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科技日新月異的今天,微博、論壇等自媒體逐漸成為公民信息發布的重要選擇。而傳統媒體的“信息發布式”新聞(如消息、快訊)吸引力已不如從前。於是,作為踐行深度性理念的調查性報道,已經成為紙媒在報道方式上的重頭戲。與此同時,民生類的社會新聞豐富多彩,因其貼近性強而備受讀者關注。如果能夠在民生新聞中進行深度調查、細心挖掘,則可以取得1+1>2的報道效果。
2011年,溫州日報就將民生報道與調查性報道相結合,推出了系列報道《是誰將“定時炸彈”送入民居》。調查中,8名記者經過近半個月的排摸之后,又通過5天3個通宵的追蹤暗訪,首先揭露不法分子利用不合格鋼瓶,到仙居異地非法充裝不合格燃氣的行徑,隨后又深入調查,圍繞違法行為的揭露和懲治、瓶裝燃氣企業管理漏洞和整頓、相關責任部門問責和整改等內容,對燃氣黑幕進行抽絲剝繭般地報道。
該系列報道持續近半年時間,刊發稿件和照片60多篇、專版10個。報道見報后,溫州市成立專門整治小組,一共查處無証照煤氣供應點98家,查處非法運氣車輛109輛,拘留8人。報道也最終獲得浙江新聞獎一等獎。
挖掘線索:
細致觀察,不放過每個新聞源
民生類社會新聞,每天都會有很多。但對地市級媒體來說,真正能夠成為大新聞的熱點和話題並不多。正因為如此,記者在日常線索收集中必須要獨具慧眼,才能從茫茫線索中發現可以做深、做大的好新聞。
《是誰將“定時炸彈”送入民居》系列報道的線索,最初源於一個煤氣瓶置換價格不合理的投訴。這個線索,並不是獨家,也並不是那種一說就能抓住眼球的問題,投訴人同時也向其他紙媒、電視台,甚至在本地的幾大論壇上作了反映,但反響平淡。
溫州日報記者在與投訴者深入交談后發現,因為正規氣站已經不給過期黑鋼瓶充煤氣,幾乎所有經營門店都把黑鋼瓶送去外地充氣,而且還加入了易爆的二甲醚。
有關部門禁止給過期鋼瓶充氣,是出於安全考慮。而這些原本已到報廢年限的鋼瓶通過到外地充氣繼續存在,會不會造成安全威脅?送出去的氣瓶有多少?這個威脅有多大?這幾個問題引起了記者的思考。
記者隨即進行了半個月的調查。發現在溫州市場上流通的報廢瓶、改裝瓶有數十萬之多,燃氣企業管理混亂,大量員工私自赴台州仙居充裝不合格燃氣,蒙蔽消費者。數十萬隻有安全隱患的氣瓶,影響的可能是上百萬家庭的人身安全,這個問題不容小覷!
