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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構建

王志剛

2013年06月08日13:45    來源:新聞愛好者    手機看新聞

【摘要】在數字出版企業版權管理中,觀念層面的版權文化往往比剛性的版權制度更有生命力,也更具穩定性,因而需要認真研究。本文分析了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內涵及作用,同時基於數字出版產業的特征,指出我國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構建目標及具體構建方式。

【關鍵詞】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構建目標﹔構建方式

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業務的戰略化運營,需要企業從版權制度、版權技術以及版權文化等多個層面整體推進。其中版權文化對版權業務的影響,雖然缺乏版權管理制度的直接性、強制性和他律性等剛性特征,但卻同時體現出鮮明的間接性和自律性等特征。在數字出版企業版權管理中,觀念層面的版權文化往往比剛性的版權制度更有生命力,也更具穩定性,而且還可以為數字出版企業版權制度的運行創造良好的環境。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能夠潛移默化地影響員工的版權意識並漸漸演變為習慣,進而發展成傳統,最終形成被普遍接受的文化約束力。因而,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業務的戰略化開展,不僅需要設置科學的管理制度,版權文化的構建也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將分析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內涵及作用,解析我國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構建目標及方式,以推動我國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戰略管理能力的提升。

一、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內涵與作用

(一)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內涵。人們對版權文化的認識,大都源自知識產權文化這一概念。世 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在2003年5月召開的計劃和預算委員會第七屆會議上正式提出了“知識產權促進發展與繁榮,建立知識產權文化”的構想,首次明確提出知識產權文化這一概念[1]。而關於知識產權文化的概念,雖然尚沒有絕對權威的界定,但目前在我國存在一些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通常認為知識產權文化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知識產權文化包括意識和制度兩個層面,而狹義知識產權文化則僅指意識層面的知識產權文化。

基於以上對於知識產權文化的認識,通常認為版權文化是由版權觀念的意識形態以及有關版權的法律制度、組織結構、價值意識、心理結構和學術思想等構成的有機整體,它既體現了人類在智力成果創造上的聰明,更反映了人類在制度和觀念創新上的智慧,它是一個充滿活力的文化范疇。[2]版權文化與數字出版企業的結合催生了新的文化范疇——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這一文化范疇在概念上從屬於企業知識產權文化,帶有知識產權文化范疇的共性特征,但與其他企業知識產權文化相比,也存在著一定的特殊性。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是數字出版單位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它強調數字出版企業在構建反映企業奮斗目標的整體企業文化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到版權的重要性。由此要求在數字出版企業各項制度中強調版權意識,如強調對作者權益的尊重以及對企業自身權益的維護等等。數字出版企業文化這一概念同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包括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意識和數字出版企業版權制度兩個層面,而狹義的則僅指版權意識層面的文化建設。實際上,版權意識層面的文化建設是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構建的核心,版權制度則是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外在表現。因此,本文所探討的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是指數字出版企業對待版權的態度、信念、心理、感情、習慣等共同構成的整體意識,是數字出版企業在長期從事版權業務實踐中所積累、形成的一系列關於版權的良好作風、行為方式、價值理念和企業精神。

(二)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作用。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構建,能夠在企業內部營造濃郁的版權文化氛圍,使企業員工知版權、愛版權、重視版權,明確從事版權工作的真正含義,從而為企業版權業務的戰略化開展提供良好的外在環境。

美國著名戰略管理專家威廉•R•金和戴維•I•克裡蘭指出,“多年來從對各種商業組織和公共機構制訂和實施長期規劃過程中的咨詢經歷中,得出了一個已為經驗所証明的結論:一個組織的長期規劃成功與否,同用於規劃的具體技術關系不大,而更多的是取決於使規劃的制訂得以完成的整個文化系統”[3]。與其他企業一樣,數字出版企業版權經營決策是在一定的觀念指導和文化氣氛下進行的,其決策基礎不僅緣於領導層的觀念和作風,還取決於整個企業的精神面貌和文化氛圍。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構建,明確了企業的版權價值觀,表明了企業所倡導和遵循的版權原則,並以此指導員工的具體版權業務行為,使員工在企業版權文化所倡導的范圍內活動,從而最終推動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業務戰略化管理的順利實現。

