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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美滋等遭央視曝光 "第一口奶"鏈條上還有哪些違規者

毛建國

2013年09月24日08:13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第一口奶”鏈條上還有哪些違規者

  央視近期曝光,為搶佔市場,多美滋等不少奶粉企業通過賄賂醫生和護士,以壟斷初生嬰兒“第一口奶”。9月21日,一位知情人再次向媒體提供了多美滋公司賄賂醫院的詳細資料。數據顯示,僅今年4月份,多美滋公司就給北京、遼寧、吉林、河北、天津、內蒙古、黑龍江等七個省市區的醫務人員,打了將近50萬元。(《京華時報》9月23日)

  一時之間,多美滋成為眾矢之的,備受質疑和批判。人們實在想不到,多美滋這樣的企業,為了謀取利益,竟然採取如此不正當的競爭手段,不道德的把嬰幼兒當作道具。這樣的企業不論“錢景”如何,其品牌在人們心中,已經倒了。

  《母乳代替品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在0到6個月嬰兒期內,任何奶粉品牌都不得做銷售宣傳,也禁止在醫院向產婦推銷、宣傳奶粉產品。由此來看,多美滋的行為不僅“缺德”,而且違法。有關方面理應“以法律為准繩、以事實為依據”,追懲多美滋的不當行為。

  曝光多美滋的不當行為,這是必要的。但要看到,一個巴掌拍不響,不當鏈條上不僅有多美滋。根據媒體的調查,為了壟斷新生兒出生后“第一口奶”,多美滋通過多種方式賄賂婦產科的醫生護士。這其中有一些隱秘手段,比如說通過“贊助費”、“車馬費”等形式送錢,還有一些是直接打款。

  知情人的報料顯示,今年4月份這一個月,多美滋公司就給七個省市區的醫務人員,打了將近50萬元。據稱,天津多家醫院的醫護人員過去一年,每個月都會從多美滋那裡領取到3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金額回報,每個月總額都在30萬元左右,多美滋銷售人員每年用於醫院的費用達到330萬元。

  部分醫務人員的行為,同樣是道德和法律上的雙重淪陷。2008年頒布的《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明確醫療機構中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財物、回扣,將以《刑法》中“受賄罪”定罪。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17日也發出通知稱,“嚴禁醫療機構及其人員推銷宣傳母乳替代品,對違規機構和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從嚴查處。”那些接受多美滋利益輸送的醫務人員,應該依法追究其責任。

  遺憾的是,現在被曝光的隻有多美滋,多家醫院、部分醫務人員到底是誰,還是謎霧重重。媒體拋出這個“重鎊炸彈”,把矛頭直接指向多美滋,說明已經掌握了確切的証據。期待有關方面早日把知情人提供的那份資料亮出來,讓公眾看看,到底涉及到哪些醫院哪些醫務人員,不能讓違規者躲在一旁“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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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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