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釣魚式採訪的問題爭議
(一)釣魚式採訪的新聞價值為何
評判新聞價值的大小,我們常用重大性、顯著性、接近性、沖突性、時新性、趣味性作為判斷的標准。
有人認為,釣魚式採訪具有新聞價值。從接近性看,測試環境選擇在公共場合,所測試問題也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不知情的路人在測試中做出幫與不幫的決定,及其理由是這類採訪的賣點,故具有沖突性。因此,釣魚式採訪具有它的現實意義。但筆者不同意這一觀點。筆者認為,持有這類觀點的人忽略了新聞真實性原則。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鄭保衛教授曾指出,真實性是新聞存在的基本條件。新聞如果失真、失實就不成其為新聞,那麼也就談不上新聞價值。[6]縱觀釣魚式採訪前提,我們不難找出對於情境的策劃設計。這種策劃新聞避免不了主觀欺騙與對採訪對象設立陷阱獲取新聞的嫌疑。這樣的採訪違背了“事實第一,報道第二”的新聞規律。即使釣魚式採訪具有一定新聞價值判斷的特征,筆者也認為不具有新聞價值。
(二)誰賦予了記者測試公眾道德的權利
成都地區某民生新聞欄目的記者,曾經邀請了一位老太太在街上假裝摔倒,然后請求路人幫助。在測試中,老太太按照事先規定情境不斷向不知情的好心路人施壓。除了請求打電話通知家人外,還向好心路人借錢打車。值得一提的是,路人按照老太太所給的電話號碼通知家人,在電話那頭假扮老太太兒子的記者,以“是你把我媽媽弄摔倒吧?”等諸如此類的話語測試路人反應。筆者不禁要問,誰賦予了記者測試公眾道德的權利?
真實性是誠實的必要條件,而誠實又是建立於他人可靠關系的美德。[7]應該說,絕大部分記者開展釣魚式採訪的最終訴求,是為了引發民眾對於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關系的思考,以此弘揚社會傳統美德。這一訴求的確值得肯定,但採訪的方式方法卻招人非議。一個訴求道德價值理念的採訪,卻用欺騙、設套等不誠實的方式獲取所謂的新聞真實,記者在職業道德上明顯存在失范。開展釣魚式採訪的記者是否換位思考過,毫不知情參與測試的愛心民眾,在得知真相后是否會存在潛在的心理傷害?催生出對記者的不信任感,勢必影響媒體的公信力。
第二,媒體具有的社會輿論監督功能,並不意味著記者可以借以公共利益的名義,擴大記者權力的使用。
第三,記者採用暗訪這一方式未有足夠的依據。暗訪並非開展道德新聞報道的唯一方式。對於一位路人,以暗訪的方式考量其道德,筆者認為,這實質上是記者濫用暗訪的表現。
五、結語
釣魚式採訪雖並非民生新聞之專有,但由於其平民視角的選題特性,近年來這類採訪在民生新聞中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業界應引起高度重視。
筆者不贊成以釣魚式採訪的方式獲取新聞。要減少或杜絕這類新聞的媒體失范,就現有空間來看,加強媒體自律最為可行。媒體作為“把關人”,應在新聞採制的信息源頭上進行預防。作為記者,應努力提高自身專業素質及個人修養,特別是要分清新聞策劃與策劃新聞之間的不同。同時,在選題的把握與表現方式預設上,要對涉及的各方利益做好權衡。作為新聞選題及審稿的負責人,首先應擺正心態,在電視收視率與新聞內容生產的博弈中,要將新聞客觀規律作為前提。冒進的看重眼前利益,破壞媒體公信力,一方面不利於媒體自身的長遠發展,另一方面也會左右新聞行業健康有序的競爭。 (作者系:同濟大學傳播與藝術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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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夏斐.體驗式報道中記者的角色定位[J].新聞實踐,2011(4):33.
[5] 曾素芳.試析新聞策劃的創新[J].新聞研究導刊,2011(1):66.
[6] 鄭保衛.新聞理論新編[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84.
[7] Karen Sanders.道德與新聞[M].洪偉 高蕊 鐘文倩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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