二、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構建目標

(一)理性權利觀念的樹立。與有形財產權利普遍受到尊重不同,人類對版權的理性認識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階段。從中世紀愛爾蘭“牛犢歸母牛”傳說中展現的版權意識萌動,到《星法院令》版權特許制度的出現,再到1709年第一部版權法《安娜法令》的正式頒布,版權的權利性質從無到有經歷了千余年的發展歷程。此后,隨著國際間版權領域交往的事宜增多,國際間對版權權利的互相承認也在《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以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框架下得以實現,至此,版權這種無形權利在世界范圍內與其他有形財產權利一樣受到普遍保護。然而時至今日,我國版權保護意識還不盡徹底,比如曾經在魯迅筆下充滿諷刺意味的“竊書不算偷”的觀念,在今天依然有跡可循。隨著我國版權保護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備,“竊書就是偷”的版權保護觀念理應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而作為出版文化作品的出版人,更應樹立明確的版權保護意識,從而推動文明的傳承與創新。

數字出版企業正確的權利意識首先應體現為對他人版權的絕對尊重。既然版權是作者或其他人的合法權利,數字出版企業在版權業務往來過程中就應絕對尊重對方的權益。而且在整個出版業務流程中,版權資源的獲取與管理,是企業做大做強的關鍵所在,因此,無論是從尊重他人私權的角度還是從保証企業發展的角度,數字出版企業都應堅持對他人版權的絕對尊重。然而,我國數字出版企業卻常常因為版權意識的相對淡薄而引發一些糾紛,如同方知網、方正阿帕比和盛大文學三家企業都不同程度地面臨版權問題的困擾。[4]從國內目前頻頻發生的數字版權糾紛可以看出,數字出版企業如果不樹立絕對尊重他人版權的意識,不僅不能維護與擴充企業的版權資源,而且還會為企業帶來業務上的糾紛與財產上的損失。因此,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必須強調對他人版權的絕對重視。

其次,追求維護自身版權也是現代版權意識的積極體現。相較於不侵權而言,鼓勵積極主動地維權更能體現出版企業對版權權利特征的理性認識。而從目前來看,由於未能在企業文化中突出版權的重要性,我國數字出版企業在維護自身版權方面仍然存在很多問題。一是大部分出版企業在思想觀念層面仍然認為打擊盜版維護版權應該以政府為主,自己牽頭則不切實際,因而沒有打擊盜版的主動性。二是一些數字出版企業不願意在打擊盜版維護版權領域加大投入,但卻期望由此獲得較大的補償。而維護版權是一項系統的工作,從發現線索到深入調查取証,乃至通過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利益,是一個艱苦、漫長的過程,對此,我國大部分數字出版企業往往缺乏基本的思想和物質准備,由此而帶來的困惑與壓力又嚴重干擾了出版企業開展打擊盜版等維護版權工作的決心。此外,數字出版企業未能從打擊盜版維護版權的行為中看到直接效益,因而難以出台必要的激勵機制,不利於調動出版企業從事該項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進而導致這項重要工作成為燙手山芋無人問津。隨著數字出版產業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一些數字出版企業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逐漸增強。一些專門維權機構的設立和反盜版聯盟的組建,表明我國數字出版企業開始意識到,企業的版權保護更應體現為積極、主動地採取措施去維權。因此,在構建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過程中,不僅要堅持對他人版權的絕對尊重,更應提倡對企業自身版權的主動維護。

