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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E時代媒體責任 E時代,要做經得起求証的新聞

趙婀娜 楊 可

2014年10月30日06:0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唯有時代與人民不可辜負。10月15日在京召開的文藝工作座談會,令全體文藝工作者再一次明確了自身的使命感與責任感:在錯綜復雜的情勢下,文藝作品能否觀照現實生活、能否用光明驅散黑暗、能否用美善戰勝丑惡,能否增強做中國人的骨氣和底氣?

  如此叩問,不僅適用於全體的文藝工作者,也適用於大文化領域內的所有行業。

  媒體,該有怎樣的堅守與擔當?又該恪守怎樣的底線與准則?市場效益與社會責任難道真的是零和博弈嗎?尤其是當下,在海量信息、多元聲音混雜的環境中,在社會轉型的復雜環境中,互聯網以顛覆一切的態勢改變著傳統行業業態,改變著媒體的生存環境與發聲方式,媒體的責任,再一次成為一個時代的嚴峻課題。

  從本期開始,我們將連續推出“E時代的媒體責任”系列,聚焦“媒體責任”這一時代的關鍵詞,從文化與擔當、自律與理性等多角度詳論互聯網帶給媒體怎樣的影響,以及新時代的背景下,媒體責任的多元內涵。

  ——編 者 

  

  《APEC會議期間北京調休假6天屬實,新聞上演辟謠再辟謠戲碼》成為幾天前最火的新聞之一。有媒體通過權威渠道獲悉后通過新媒體平台發布,引發一片熱議與興奮。可未料想,網絡上很快出現一條官方口吻的所謂“辟謠”信息,直言放假信息不屬實,引發一些媒體網站轉發,令公眾迷惑,一時不知該信誰。直到后來,該“辟謠”信息被証實為網友所編段子,喧囂方告一段落。

  新聞乎?謠言乎?

  此番折騰令人感慨,E時代的新聞眾生相,傳播速度快是真快了,但其真實性,卻真是令人如霧裡看花,真假難辨。

  是的,這就是E時代的媒體生態。無論我們是否做好准備,是否樂於接受,互聯網時代都已然到來,勢不可擋、洶涌澎湃,改變著傳統行業生態,也改變著媒體行業的生產與傳播方式。

  以往,我們一直在強調並享受於新媒體技術所帶來的公共性的好處,但是一段時間后,我們發現,其帶來的挑戰更應被重視,培育公眾文化、公眾精神,規范媒體社會責任,成為當前最重要的事情。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傳播學學者王維佳點出了問題的實質。

  用真實的墨汁書寫新聞

  在五光十色的E時代,人們的表達空間越來越延展、登上公共話語平台的機會越來越多,個別媒體出於利益考量,極盡炒作之能事,對違背新聞真實性的事件大肆渲染,在取得了所謂高點擊率的同時,將承載的使命與責任拋之腦后。

  幾天前,我國兩所知名高等學府均受到不實新聞的困擾。兩則新聞同是發酵於網絡。

  一則是《清華學生襲擊港大教授》,描述的是某媒體資深編輯在香港大學授課時,遭到一名青年男子襲擊,這名男子自稱是來自清華大學的學生。報道發出后,“清華學生”的行為甚至清華大學都遭到網友的炮轟和批評。此后,盡管清華校方已經証實這位襲擊者與清華根本毫無關聯,但也很難阻止輿論的發酵,隻好讓這件事隨時間淡去。

  另一則事件與北大有關。有媒體報道北大法學院學生會主席瘋狂盜竊,后被証實信息有誤,當事人另有他人。雖然真相澄清,但輿論的壓力已對被誤解的學生以及北大都產生了負面的影響。

  有專家分析,兩起事件的發生,都是因為首發媒體沒有對新聞基本信息進行准確求証,而深諳受眾喜好的網絡媒體又盲目追逐放大所謂“關鍵信息”,令事件在網上發酵所導致的。

  與之類似的,還有清華大學社科學院何茂春教授的一段經歷,很具代表性:

  “一次被採訪,一記者朋友問:‘您走了這麼多地方,您覺得我們廣東女人怎樣?’我自以為聰明,說:‘廣東女人好哇,有很多可取之處!’當夜網站頭條新聞是:‘清華名嘴何茂春教授認為廣東女人最可娶!’全國除了廣東,所有外省的女性回帖罵我‘沒眼力’。廣東人回帖更來勁:‘這教授不知檢閱了多少本省女性才得出這一結論!’令人哭笑不得。”

