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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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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