事先准備:
充分考慮,推演每個採訪環節
小投訴挖出了大新聞,必須大做。對於准備大做的調查性報道,不能急於一時。特別是針對一些涉及面廣、情況復雜、行為惡劣的新聞線索,尤其要做好採訪前的准備工作,對每一個採訪環節都要進行仔細推演,打有准備之戰。
在掌握了黑鋼瓶線索之后,3名記者先跟蹤赴仙居充氣的黑車進行了一個通宵的追蹤排摸,調查線路和底細。溫州至台州仙居有100多公裡,有高速、山路、國道三條線路可走,充裝點地處仙居城郊,地理位置偏僻,非法充裝車又大多晚上出發,直到第二天凌晨才返回。第二天,記者又對幾家黑氣站進行了第二次的通宵暗訪,對黑車出車時間以及大致線路有了掌握。
第三天,報社召集所有參與報道的8名記者,5輛採訪車司機,一起對整個暗訪、追蹤流程進行了一次地圖推演。包括,一輛採訪車如果被發現,另一輛車在哪個路口接上﹔萬一這輛黑車停運,另一輛黑車是在哪個位置等等。同時,還配備了對講機、長焦夜視攝像機,以及一些暗訪特種設備。
果然不出所料,路上有黑車司機有所察覺,帶採訪車兜圈。但因為我們准備充分,終於盯住了多輛目標車,並充分掌握了他們的非法証據。
報道框架:
拉長拉寬,努力放大報道效應
我們認為,一篇成功的調查性報道,不僅僅在於揭示了什麼,更應該考慮解決了什麼。因此,日報類的媒體在推出首篇調查性報道之后,不能淺嘗輒止,應該努力做好后續報道文章,拉長報道時間、拉寬報道厚度,採用較長時間的追蹤報道,放大報道效果,努力以報道推進問題的解決。
溫州日報的《是誰將“定時炸彈”送入民居》系列報道於當年8月24日見報,是一個通版。內容包括記者近半月的調查結果《送氣工報料:大量“黑鋼瓶”威脅生活安全》,以及5天3夜、斗智斗勇的追蹤過程《五路記者追查氣瓶去向 調查結果意外連連》,以及《煤氣引出一串問號》的評論。
見報當天,記者又分兵三路,與運管、交警、工商、質監等部門一起,對記者暗訪到的黑點進行突擊整治,根據記者提供的線索,相關部門現場查獲報廢瓶、非法充裝瓶近千隻,處理相關責任人十余人,涉案車輛十余輛,涉及溫州市區所有4家燃氣企業。報紙上繼續推出專版報道。
接下來,記者並沒有鬆懈,而是繼續暗訪追問:《三路記者隨機暗訪市區七大街區——無証煤氣門店大行其道》、《記者追問煤氣運輸車輛“挂靠”現象——“挂靠”潛規則引發管理之亂》、《部門確認:市區私人煤氣店全部無証,均需取締——尷尬的“最后一公裡”》……專版報道層層推進,記者兵分數路,馬不停蹄地對相關燃氣企業管理漏洞進行追問,通過部門、企業、百姓各個層面,對燃氣混亂現狀作了進一步的調查和追蹤報道。
與此同時,在報道形式上也是不斷出新。除了傳統的通訊、消息、評論、現場新聞等方式之外,還充分運用了內參、網絡訪談、專家座談會等報道方式和手段,形成了強大的報道聲勢和社會輿論氛圍。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時任市長趙一德等主要領導均作出批示,省質監局責令各地開展檢查,市委市政府成立專門整治小組。於是,我們轉入對治理之策的常規報道,其間,又積極採訪相關部門、企業和專家、百姓,為更好地解決問題獻計獻策。最后,經過多方共同努力,溫州的瓶裝燃氣市場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
幾點思考
綜合國內眾多調查性媒體和調查記者的經驗,以及溫州日報調查報道的經歷,我們認為做好調查性報道,要堅持幾點——
1.前期調查,認真分析來龍去脈。
調查性報道不僅僅是偵察、訪問、核實,更多的是對尚未掌握的情況進行分析研究。而報道前做好背景資料的收集研究,是完成整體調查採訪的基礎,隻有如此,才能制訂出周密的採訪計劃,並梳理出事情的主要問題之所在。同時,對於一些不明了的問題不能回避,一定要弄清。調查性報道一定不能急於求成,一組重磅報道多點時間准備應該是常事。
2.掌握証據,形成完整証據鏈條。
精確的報道才是客觀的報道。對於各方面的說法與情況介紹都要尋找証據,以求証其真實性、准確性。同時調查報道往往都是揭露式報道,往往會面臨各種“反彈”。因此,隻有鐵的証據才能“保護”自己。同時一條完整的証據鏈,可以給公安、城管等執法部門作為處罰的依據,從而提升報道效果。
3.深入現場,立體呈現事實全貌。
調查報道一定要深入新聞事件的現場進行求証,同時要堅持平衡原則,給事件各方都提供表達的機會。盡量多地採訪,事件中的正方、反方、中立方均應該採訪到,力求全面立體地呈現事實,盡可能地呈現出一個更加逼近真相的事實來。同時,對於每個採訪來源和素材,都要堅持不斷挖掘和質疑,這樣才能實現挖掘深度,達到深刻報道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