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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在弱勢群體利益表達中的角色與責任

——基於中層組織理論的視角

鄭素俠

2013年01月06日14:58    來源:新聞愛好者    手機看新聞

【摘要】康豪瑟的大眾社會理論認為,一個正常的社會結構應該由政治精英、中層組織、民眾三個層次構成,其中中層組織的作用至關重要,因為發達和多樣化的中層組織可為民眾與政治精英之間的溝通提供對話的平台,預防社會沖突的發生。本文基於中層組織理論的視角,探討了大眾傳媒作為中層組織的可能性,指出在弱勢群體利益表達中,大眾傳媒作為中層組織,應擔當起弱勢群體與政府之間的溝通與對話的平台,為弱勢群體的利益訴求和話語表達提供渠道和空間。

【關鍵詞】集體行動﹔傳媒﹔大眾社會理論

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歷了巨大的社會變遷。一方面,30多年來,中國實現了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成功轉型,社會經濟迅速發展,國民收入翻番,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相當大的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參與意識都有了相當大的提升。但另一方面,大量的社會問題和矛盾也開始涌現,如失業與下崗問題、偏僻農村貧困問題、政府官員腐敗問題、環境污染和公共健康問題等。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的不斷涌現,使得以利益表達為動機的集體行動在我國的每個地方時有發生。特別是近幾年,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轉型期社會矛盾的日益復雜,我國社會已進入集體行動的多發期。面對這種情況,有學者認為這是“改革危險期”的來臨[1]﹔還有學者則認為,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生的失業下崗、貧富差距拉大等問題,表明弱勢群體已經或正在被“甩到社會結構之外”,社會各階層之間的聯系正在發生“斷裂”[2]。

大眾傳媒作為公共信息的傳播渠道與社會輿情的建構工具,理應為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做出努力。本文以美國政治學者康豪瑟(Kornhauser)提出的中層組織理論為切入視角,致力於探討大眾傳媒在弱勢群體利益表達中的角色與作為。

一、傳媒與弱勢群體的利益呈現:以農民工為例

當前我國的弱勢群體主要有城市低收入者、失業下崗工人、農民工等。從數量上來看,以近幾年進入城市務工的農民工群體為最多。為了考察傳媒如何呈現弱勢群體的利益訴求這一問題,課題組選擇了一家省級黨報和一家省級都市報,採用內容分析法對這兩家紙質媒體5年內的農民工報道(獲取樣本量為:黨報239篇,都市報226篇)進行內容分析,以管窺當前新聞媒體在呈現農民工議題時所採用的方式、立場和視角,以及農民工在新聞報道中“被呈現”了怎樣的形象,由此考量新聞媒體是否為以農民工為代表的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提供了機會與空間。內容分析結果表明:

(1)盡管農民工議題常常成為媒體報道的熱點議題,但媒體並未將此類議題作為重要議題加以處理。內容分析的結果表明,盡管兩家媒體在春節前后都集中報道了農民工議題,但該黨報的所有報道均未將此類議題置於頭版,佔據該黨報頭版的,仍為黨政新聞﹔另一份都市類報紙,226篇農民工報道中僅有8篇(僅佔總篇數的3.5%)報道被置於頭版。由此可見,媒體在處理農民工題材的新聞報道時,多以追求其中的矛盾沖突(如討薪中農民工與包工頭的沖突、工傷事故中農民工與雇主的沖突等)為最大目的,而非著眼於問題的真正解決。

(2)農民工議題的媒介呈現,多以求職與就業、勞資關系與糾紛、生產事故或災難等問題的形式出現,農民工的利益訴求被簡化為經濟利益訴求,這樣的報道佔據了總報道量半數以上的比例,而對農民工的政治表達、文化教育訴求等較少涉及。毋庸置疑,農民工進城的主要目的是滿足經濟需求,但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群體,他們也需要擁有多方面的社會生活,如參與社會管理、接受文化教育等。媒體將農民工作為單一利益訴求群體來報道,恰恰反映了城市社會對農民工的偏見甚至歧視:將農民工視作靠出賣勞動力獲得生存、寄居於城市的“外來人”。另外,媒體將農民工社會處境的全部症結集中於經濟處境這一因素,則有意或無意遮蔽了農民工淪為社會弱勢群體的其他因素。喬同舟等指出,農民工群體的政治、經濟與社會地位狀況可通過“農民工—政府”、“農民工—雇主”、“農民工—城市(市民)”這三重矛盾關系來揭示,這三重矛盾關系也理應構成媒體對農民工議題進行呈現的核心內容[3]。媒體將農民工社會處境的全部症結集中於經濟上的弱勢,將農民工的生存矛盾聚焦於“農民工—雇主”,而忽略了對新聞媒體話語實踐有重要影響的政府和城市,恰恰是遮蔽了權力與資本對“新聞場”影響的本質。

