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視記者劉楠對網友質疑的回應(圖片來自劉楠微博)
網友觀點:
@婁池:我堅持認為她在小女孩承認未被強奸后拖了20天才報道不合適,你委屈20分鐘就這麼難過,那受害教師的20天是怎麼過的?
@勤勞的企鵝仔:一個記者的職責,到底是要依靠ta自己並不一定專業的知識和並不一定公正的立場去替大眾篩選,過濾信息,最后隻呈現自己認可並且符合自己認識的“事實”,還是應該去盡量報道客觀事實,然后讓大眾去自我判斷呢?小女孩多變,記者報道時完全可以將此前提寫出,而不是自己去充當警察法官的角色。
@magnolia123:這個記者還是不錯的,那麼多記者人雲亦雲,隻有她去認真求証了。
@中文系小王子:昨晚看過文章,感覺震撼——事情如此一波三折。試著評論一下:這篇文章,其實應該是記者審慎公布事件的最新進展,而所謂“進展”必須是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托,否則隻能是搏出位、博眼球。對於一個沒有獨立判斷能力、獨立價值觀的孩子,且有反復無常、經常顛倒矛盾,更得審慎對待。大眾傳播,當以傳播真實信息為己任﹔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更是一個具有公信力媒體的應當且必須具有的品質。當然,媒體的公信力,歸根到底需要每一個媒體人真實的道德操守。記者用自媒體的互動式交流審慎、坦承公布新聞信息,值得一贊。“對道歉動機,依舊保持警惕”,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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