(二)版權經營理念的營造。版權經營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目前尚無權威的概念界定。一般而言,版權經營是指將版權這種無形財產作為一種經營資本,對其進行的籌劃、管理、開發和交易等活動,這些活動經常表現在對版權資源的系統演繹和多元化開發。但有學者指出,版權經營不只是一種活動,更是一種理念。這種理念至少包括以下四項思想:一是承認版權是作者因創作行為而產生的民事權利,故能依法進行版權財產交易﹔二是應當將版權視為文化產業特別是出版產業的重要資源﹔三是版權的巨大潛在價值需要進行系統開發﹔四是版權需要交易以實現版權效用,從而最大限度地維護版權人的權益[5]。版權經營最終將落實為具體的版權業務活動,而這種活動在宏觀上應受到正確版權經營理念的指導。因此,在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構建中,必須營造適應出版市場競爭環境的版權經營理念,以指導企業具體版權經營業務。

三、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構建方式

在關於企業文化的構建研究資料中,一般從企業制度文化、企業精神文化和企業環境文化三個角度來闡釋企業文化的具體構建模式。筆者認為,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更應該著重強調企業版權精神文化的塑造。因而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構建需要兩個方面的努力:一是強調版權制度體系的構建和絕對遵守,二是加強版權培訓以塑造企業版權文化環境。

(一)強調版權制度的絕對遵守。數字出版企業版權制度體系可以看作是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文化的顯性表現,它昭示著企業管理層對於版權工作的高度重視,提醒版權管理是企業發展的重中之重。然而,沒有執行力的版權制度體系僅僅是一紙空文,尚不足以引導企業正確開展版權業務。制度的有效貫徹和絕對遵守則會在企業發展環境中形成一些尊重版權、愛護版權的普遍准則,而這些長期堅守的准則又會在剛性制度的約束下促使全體員工形成一種習慣,這種習慣的長期堅持會潛移默化地漸進成為企業的版權文化。

對於數字出版企業版權制度的絕對遵守,首先應體現在企業對預防侵權的高度重視。而且在版權業務的各個具體環節中,這種重視都應有所體現。如在版權獲取過程中,數字出版企業應強調審慎檢查義務,突出重視版權保護的精神。在選取目標版權時,既要強調厘清目標版權資源權利的真正歸屬,防止出現授權不明引起糾紛,還要審慎檢查版權文本的具體內容,並且明示作者一旦出現因剽竊、抄襲等引起的版權糾紛,企業將按雙方協議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並將其列入本企業“不良作者”黑名單,今后將永不合作並曉諭同行。而在簽訂版權合同時,更應強調對合同文本內容的審查,對權利內容、付款規定等進行詳細檢查,以免出現不必要的合同糾紛。此外,在版權貿易過程中,強調對版稅、預付款等規定的嚴格遵守,形成誠實守信的版權貿易風貌。而在版權業務各環節中,一旦出現失誤導致侵權或違約,數字出版企業應強調在確認無誤后第一時間承認錯誤並承擔損失。這種坦誠對待侵權行為的作風,對外能夠樹立數字出版企業誠實、嚴謹、專業的版權業務形象,以獲得更大的版權市場影響力﹔對內則會形成一種絕對尊重版權的普遍文化約束力。

其次,對於企業版權制度的絕對遵守還應體現在數字出版企業敢於堅決維權。對企業版權利益的堅決維護,不僅能夠打擊侵權者的違法行為,而且能夠在更大程度上維護作者等版權創造者的權利,從而樹立全面的版權保護企業形象。這一企業形象的樹立,既能震懾不法分子對企業版權產品進行盜版的覬覦之心,又能在版權資源市場產生強大的號召力,以吸引更多的優秀版權資源加盟。而尊重版權形象的樹立,需要數字出版企業強調版權銷售后期法律服務工作。比如,在版權產品進入市場后,應組織專門的版權部門人員對市場進行嚴格的監督,對一些有違法嫌疑的地區和市場,則應聯系當地版權行政部門進行重點突擊檢查,以打擊侵權行為。一旦發現有侵犯企業版權現象的發生,應當在取証后發出律師函,提出解決建議。如果建議未被侵權者採納,則應盡快採取行政或訴訟的措施制止對方的侵權行為。在堅決維權的過程中,應該始終堅持一個重要版權工作原則,即不計成本地打擊侵權行為。隻有堅持這一原則,才能在漫長的維權道路上獲得收獲,也才能昭示數字出版企業的維權決心,最終獲得版權市場的青睞。