  如果說未經求証的信息就被作為新聞要素出現,是不尊重新聞客觀性的表現,那麼,在新聞中,大量使用“或將”“據傳”“疑”等用語,通篇看不到記者一線採訪的痕跡,依據傳言即成篇的做法,也是一種玷污新聞真實性的典型做法。這種行為將新聞淪為市井傳言的放大器與傳聲筒,敗壞新聞業界風氣、弱化媒體社會功能。

  真實永遠是新聞的第一要義與生命。新聞報道的真實性也是決定新聞媒體興衰存亡的最關鍵因素。沒有真實性,新聞媒體就沒有公信力。而公信力又是新聞媒體影響力的核心。不以真實求公信力,不以公信力求影響力,最終結果勢必陷入惡性循環,既傷害新聞的公信力,也沖淡媒體的影響力。

  曾有人說,“報道什麼、不報道什麼,應從受眾的需求出發。”這種認識顯然是有失偏頗的,在一個價值多元的社會裡,面對多種多樣的社會需求,媒體的責任,恰應體現在通過准確的報道,探尋新聞背后的真相,面對海量信息,幫助人們進行選擇、核准、分析和解讀,在眾聲喧嘩中激濁揚清。

  正如清華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柳斌杰所說,輿論可以是多種,那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看。觀點可以是多樣的,這都是允許的。但是,新聞必須講真話,這是它的生命力之所在。

  每個人都是“媒介公民”

  何為媒體,誰又是媒體?在E時代的今天,這個原本簡單的問題,卻變得十分復雜。

  從門戶網站、搜索引擎的興起,到微博、微信用戶群體的壯大,不論是信息傳播的速度還是其傳播的廣度,都表現出和傳統媒體截然不同的特性。一個幾年前我們想都不敢想的概念,今天竟然成為了社會公共傳播、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自媒體”。

  無論你是誰,你都可以在網絡上發表與傳播信息與觀點。微博、微信、微信公眾號,方式多種多樣。微博上的轉發與評論、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與點贊,不到一秒鐘,就完成了新聞生產、傳播、評論的全過程。

  於是,問題來了,當我們盡情地享受著信息快捷傳遞的方便之余,我們每個人的社會屬性也都發生了變化,我們從一個普通的人,變身為一個媒介公民,一個信息的傳播者。與之相伴的,是我們的責任也發生了變化,我們要具備E時代,一個媒介公民應該具備的理性與媒介素養,自覺地守護媒介的純潔性與嚴肅性。

  正如有學者指出的,“開放的自媒體時代,在真真假假信息的海洋中,每個人都是自媒體人,都要在傳播和轉載時,自覺做到對於要傳播的內容的警醒與核實,同時,在發現假新聞時加以制止與揭露,這樣才能共同營造一個真實客觀的新聞環境。”

  當然,必要的、有組織的媒體行為以及法律規約也是阻止謠言產生、保持新聞真實的重要條件。

  “謠言粉碎機”是果殼網目前最火的主題站,該板塊不斷擊破各個謠言,力圖還原事情真相與細節,給予網絡謠言當頭棒喝。與此同時,一批以“辟謠、批謠”為主要目的的欄目也紛紛出現:人民日報的《求証》欄目、新華社的《中國網事》、央視網的《辟謠聯播》……一台台“謠言粉碎機”正在新聞媒體的傳播平台上發揮著積極作用,努力維護著新聞真實的底線。

  “因為缺少公共性的約束,所以一方面我們需要提高整個社會的媒介素養、公共素養,另一方面也需要法律認証體系的完善。這兩者不能分開。”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新媒體研究專家呂宇翔介紹: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司法解釋規定,誹謗的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就屬於情節嚴重,認定為犯罪﹔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不論網帖內容被點擊和轉發的次數是多少,就構成誹謗罪。

  保持新聞真實,力戒夸張、夸大和炒作,最大限度地將事件的原貌提供給社會,同時,在報道新聞事件時要對其普遍性作出正確評價,不以偏概全,不把孤立的社會事件誤導為普遍的社會現象,以上這些就構成了媒體恪守真實與客觀的基本要求。

  堅持正義公平的價值判斷,在利益誘惑下允中守直。E時代,守護新聞的真實,是所有媒體以及全體媒介公民共同的責任!

  《 人民日報 》( 2014年10月30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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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白宇、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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