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3日電 狗血劇一樣的“文章事件”發展至今,人們從一開始譴責某些明星私生活混亂、對婚姻不忠,甚至在掀起了一通娛樂狂歡之后,已經開始逐漸反思“狗仔文化”對社會的負能量效應。
一個由“狗仔隊”或從經濟利益甚至或從個人恩怨出發引發的事件,無論這個事件的涉事人是如何地該死,也無論“狗仔隊”通過代言人標榜自己是如何如何出於社會正義、幫扶道德,因為其出發點、運作手段本身存在太多的惡意、不合法、不道德,理應從一開始就引起社會的高度警惕,因為如果任由這種“狗仔文化”泛濫成害,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被覬覦的目標和受害者。
大多數時間,我們面對“狗仔隊”曝光的奇聞、丑聞事件,是抱著娛樂的心態去面對的,因為總覺得被曝光的那些人是明星、是名人,看看他們的隱秘事不失為一種飯后消遣,反正也影響不到作為普通人的自己。
事實果真如何嗎?絕不是。在很多“狗仔隊”制造的案例裡,很多無辜者都受到了傷害,更有因為躲避“狗仔隊”追拍出現的交通事故中無辜路人受害的情況。更何況,隻要我們在人生的目標上不斷前進和提升,也會有機會在有朝一日不再是“普通人”,但那時我們卻依舊會像普通人一樣面臨道德上的猶豫、婚姻的起伏、情感的糾葛、財富的增減等困惑時刻,而這些恰恰是“狗仔隊”嗜血的目標和斂財的最佳切入點,在“狗仔隊”的眼裡除了他們自己,其他人都是潛在的“獵物”。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中國這塊急劇變遷的土壤上,“狗仔隊”已經出現了“中國特色版”,他們所干的事已經不再是公眾所認為的僅僅是搞一些八卦新聞、曝光一些名人糗事的范疇,從某種程度上看,中國一些打著形形色色“工作室”旗號的“狗仔隊”中,個別甚至已經有墮落成為一個准敲詐團伙的嫌疑。
曾經不止有一兩個知名人士向記者抱怨,“XX工作室”的人通過中介聯絡他們說什麼什麼事被他們拍到了“你看著辦”吧,一般情況下為了息事寧人他們往往“花錢消災”,而一旦不按他們意思辦的,很快就會在與這些“工作室”關系密切的某出版物上、網絡上登出大幅照片、配發文字消息,涉及的基本上都是公民隱私。
曾經受過“狗仔隊”傷害的一位名人指出了目前一些無良無德“狗仔隊”的“潛規則”:一些“狗仔隊”一般都是“先禮后兵”,一旦你不在經濟上滿足其要求或者不搭理他們,你就相當於跟他們結下梁子,會緊盯你不放,直到你服軟跟他們或者與他們關系密切的刊物、雜志“交上朋友”才會了事﹔而在娛樂圈裡一些脾氣倔的、甚至言語上得罪過他們的一些人,如果這個人恰恰還當紅,他們一般都會帶著報復心理長期跟蹤,不惜花上“7、8個月的時間”,直到咬到你為止。
事實上,中國不少打著“工作室”旗號的“狗仔隊”,不少根本沒有進行過任何工商注冊,本身就是踩在法律紅線上,他們在社會上或者受雇佣於某個后台老板、或緊密綁緊在某些打著“新聞媒體”旗號的刊物上,呼風喚雨、胡作非為,捧、殺一念間,有些“狗仔隊”頭目甚至成為風雲人物、沐猴而冠堂皇出入於一些網絡訪談。
不要再善良地以為“狗仔隊”以及他們背后的出版物是“輿論監督”、是在“挽救家庭”,一個簡單的案例是:同樣是一個刊物,同樣是冒出了妻子懷孕自己出軌的丑聞,對跟他們“死磕”的文章是痛下“殺手”,而對另外一名“雅士”,則是呵護有加、百般疼愛。因此,對於“狗仔隊”而言,妄談“輿論監督”是無知、無恥,一是他們沒有這樣的權利,二是他們本身就是該被輿論監督的對象。
作為普通人,我們也希望善意、合規的“狗仔隊”時不時爆出一些名人明星的糗事,讓我們平淡的生活多一點談資、多一些身為普通人的逍遙,更讓一些行為失范的名人知恥而修身,成為青少年的楷模,“狗仔子”們也通過獲得稿酬養家糊口。
我們也希望自己能成為別人眼中善意的風景,就如卞之琳先生筆下所描繪的:你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明月裝飾了你的窗子/你裝飾了別人的夢。
但我們不希望無良無德的“狗仔隊”惡意地尋找著他們的“風景”,傳播下許多仇恨、泄憤、虛偽、狂妄、敲詐、唯利是圖、傷害無辜等骯臟的種子。我們需要並呼喚一個充滿了寬容、友善等正能量的社會,我們絕不能任由這種“狗仔文化”泛濫成害,成為社會的“毒瘤”,成為每一個人的噩夢,我們的公安、工商、新聞出版等相關部門應該在這個問題上有所作為,不能再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