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频泄露 收发快递须留心--传媒--人民网
人民网>>传媒>>24小时滚动新闻

个人信息频泄露 收发快递须留心

2012年12月21日09:13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近期频频发生的快递单信息泄露事件引起了不少人的警觉:当你兴致勃勃地在网上扫完货,填在快递单上的姓名、电话、地址以及快递单号等信息可能被网上公开叫卖。据媒体报道,涉及“快递公司员工私下买卖单号”的公司包括申通、圆通、中通、顺丰等。被贩卖的信息涉及几十万人,已发展成为一种“地下产业”。

  因为这笔“买卖”,网上还出现了多个专门用于快递单号交易的网站,例如“淘单114”、“淘铺发”、“淘单网”、“单号吧”等,每个单号都被明码标价,“批发价”最低才4毛钱。

  业内人士分析,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快递单信息买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用途:首先,有些网店为了博取“信誉”,通过购买已经过期的快递单来形成虚假的交易量,从而提升自己的“信用级别”;其次,从快递单上获取的电话号码等信息,可以成为“广告轰炸”的渠道。如果说这些用途还能勉强算“情有可原”,有些“用途”就相当可怕了:有的不法分子利用快递单信息伪造单据,将贵重的快递物品偷梁换柱;甚至还有不法分子利用快递信息扮作快递员入室抢劫行凶的恶性事件。

  有专家指出,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滞后是导致信息泄露的重要原因。法律对判定信息泄露的依据及如何追究、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的细则没有做详细的规定;政府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物流企业在申请经营权时没有具体的信息安全及保密的要求,再加上管理部门监管力度不够,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管理只能靠企业自觉,而快递运单在处理过程中需要经过电商、收件员、分拣录入等多个环节,很难防范是哪个环节将信息泄露了出去。

  业内人士坦言,目前国内除了16家规模以上的快递企业有较好的快递单信息监管能力以外,要其他快递企业实现自行监管实在是奢求。

  近日,国家邮政局下发《关于严密防范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非法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快递服务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局督促寄递企业开展自查,对企业采集用户信息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要逐一排查,发现漏洞与隐患要及时整改。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也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成稿有望于今年底前出台。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快递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在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泄露用户信息的快递企业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消费者而言,虽然不能百分百杜绝个人信息被泄露,但如果能留个心眼,做到以下几点,总能有所避免:

  1.尽可能选择大型、正规、信誉好的快递公司。这些公司管理比较严格,从业人员队伍比较稳定,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查清责任归属。

  2.收到快递后注意销毁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收到快递后,不要将外包装上写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随意丢弃,而应以撕毁、涂抹、焚烧等方式妥善销毁。不仅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要进行销毁,快递单单号也应一并抹去,否则他人也可通过快递单号查到您的个人信息。

  3.在不影响收取快递的情况下,填写个人信息时可进行适当的模糊处理。比如姓名可以只写某先生或某女士,住址可以写某小区但不必精确到门牌号码,最好是直接寄到工作所在单位,填写办公固定电话号码。(记者 赵新星)

(来源:南方日报)

分享到: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