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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張偉承認春晚假唱 王錚亮:環境所限情有可原

任宏偉

2014年02月12日06:47    來源:成都商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記者追問春晚歌手對假唱態度 王錚亮:情有可原

記者追問春晚歌手對假唱態度 王錚亮:情有可原

  大張偉承認春晚假唱

  核心提示

  雖然馬年央視春晚已經結束,但關於春晚的話題還在繼續發酵。其中,“假唱”算是被議論得最多的話題。昨日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採訪時,今年在春晚舞台上演唱過的歌手張靚穎,再次強調自己是真唱。不過對於“假唱”的態度,兩人的回答迥然不同。部分春晚后被質疑“假唱”的歌手中,之前承認“假唱”的大張偉正在美國飛回中國的飛機上,而姚貝娜則不願意回答這一問題。

  名詞解釋

  何為假唱?

  假唱也叫做夾口型、對口型,香港稱咪嘴,指歌手於現場表演時播放預錄歌曲,並以實際上未發聲的唇型配合。

  相關規定

  對於“假唱”,2005年頒布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中指出,演員不得以假唱欺騙觀眾,演出舉辦單位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演出舉辦單位應當派專人對演出進行監督,防止假唱行為的發生。

  上述條例的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版第三十一條中也相應指出,營業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騙觀眾。對於假唱、假演奏,細則的給出的定義是指演員在演出過程中,使用事先錄制好的歌曲、樂曲代替現場演唱、演奏的行為。

  自我辯護

  大張偉:《倍兒爽》是表演唱,看著開心就夠了

  央視春晚剛剛結束,歌手龔琳娜就在微博上揭露春晚多人假唱,名博主梁歡更發布“假唱名單”,李敏鎬、蘇菲·瑪索、黃渤、大張偉、梁家輝等大腕兒紛紛上榜(成都商報曾報道)。大張偉之后承認確實假唱了,“大家不要從這個角度理解問題,要以全國播出標准來看待春晚,《倍兒爽》本身是表演唱,要的就是‘躁’,看著開心就夠了。這就跟吃火鍋一樣,吃得痛快就完了,你要追究‘這火鍋那麼多人一塊涮,多臟啊’,或者‘火鍋底料都什麼啊’多沒勁。”

  反對意見

  張靚穎:不能為了表演名正言順不真唱

  昨日,正在美國准備新專輯的張靚穎再次強調自己在春晚是真唱,至於其他歌手有沒有假唱,她表示不方便回答。“真唱是應該,假唱可以是追求完美或客觀條件下的情有可原。個人認為,觀眾可以站在當事人的角度選擇理解,但藝人絕不可以高喊假唱萬歲。畢竟音樂最打動人的,本是真摯的情感。”

  至於有歌手強調春晚是“表演唱”,靚穎直言效果是一方面,但唱歌真誠還是挺重要的。“歌手可以加強自己的表演,或者提升自己的唱功,可以邊唱邊跳。但是不能名正言順的說,應該這樣做。可以為了更好的效果,但是應該更努力去鍛煉自己現場表演能力,而不是為了表演,名正言順不真唱。”張靚穎透露其實春晚舞台機關很多,看上去一塊平的,但每一塊都是活動的,走位尤其需要注意。“現在央視春晚大廳是圓形的,按理說四個人合唱,聲音很容易混淆在一起,但這次的演唱效果非常好。”

  前幾天有媒體指張靚穎在春晚上假唱,讓一向很溫和的她強硬反擊。昨日提及此事,靚穎再次強調唱現場是自己的底線,所以非常介意媒體誤傳。

  中立觀點

  王錚亮:現場環境實在不允許真唱,情有可原

  “在業內不叫假唱,應該叫‘還音’,把收錄的聲音信號重新還原為聲音。”在他看來,“還音”還是歌手自己的聲音,只是因為一台晚會的整體性、客觀技術等原因,也是現場緊急處理的能力。“錄制電視台晚會,進入電視收音的音色比較干,完全不能和演唱會現場的音響效果相提並論。”所以在春晚上有一些“表演唱”的歌曲,他並不反對“還音”。“有些歌曲需要調節氛圍,是非常開心的,它的舞蹈、肢體也需要充分保証,這些時候‘還音’是情有可原的。”

