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錯:衡量觸網成功與否的標准是盈利能力還是影響力
數字化是一種歷史趨勢。不管你被動也好主動也罷,報業觸網若是必由之路,那麼,盡管未能達到預期效果,但並不存在“錯誤的選擇”這一說法。因為這涉及到評估體系的問題。
首先,如何定位報業觸網的屬性。如果新聞單位辦網的初衷是把網媒作為輔助對象,而以報業為主體,衡量的標准就不應該是以盈利為目的。因為報業的盈利模式是以內容——帶動發行量——帶動影響力——帶來經濟效益。但是,作為從屬於報業的新聞網站,衡量其成功與否的標准,應該是能給傳統媒體帶來多大的影響力。
那位計算出“2043年第一季度末,日報的讀者將歸於零”的美國作者菲利普•邁耶,在《正在消失的報紙——如何拯救信息時代的新聞業》這本書中,提出了看待報業公司的新模型。他提出了保存和穩定報業社會責任功能的商業模式——“影響力模式”。他說,報紙的主要產品不是新聞或信息,而是不以銷售為導向的社會影響力和以銷售為導向的商業影響力。如果我們把報業觸網的目的,放在提升報紙影響力上,那麼這種嘗試並沒有錯。要說存在錯誤的話,那應該是那些沒有深耕細作的報業網站。
但是,盈利模式是影響力持續的基礎,影響力是盈利模式的必要條件。任何一家報業網站必須培育自身的造血機能,形成良性的、獨立的商業經營路徑,不能僅僅“賠錢賺吆喝”。如果辦網之初的大量投入暫時沒有回報,倒可以理解,而若長期處於入不敷出的困境,則有其網絡傳播影響力的缺陷,或辦網機制上存在瓶頸制約。因此,辯証的評價體系,應當同時考察影響力和盈利能力,兩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