(3)從報道視角看,媒體在報道農民工議題時多以各級政府或者官員作為對新聞事實切入或理解的角度,農民工作為利益表達的真正主體“被缺失”,自身利益“被代言”。傾聽來自農民工的聲音,從農民工自身的生活經驗出發,並以此作為選擇和報道新聞事實的切入點,才能夠真正反映這個群體的想法與呼聲,表達他們自身的利益訴求。

(4)農民工議題的報道中,農民工被塑造成蒙受恩惠的弱者形象。內容分析結果表明,農民工“被關愛”、“被同情”的報道超過半數以上,特別是本次課題組選擇的這份黨報,這樣的報道接近70%。以“同情”作為標尺為農民工形象定位,並不能推動社會主流社群對這一群體的認可、尊重和接納﹔相反,將農民工形象單一化為缺乏主體意識的“沐恩者”,將會影響到這一群體社會身份的建構,以及主流社群對這一群體的認知、態度和情感。

綜上所述,無論是黨報還是都市報,雖然都有數量不菲的農民工報道(特別是在春節前后),但相對於經濟改革、社會發展等議題,關涉分配公平和社會公正的農民工議題並未被作為重要議題加以處理﹔農民工的利益訴求被簡化為經濟利益訴求,政治表達及文化教育訴求等被忽略﹔在農民工報道中,農民工作為利益表達的真正主體被“缺失”,農民工自身利益被政府及官員“代言”﹔農民工形象仍停留在刻板的、缺乏主體意識的“被關愛”及“沐恩者”形象上。由此可見,新聞媒體並未為農民工群體提供公共表達的機會和空間,生活在城市中的農民工,仍是“沉默的大多數”。在構建和諧社會的時代背景下,新聞媒體作為社會公器,如何幫助底層民眾發出屬於他們的聲音,實現更為有效的話語表達,進而影響公共議程,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課題。

二、傳媒與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中層組織理論的視角

(一)中層組織及其功能

在上世紀50年代末到60年代,伴隨著美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大規模的集體抗爭行動如新左派運動、女權運動、同性戀運動、環境運動亦頻繁發生,沖擊著美國社會的方方面面。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社會運動的興起與發展的條件及機制成為西方學術界關注的焦點。1959年,美國政治學者康豪瑟(Kornhauser)發表了《大眾社會政治》(The Politics of Mass Society)一書,作為美國集權主義(totalitarianism)研究的一部力作,他提出,一個正常的社會結構應該是三層的:政治精英—中層組織—民眾。現代化的過程打破了人與人之間傳統意義上的村落和親緣為組織基礎的聯系,但是能夠填補其功能的現代社會中層組織卻尚未發展起來。其結果是,人們在空間上越來越“緊密”,但有機的組織聯系卻日益疏遠。這種“人與人之間缺乏有機聯系和組織的社會”,就是大眾社會[4]。由於各階層之間缺少有效的對話渠道,彼此間聯系薄弱,大眾社會容易發生矛盾和沖突,甚至出現政局動蕩。

康豪瑟指出,在大眾社會中,未經組織的大眾極有可能為各種政治觀念所蠱惑而卷入大規模的社會運動,也很容易在“魅力型”領袖的光環下失去思考的能力,成為狂熱情緒化的追隨者。因此,作為聯系政治精英與民眾之間的中介——中層組織,其所具備的對話與協調功能值得研究者關注。事實上,康豪瑟“大眾社會”理論的最大貢獻,或許就在於他對社會中層組織對大眾社會改造功能的見解。

康豪瑟指出,社會中層組織的社會功能在於:保護民眾免受政治精英的操縱和控制,同時防止政治精英的決策直接被大眾壓力所左右﹔提供一個交往和討論的平台,從而使民眾對現實的感知更為真切和現實﹔中層組織的多樣化能夠導致利益和認同感的多樣化,從而降低民眾被大量動員進同一個運動中去的可能性。或者說,發達的中層組織能夠降低一個社會發生超大規模社會運動和革命的可能性[5]。而當社會中層組織薄弱時,民眾有可能受到精英的直接操縱,也有可能通過民粹主義手法直接控制精英,“大眾社會”由此誕生。大眾社會容易出現政局動蕩甚至集權主義運動。