  王錚亮告訴記者,自己在春晚上演唱《時間都去哪兒了》,一是有鋼琴伴奏,二是坐著唱,自己是以最放鬆的狀態唱出來,肢體上的要求並不高。“導演組覺得我能夠達到真唱的要求,所以我就真唱了。”

  那自己有沒有過假唱?王錚亮坦白道:“我能夠真唱,就會努力去真唱。但遇到一些無法解決的客觀問題,比如音響實在太差,或者錄制電視節目沒有耳返等等,我會選擇性接受用‘還音’的方式,但前提是現場環境實在不允許真唱,會影響節目、整台晚會的質量。”

  春晚假唱:演出完美與行業破敗之間

  我們要談的是假唱。這一件愚蠢的事本來沒什麼好談的,發生了就是大丑聞,各路媒體震驚,歌迷痛心疾首,最后假唱者身敗名裂———你看,多麼天經地義簡單美好的結局。偏偏在中國行不通。我印象裡,崔健、林志炫、韓紅這些歌手都曾旗幟鮮明的反對過假唱,他們都失敗了,有的選擇了獨善其身,有的甚至無法自律。

  春晚期間我寫了一份假唱名單。我的觀點:反假唱這件事,隻倡導、不打擊是沒用的,必須把假唱者一一曝光出來,讓他們為此承擔損失,盡可能地提高作惡成本才能盡可能地減少作惡。得到的回復裡很大一部分持“假唱就假唱,反正春晚就是一家人圖個熱鬧”的觀點。從觀眾角度來看這句話無可厚非,但如果你是音樂人,仔細琢磨一下這句話,就會發現其中滿是大家對音樂的“不在意”。沒錯,在所有音樂從業者的共同努力下,大家已經再也不把音樂當回事了。

  至於春晚(假唱),我一直都有疑惑,為什麼要年復一年在全國觀眾面前弄虛作假?后來承認假唱的大張偉給了一個說法:“要從全國播出的標准來看待春晚”,就是說,春晚這個國家項目級別的晚會,一定要保証演出的完美性,所以要假唱。

  這句話錯誤之處在於,演出的完美性根本不是由假唱來保障的。長久的假唱不僅讓觀眾、也讓從業者誤認為這就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但它並不是。大張偉這句話唯一能表明的,就是已經有音樂人自己也不把自己當回事了。這行業所有的破敗都源於從業者的不克制,所有的破敗最終也都由這些不克制的從業者買單。作者:梁歡(音樂從業者)

  該拿電視晚會“假唱”怎麼辦?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2005年7月27日,國務院法制辦和文化部的官員就國務院最新頒布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中有關假唱等大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對媒體進行了解釋。對於電視晚會的假唱問題,時任文化部市場司副司長張新建解釋說:“在電視的演播廳中錄制的晚會,都不屬於《條例》規定的范疇,而在攝影棚之外或者其他娛樂場所拍攝的營業性演出,也應當比照《條例》的規定。”

  據《新聞晨報》2006年2月報道,一則“除《難忘今宵》外全假唱”的消息,讓2006年的春晚再度炸開了鍋!一時間,“提倡真唱,禁止假唱”成為演藝圈的熱點,但採訪中,記者發現,類似於春晚之類的電視節目,正處於一個難以判定的“擦邊球”位置。蔣大為告訴記者,《條例》中的“不能假唱”,限定在“商演”范疇,諸如春晚之類的電視節目,並不在此范圍,“電視晚會不能像商演那樣要求,有時候為了保証觀眾的欣賞質量,不排除播出時放錄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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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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