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思(化名)的道歉信(圖片來自劉楠微博)
人民網10月24日電(宋心蕊) 今年7月份,一條“湖南12歲幼女遭強奸,生下孩子當証據”的社會新聞成為網絡熱點,作為新聞當事人的女孩思思(化名)指認犯罪嫌疑人是學校的三位老師,經過媒體報道后更是引發網民群情激憤的聲討。昨天,央視《新聞1+1》記者劉楠在自己的微博上貼出了思思的道歉信,並附上一篇題為《不能說的“秘密”——12歲幼女生子事件的意外走向》的記者手記。但文章中披露的“9月下旬女孩已承認故意說謊指証老師”、“希望取得老師諒解再公開道歉信”等採訪細節再度引發網民爭議,質疑記者為何不在第一時間公布事件真相,為蒙受不白之冤的老師們做出澄清。對此,劉楠刪除了記者手記,重新在微博上回應了爭議焦點。
劉楠寫道:請大家諒解,道歉書為什麼審慎發出:1、還老師清白很重要,如冤枉必須澄清。2未成年人保護很重要,思思已是受害者,擔心被公開討伐。3、思思主動道歉在先,之后我向老師轉達,老師表示諒解。4、真相要核實。孩子多變。寫道歉信后出於謹慎,我和她多次確認“冤枉老師“后,才發出。5、對道歉動機,依舊警惕。
晚上,劉楠又發布了一條長微博,寫道:如果我第一個拿到思思的道歉信就立馬公開,更會博得眼球,但我認為是不負責任。記者是把關人,真實客觀的信息需要對照,尤其對於性侵案報道,尤其對於思思,這個對記者說話常會變卦的特殊孩子,我更要小心她是否會推翻自己的道歉。所以我審慎后公開。
![]() |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恭喜你,發表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