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江西省赣州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公车私用、公车交通违法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赣州移动分公司、赣州供电公司等34个单位的公务用车在市中心城区交通违法受到重点处理,被通报批评。
2011年底,赣州市针对公车违法乱象,在新闻媒体上设立“公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将涉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公车车牌号、所在单位及该单位主要领导等情况进行曝光。只要在曝光台里“露脸”,有关部门就坚决不护短,依法对公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从重处罚。市国税主要负责人曾因本系统有22车次交通违法,被要求向全市人民作检讨。该局迅速出台措施,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赣州这一做法一直延续至今。仅去年,全市就有30多家违章较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要求在市直媒体亮相作说明。
“公车违章违法,究其根本还是特权思想在作怪。”赣州市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邱世禄说,“曝光台使公车私用者在阳光下无处遁形。可以说,让公务人员敬畏公权力,把特权思想关进笼子,我们找到了比较理想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