此外,對數字出版企業版權制度的絕對遵守還應體現為版權獎懲制度的有效貫徹。當員工在版權業務工作中表現出色時,應兌現承諾予以獎勵,以樹立正面典型,激勵更多的員工效仿。即使為企業版權保護工作做出貢獻者並非本企業員工,同樣也應給予相同獎勵,甚至更多。如一些盜版信息提供人員,他們獲得獎勵后會形成巨大的傳播效應,從而使企業可能獲得更多的盜版信息來源,進而減少企業的損失。與此同時,對於那些在版權工作中態度懈怠、懶散的員工,應及時予以嚴厲批評和教育﹔對於那些由於工作不認真而給企業造成版權損失的員工,則應嚴格按照制度作出相應的罰款、降職、開除甚至移交司法機關的處罰,以警示全體員工理解版權保護工作的重要性。版權獎懲制度的充分貫徹,能夠激勵員工版權工作的積極性,長期堅持的這種激勵將成為企業版權工作追求完美的一種內在動力,進而形成一種人人重版權、愛版權、護版權的企業文化,為企業版權業務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利的環境氛圍。

(二)版權培訓的長期開展。數字出版企業進行版權文化建設,除強調版權制度的剛性執行外,版權培訓的長期開展也是構建版權文化的主要方式。通過在企業內部系統地宣傳版權,能夠普及版權知識,強化企業的版權意識,提高數字出版企業領導層和員工的版權保護意識和戰略意識,使他們充分認識到版權是法律確認的重要的無形資產,是企業擴大市場份額和提升競爭力的重要手段,與數字出版企業的經營管理和發展壯大息息相關。具體來說,數字出版企業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加強版權意識的宣傳與普及,以促進版權文化的形成。

首先,定期開展版權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與培訓,提升員工的版權保護素養。版權業務的有序開展需要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為前提,因而企業應首先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的普及納入企業員工教育培訓計劃中。這種定期開展的培訓方式,既可以請本企業專業版權工作人員予以講授,也可以聘請版權行政部門的領導來予以指導。企業內部版權工作人員主要對國家版權管理法規的文本解讀進行面對面的傳達,並結合本企業版權工作中的成績和問題與員工進行開放式交流。企業外聘專家則會站在更高的角度講授版權產業發展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使員工了解宏觀背景下版權工作的重要性。為配合版權培訓工作的長期有效開展,數字出版企業應印刷一些版權知識手冊,要求和鼓勵員工進行學習。手冊的內容則應結合講座內容而定,包括法律知識解讀、產業背景介紹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

其次,不定期地開展多樣化的版權交流活動。如邀請專家舉辦大型的版權報告會,了解國際版權產業的發展現狀和國際版權貿易規則的變遷﹔舉辦各種有針對性的版權培訓班,了解版權運營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與新對策﹔舉辦與本企業有關的重大版權事件或案例的對策討論,加強員工對企業版權保護與運營問題的深層認知。組織去版權保護先進數字出版企業訪問學習,了解打擊盜版的專業知識,等等。此外,通過舉辦版權知識競賽,有獎鼓勵員工參與版權問答等方式同樣能調動員工對版權工作的熱情,以促使其形成嚴謹、認真、負責的版權工作態度。

[本文為作者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數字出版企業版權戰略管理研究(11CXW006)”的階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為深圳報業集團博士后,河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

參考文獻:

[1]周洪濤,單曉光.知識產權文化與知識產權制度關系研究——以知識產權制度的困境為視角[J].科學學研究,2009(1).

[2]張梅.創新與版權文化建設[J].領導理論與實踐,2007(4).

[3]徐耀強.把握企業戰略的文化屬性[J].商業文化,2007(4).

[4]王志剛.數字出版企業版權問題分析[J].科技與出版,2011(5).

[5]常青.論版權經營理念[J].編輯之友,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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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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