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李陽和外籍妻子Kim的離婚案有了新進展,2月18日,在該案上訴期的最后一天,朝陽法院收到李陽郵寄的上訴狀。李陽稱除離婚一項外,對包括子女撫養、撫養費、家暴認定等其他判決內容均不服,甚至連雙方在訴訟中達成一致的財產分割意見也予以“反悔”,並反指Kim存在家暴。
春節前,Kim訴李陽離婚案獲得一審判決,朝陽法院判決准許兩人離婚,三個女兒由Kim撫養,除每年30萬撫養費外,李陽還需付給Kim財產折價款1200萬以及5萬元家暴的精神賠償。
該案於2月19日上訴期滿,而就在18日,朝陽法院收到了李陽郵寄的上訴狀。李陽要求改判三個女兒由其撫養﹔請求二審法院駁回Kim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請求二審法院撤銷給付Kim1200萬財產折價款的判決,要求改判依法分割共同財產。
另據了解,針對法院發出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禁止李陽毆打、威脅Kim),李陽未提出復議申請。
關於撫養權 質疑Kim婚史及收入
關於子女撫養和撫養費問題,李陽表示,從經濟收入角度講,三個女兒系中美混血,需要在北京上國際學校,Kim長期無穩定收入,沒有能力負擔學費﹔從父女親情角度講,女兒居住在中國,懂得中國習慣、文化,他撫養女兒更具有文化和傳統上的優勢。
同時,李陽指出Kim經歷了三次失敗的婚姻,令人對其是否適合撫養子女產生質疑,李陽認為應參照美國的做法,委托心理咨詢醫生或其他機構對雙方及女兒進行調查后再行決定撫養權歸屬。李陽要求二審法院改判三個女兒由其撫養,對於一審法院判決他支付每個女兒每年10萬元的撫養費標准,李陽認為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關於家暴 反指Kim存暴力傾向
對於“家暴”問題,李陽在上訴狀中認為Kim性格和行為的負面作用才導致其婚姻多次破裂。李陽稱,Kim自身具有暴力性格,經常對其進行長達幾小時的謾罵﹔曾將其反鎖門外,致其深夜無家可歸﹔Kim經常刪除其電腦書稿,將其圖書資料扔至水塘中,還曾將數盤飯菜粗暴地拋向正在演講的他。
同時,李陽表示其本人在第一次婚姻中,從未有過夫妻之間的肢體沖突。故此,他認為與Kim的肢體沖突並非單方面錯誤,而是事出有因,其過激行為在情理之中。李陽認為其行為並不構成家庭暴力,而應認定為雙方的沖突。
此外,李陽還反指Kim存在家庭暴力傾向並對其實施家暴,要求二審法院調查Kim三次婚姻史,查明其是否存在心理問題,是否存在暴力傾向以及前兩次婚姻失敗的原因。
關於財產 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財產分割問題上,李陽在上訴狀中對雙方此前達成的一致意見隻字未提,而是主張依照法律認定夫妻共同財產並進行分割。李陽認為因其與Kim2005年在美國辦理結婚登記的時間在其與前妻離婚前,根據中國法律,該婚姻登記不構成合法婚姻,根據美國法律,也認定多重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故認為該婚姻行為應認定無效。雙方的婚姻關系應自2010年7月7日在廣州辦理結婚登記時起算。李陽據此主張大部分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故不同意再付給Kim1200萬,而是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 追訪
李陽代理人
上訴因被“扣家暴帽子”
“(一審判決結果)沒有達到調解的本意,反被扣上了‘家暴’的帽子,那調解的意義就沒有了。”昨晚,李陽一審代理人表示,此案拖了一年多,李陽做出了很大的讓步,希望離婚案以調解為結果,才同意給付1200萬財產分割。但卻被判“家暴”,也未得到女兒的撫養權,因此才上訴推翻調解結果。
對於上訴中承認的重婚問題,其代理人表示重婚在雙方都“明知”的前提下,且該事件已經過了追訴時效。此外,他表示該份起訴書並非自己所寫,會於周末見到李陽了解更多事宜。
Kim代理人
李陽上訴是在浪費時間
昨日,Kim代理人戚連峰表示,李陽指Kim家暴一事拿不出証據,並認為法院改判的可能性不大,李陽提出上訴隻能是浪費時間。“我相信Kim已經從網上看到了上訴的詳細內容,目前我還不知道她的態度。”戚連峰說,他和Kim尚未就起訴書中提到的細節問題做溝通。
對於李陽提出財產分割問題,戚連峰認為,若李陽構成重婚,即使法院改判分割共同財產,對Kim的影響也不大。戚連峰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這種情況的規定原則是區分過錯,妥善處理。2006年李陽和妻子離婚前Kim和李陽的同居關系中,Kim沒有過錯,而李陽隱瞞婚姻狀況有明顯過錯,戚連峰認為,2006年之前的財產也應得到分割。(劉洋 盧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