康豪瑟所說的“中層組織”,與“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這一概念非常接近。

美國社會學者懷特(Gordon White)指出:“從公民社會這一術語的大多數用法來看,其主要思想是,公民社會是處於國家和家庭之間的大眾組織,它獨立於國家,享有對於國家的自主性,它由眾多旨在保護和促進自身利益或價值的社會成員自願結合而成。”[6]懷特同時還指出,公民社會的主體是公民組織,公民組織具有獨立性、自願性和利益代表性三個主要特點。由此可以看出,“公民社會”的主體——公民組織,與“大眾社會”理論中的“中層組織”在功能上十分相似,可以將公民組織看作中層組織的一種。

(二)作為中層組織:傳媒與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

近幾年來,主要由弱勢群體參與的集體行動此起彼伏,相當頻繁。在這些集體行動中,行動的組織化程度以及弱勢群體與政府之間的對抗程度,毋庸置疑地考量著政府的危機處理與危機化解能力。在未來的幾年內,中國社會還可能面臨更多的矛盾沖突,這將對各級政府的執政能力提出更多的難題和更嚴峻的考驗。

盡管近幾年是集體行動的多發之年,但這並不表明這些集體行動會對當前的社會結構造成破壞。因為這些集體行動發生的動因,往往是弱勢群體出於利益表達的訴求而非政治訴求。民眾之所以選擇集體行動的方式,是因為人民代表大會、工會、信訪等這些體制內的表達渠道看似非常完備,然而實際利益表達的效果並不理想,弱勢群體的利益訴求並未得到有效解決。由於體制內的利益表達渠道不暢,弱勢群體正當的利益訴求得不到正常表達,他們才以體制外的、非理性的方式來發泄對政府的不滿。由康豪瑟的大眾社會理論觀之,上述情形即為中層組織的力量薄弱,社會各組成部分之間缺少有機聯系,弱勢群體與政治精英之間缺少高效而暢通的溝通與對話渠道,由此造成社會沖突頻發。

本文認為,大眾傳媒作為社會公器,理應擔當起“中層組織”的職能,為民眾與政府之間建立對話與溝通的平台,為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做出應有的努力。

首先,大眾傳媒作為“社會雷達”,應充分發揮其環境監測功能,使公共權力的運行更為透明化。中層組織最重要的一個功能,就是對精英政治進行組織化和民主化控制,避免精英對局面的過度操縱。當前大眾傳媒所具備的環境監測和輿論監督功能,為大眾傳媒在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中擔當中層組織提供了可能。大眾傳媒對公共權力的監督,可以敦促公共權力在合乎法律的框架內運行,並保護弱勢群體免受政治精英的操縱與控制,為弱勢群體表達利益訴求提供了可能﹔當弱勢群體與政府組織之間發生利益沖突時,傳媒應監督政府及時採取措施,解決爭端,以疏導公眾情緒,協助政府實現對公共事務的有效管理,幫助弱勢群體實現利益訴求。

其次,大眾傳媒作為公共信息的傳播渠道,應為弱勢群體之間、政府組織之間以及弱勢群體與政府組織之間的對話與討論提供平台。根據康豪瑟關於中層組織的觀點,這種對話與討論可以使個體與政府組織充分了解彼此的立場與訴求,消除存在於個體與政府組織之間的誤解﹔更進一步的,理性的對話與討論可緩解民眾對社會的不滿情緒,從而避免被動員到一個社會運動中去的可能。城市房屋拆遷是近現代世界各國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中所遇到的一個普遍問題,近幾年,全國各地出現了多起由拆遷而引發的集體抗議行動,關於拆遷的新聞、座談會和評論充斥了各大媒體。拆遷,是城市化進程中說不出的痛。關於拆遷問題的報道,當前國內媒體應當反思。為了追求轟動效應和“吸引眼球”的效果,當前媒體關於拆遷的報道,多是從民眾與政府對抗的角度來寫的,這些報道中,多充滿了火藥味和對抗性,民眾被描繪成利益受損的弱勢群體,而政府被描繪成濫用公共權力的強權精英。很少有報道從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的角度,對國家拆遷政策進行認真解讀與分析。媒體並未擔當起民眾與政府之間的理性溝通平台,而成了利益受損的弱勢群體發泄非理性情感的渠道。

