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的电视台在民生新闻的基础上纷纷推出维权帮忙类节目,借助媒介的权力帮助解决民众的急事、难事、烦心事。“帮忙类”节目维护了求助人的话语权,但也不可否认这一节目存在的非常规性,体现出底层阶层话语权无法表达后“权利寻租”的本质特征。
一、 底层阶层的权利寻租
“寻租是一种典型的直接的非生产性寻求利益活动。”[1]美国经济学家J.布坎南和A.克鲁格将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而形成的超额收入称为“租金”,将通过权力谋求“租金”的活动称作“寻租活动”,俗称“寻租”。[2]后来,“寻租”一词被广泛延伸到诸多领域,泛指用权力或权利来换取利益的一种交易行为。细忖当下火爆荧屏的“帮忙类”节目就会发现,其节目本质,是底层阶层话语权无法表达或实现而无奈地将权利转租给电视媒介,最终获得权益或利益的一种交易行为,体现出“权利寻租”的本质特征。
(一)底层阶层:社会的边缘化群体
底层阶层,也称作社会脆弱群体、弱者群体,它由“底层”作为定语修饰核心词“阶层”。从字面意义上看,底层阶层是指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处于社会底部的群体层级。那些无资本、无权力、无关系、无声望而逐步沉沦于底层被边缘化的社会群体都可归为底层阶层,而生活处于贫困状态的城乡居民、农民工以及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甚或大学生“蚁族”等,都是底层阶层的典型群体。底层阶层的存在日渐固态化、边缘化,几乎成为社会竞技场上“几无还手之力”的群体存在,但他们还是以不同的生命态势顽强地存在,以不同形式的抗争表达着社会边缘化后的生命意愿和生活抉择。
(二) 底层阶层:电视媒介传播中的失语者
在大众媒介快速发展的今天,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网络等媒介的诉求对象主要是消费能力强的城镇居民,为底层阶层叙事的媒介少之又少。电视频道对底层阶层的真实生活关注很少,没有办满足底层阶层所需要的频道或栏目,一些栏目如《农业新闻》等在经济效益的市场化追逐中因收视率低而被删减甚或淘汰。虽然新闻、电视剧、电影、综合等电视频道也对底层阶层进行电视叙事,但这些栏目要么是主流媒体宣传主流意识形态的工具性运用,要么停留在底层阶层的丑陋与不文明等行为事件的报道上,要么对底层阶层进行乌托邦式的想象性叙述……少见真实反映底层阶层群体的生活状态与生命质感的电视频道或栏目。底层阶层往往是被“聚焦”、被“关心”、被“同情”、被“和谐”的群体,成为电视媒介的失语者,他们的权利和话语权被限制、扭曲、漠视。
(三) 电视“帮忙”:底层阶层的权利寻租
“帮忙类”节目的出现,无疑是底层阶层“权利寻租”的典型表现,是无奈的底层阶层在体制内进行抗争的重要方式。一方面,是转型期的中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和利益纷争,底层阶层具有寻求帮助的多样需要;另一方面,电视媒介具有贴近民生、承担社会责任的职责以及拉升收视率的需要。内外因的有机结合,促使“帮忙类”节目蔚然成风。综观当下电视节目的“帮忙”内容,无论是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劳动就业、利益纷争、投诉维权,还是生活环境、个人情感等,大多数问题都应通过政府部门或者法律途径得以解决,但由于底层阶层的弱势,他们难以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权利,实现自我发展,无奈之下只能将自身的权利“售卖”给电视媒介,通过电视媒介权力的“帮助”来获得自身权益的维护或实现,典型地体现出“权利寻租”的本质特征。底层阶层的“权利寻租”具有双重的效益:一是求助者“权利寻租”后获得的权益维护;二是电视媒介在将底层阶层的“权利寻租”电视化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