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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論文]我國電視行業制播分離現狀分析

董雪

2012年11月27日16:24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摘要 我國電視行業的制播分離現象已經過20余年的發展歷程,受相關政策影響而幾經起落,自2009年起重新成為傳媒業界和學界關注的議題。本研究結合我國現實語境,分析了制播分離的內涵,並結合具體個案,闡述了制播分離在我國的運行模式、現狀和面臨的困境,指出制播分離作為一種手段,其發展需要成熟的市場和政策環境。

關鍵詞 電視行業 制播分離 政策 市場

一、前言

我國電視行業制播分離的現象大致出現於上個世紀80年代末期,90年代曾得到迅速發展,但總體而言,制播分離改革進展緩慢,成效並不顯著﹔理論界對於制播分離的認可、重視和探討落后於實踐,直至90年代末才開始對它進行論証、分析,並在2001年前后達到高潮, 但在經歷一個巔峰后也逐漸平息。2009年8月底,廣電總局66號文印發了《關於認真做好廣播電視制播分離改革的意見》,可以說是為制播分離改革的進行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引,“制播分離”由此重新進入主流話語體系,再度成為熱門話題,引起了業界及學術界的廣泛討論。

《意見》印發后,廣電總局批復了上海廣播電視制播分離改革方案,同年10月21日,原上海文廣傳媒集團對外宣布其正式更名為上海廣播電視台,並出資組建上海東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此后,遼寧、四川、北京、湖南、山東等省級廣播電視台也紛紛挂牌成立,省級廣電邁上了新一輪改革之路。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今夏一檔躥紅的節目也讓“制播分離”這一概念進入了更多業界人士乃至普通大眾的視野——浙江衛視《中國好聲音》作為制播分離的另一種形式的嘗試,以其廣受熱捧的程度宣示了它的成功,甚至被制作方稱為“中國電視歷史上真正意義的首次制播分離”。

那麼,制播分離究竟有著怎樣的內涵,它所面臨的語境和發展前景如何?本文將梳理制播分離在我國的發展歷程,結合具體的案例,分析其發展現狀、反思其改革困境,並試圖評價其在未來的發展趨勢。

二、制播分離的內涵

制播分離的概念來自於英文commission,最早起源於英國,原意是指電視播出機構將部分節目委托給獨立制片人或獨立制片公司來制作。有學者將這一概念與具體國情結合來看,認為制播分離是指“國家電視播出機構在保証正確輿論宣傳的前提下,將部分非新聞節目的生產制作交由社會上電視制作公司來完成的一種管理體制。” 袁琳、楊狀振結合大陸語境剖析了制播分離的兩層含義:“一是在廣義上,是指把除新聞節目以外的電視節目制作交由獨立的制作公司來完成,然后將節目推入市場渠道銷售流通,再由電視台即播出單位擇優選購播出,即體制外分離,也叫外部市場﹔二是在狹義上,是指在電視台系統內部實現節目制作部門的獨立運作,對其按照企業化管理體制進行自負盈虧、自主運作式的經營活動,並在此基礎上完成電視台制訂的節目生產任務,即體制內分離,也叫內部市場。”

但是,尹鴻教授提到“制播分離的前提必須是制作和播出方都是平等的市場交易主體,而不能一方在市場上完全競爭,而另一方則具有不進入市場流通的行政專營權。”他認為,將部分內容制作資源從現有的事業體制中剝離出來進行公司化改造以增強其市場活力的做法與制播分離完全無關,而僅僅是通過剝離來完成內部分工或體制改造,通過重塑市場主體,來完成未來更高層面的資源整合和產業整合。所以他提出中國現在進行的所謂“制播整合”實際上是“一台兩制”。

三、制播分離的發展歷程

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電視節目交易市場及電視劇的社會化制作開始出現並發展,除廣告外的制播分離的嘗試也逐漸清晰起來。 電視劇作為特殊的節目形態,最早實現了制播分離,進行社會化生產,使得電視台能夠選擇優質電視劇。

1996年,廣電總局曾提出電視節目除新聞節目外實行制作和播出分離的指導意見,在此之后,中央電視台一些欄目開始嘗試制播分離改革試驗﹔1999年,廣電總局明確提出要“積極推進除新聞類節目外的其他廣播電視節目播出與制作的分離,逐步發揮市場機制對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的基礎作用,”制播分離正式作為行業管理指導意見被明確提出。

但在2000年8月,廣電總局又指出電視台的“播出權、制作權、覆蓋權這三權是截然不能分離的”,否則“我們的宣傳方針就得不到有效貫徹,輿論導向就得不到有效保証,關鍵時刻要出大問題,” 從此制播分離很少被提及。

2003年,隨著大陸地區體制機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廣電總局又出台推動節目制作社會化的相關規定。此時,“制播分離”重又成為電視業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

中央電視台繼五套和八套節目實施制播分離之后,提出“除了保留新聞頻道外,其他頻道將逐步全部成為商業經營的專業頻道,全部採取市場核算,以廣告收入決定節目生存,也就是實現電視頻道的商業化管理”的改革舉措, 之后幾年裡,廣電系統的相關領導在很多場合就制播分離的問題提出若干意見,為各級廣電媒體自上而下進行“制播分離”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據和基礎﹔在這一過程中,民營制作公司也在不斷探索自身的發展路徑,其中一些還獲得了較快發展,譬如光線傳媒,其制作的節目《娛樂現場》《音樂風雲榜》等,都受到觀眾的追捧。

2009年6月,廣電總局以文件的形式向各地廣電局下發了《廣電總局關於推進廣播電視“制播分離”改革(修改稿)》﹔同年8月26日,廣電總局又頒布《關於認真做好廣播電視制播分離改革的意見》,對制播分離改革的總體要求、范圍、方式等都進行了具體的指導和說明。之后,各省級電視台都在不同程度上開始了制播分離改革的實踐,制播分離再度成為熱門話題。

梳理近些年制播分離在我國的發展歷程,可以發現,制播分離改革在電視業的冷熱進退,深受政策因素和行政力量的影響,行政力量通過政策的實施發揮作用,幾乎決定了制播分離改革的起起落落。無論是體制內的廣電部門,還是民間的制作公司,幾乎都是“聞政策而動”,一時的政策鬆動和支持能夠帶動電視業在市場化道路上快速邁進,然而政策的不穩定性也意味著廣播電視體制的改革很難一帆風順的走下去﹔總體而言,市場因素自行發揮作用在這一改革歷程中並未得到明顯體現,當然不可否認,市場環境的愈加成熟的確使得一些企業在制播分離改革的實踐中獲利良多,但是電視業尤其是民營電視制作機構也還需具備應對和承擔風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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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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