再次,大眾傳媒作為社會的“減壓閥”和“排氣孔”,應為弱勢群體的利益訴求和話語表達提供空間。康豪瑟認為,由於國家的“龐大”,在進行社會管理時不可能“無微不至”,在這種情況下,中層組織就可以充當國家難以涉及的“死角暗區”的管理功能。在現實生活中,能夠為弱勢群體提供利益表達的人民代表大會、工會、信訪等機構,其象征意義大於實際意義,弱勢群體更多地以非理性的、極端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的利益訴求,有研究者稱這種情形是“制度供給與行為選擇的背離”[7]。大眾傳媒作為社會的“減壓閥”和“排氣孔”,應平衡報道各階層訴求和利益,特別要為弱勢群體提供利益訴求和話語表達的空間,為弱勢群體宣泄不滿情緒提供渠道。通過“減壓閥”和“排氣孔”功能的發揮,可緩釋弱勢群體的不滿、敵視和對抗情緒,避免社會矛盾和壓力的過度集中,防止集體行動的發生。

最后,大眾傳媒作為文化傳承的工具,應通過傳播與社會價值觀念一致的信息與文化,培養民眾的認同感。康豪瑟所言的“大眾社會”,其主要特征之一是大眾文化價值標准易變,社會聯系的紐帶缺失,個體處於“原子化”的分散狀態,從而更易受外界的影響和操縱。大眾傳媒作為文化傳承的工具,應通過對本民族優秀文化的傳播,形成全社會的價值認同體系,培養包括弱勢群體在內的所有公民的自我認同和社會認同,在弱勢群體與國家之間建立維系情感的紐帶。通過傳播“自己的”文化,弱勢群體的身份認同與文化認同得到加強,進而被動員到大規模集體行動中的可能性大為降低。

三、結 語

社會沖突理論認為,任何社會系統都會在運轉過程中產生敵對情緒,形成有可能破壞系統的壓力,當這種敵對情緒超過系統的耐壓能力時,就會導致系統的瓦解,而社會沖突正是表達不滿、發泄敵對情緒的最主要方式,一個社會越是能以某種認可的方式允許沖突存在,沖突越制度化,就越有可能把沖突置於自己的控制之下[8]。因此,一個和諧的社會並不是一個沒有沖突的社會,而是一個能容納沖突並擁有健全體制來疏通和化解沖突的社會[9]。一個政府化解沖突的能力,主要依賴於這個政府是否具有健全的利益表達機制,為社會各階層提供通暢的利益表達渠道。從大眾社會理論的視角看,中層組織作為聯系民眾與政治精英的紐帶,應該而且能夠擔當起這樣的角色和使命。

在利益主體多元化的當代中國,能夠擔當起中層組織的聯絡、協調、溝通以及對社會各階層進行監督和制約功能的機構,應該是人民代表大會、工會、信訪等,但在為社會各階層提供大體均衡的利益表達機會上,這些機構做得還遠遠不夠。本文認為,在當今的信息化時代,大眾傳媒作為公共信息的傳播機構,已經具備中層組織的基本特征,能夠而且應當擔當起中層組織的溝通協調功能、組織動員功能、監督制約功能以及社會整合功能。

需要指出的是,任何傳播活動,都是在特定的社會制度條件下進行的,大眾傳媒能否真正擔當起中層組織的職能,不僅依賴於傳媒自身的努力,更依賴於國家的傳媒制度與傳媒政策的調整。

[本文為2009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大眾傳媒與農民工的利益表達”(09CXW016)及2012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農村留守兒童的媒介使用與媒介素養教育研究”(12CXW027)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為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新聞學博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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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孫立平.斷裂: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中國社會[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

[3]喬同舟、李紅濤.農民工社會處境的再現:一個弱勢群體的媒體投影[J].新聞大學,2005(4).

[4]William Kornhauser.The Politics of Mass society[M].New York:Free Press,1959.

[5]趙鼎新.社會與政治運動講義[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

[6]Gordon White.“civil Society,Democratization and Development”,Democratization,1994(3):375—390.

[7]王金紅,黃振輝.制度供給與行為選擇的背離——珠江三角洲地區農民工利益表達行為的實証分析[J].開放時代,2008(3).

[8]科塞.社會沖突的功能[M].孫立平,譯.北京:華夏出版社,1989.

[9]孫立平.博弈:斷裂社會的利益沖突與和諧[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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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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