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員白靜被丈夫殺害后官司不斷。因其丈夫周成海在殺妻后自殺,而留下夫妻遺產官司,白母起訴周成海與前妻之子小周,要求分割白靜與周成海生前所住房產和三輛豪車。
昨天上午,順義法院開庭審理該起析產案。
白母提交房產共有協議証明
1983年出生的白靜曾出演過《功夫詠春》、《見龍卸甲》等影片,2012年2月28日,被其丈夫周成海殺害(后周自殺),引發名譽權、詐騙案等一系列官司。
此次據白靜母親高明潔起訴稱,她是白靜唯一的第一位順位法定繼承人,而被告小周是周成海唯一的兒子,系周唯一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高明潔認為,位於朝陽區的一套面積為300平米的房產,以及周名下一輛寶馬X5、一輛奔馳轎車和白靜名下一輛奔馳轎車,均為白靜與周成海夫妻共同財產。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原被告雙方分割繼承。
昨天上午,被告小周並未出庭,因他被起訴時還不滿18周歲,由其母親、周成海前妻李女士作為法定代理人應訴。因李女士曾是朝陽區法院的法官,白靜夫妻二人遺產在朝陽,按相關法律規定,北京市高院指定順義法院審理此案。
庭審中,白靜母親提交了一份夫妻約定書,以証明周成海和白靜約定涉案300平方米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此外,還要求分割白靜與周成海的股票賬戶。據稱這些信息來自於白靜生前和周成海的離婚起訴書,其中提到,周成海名下的股票賬戶市值約200萬,白靜名下的股票賬戶市值約400萬。
白靜父親自願放棄繼承權
對此,小周代理律師認為,該約定中首部和尾部的周成海簽名不一致,尾部和主文中周成海的簽名不一致,所以要申請司法鑒定。
由於被告方當庭提出調查取証申請,法庭在開庭一小時左右后宣布休庭。
據了解,白母此次訴訟中並未涉及白靜父親。因為白靜父親寫了份聲明,表示自己願意放棄全部人身損害賠償款及白靜財產的繼承權,並表示這些權益均歸高明潔所有。
白靜案引發的余案
●2012年2月15日
喬宇因涉嫌詐騙罪被朝陽警方刑拘。
●2012年2月28日
周成海到法院領取離婚訴訟傳票,回家后,其先殺死白靜,然后自殺。
●2012年2月28日
喬宇被取保候審。
●2012年2月28日
北京某娛樂公司總經理巨春雷在網上爆料稱白靜有“婚外情”,“男小三”喬宇以朋友身份先后騙取周成海上千萬元。后白靜家屬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巨春雷訴至法院,索賠1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
●2012年3月4日
喬宇再次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經市二分檢批准逮捕。
●2012年11月11日
喬宇被以詐騙罪和尋舋滋事罪移送市二分檢審查起訴。此后,檢方曾三次延長審限、兩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最終以涉嫌詐騙罪對喬宇提起公訴。
●2013年2月初
朝陽法院就侵犯名譽權案一審駁回白靜家屬訴求,白靜家屬提起上訴。
●2013年7月29日
喬宇涉嫌詐騙案首次開庭審理。
●2013年11月4日
白靜母親向朝陽法院起訴周成海的兒子周某,要求分割白靜與周成海的夫妻共同財產。由於周某的母親李某曾是朝陽法院的法官,此案被市高院指定由順義法院審理。
●2014年4月15日
順義法院開庭審理財產分割案。
■ 律師觀點
婚前房產約定有效應視為共有
北京市力?律師事務所律師麻增偉認為,本案首先要核實涉案財產是否屬於白靜和周成海的夫妻共同財產,對於一方的婚前財產,法律允許雙方協議約定歸夫妻共同所有。涉案房產若確系周成海婚前財產,但如果周成海和白靜關於該房產共同財產的協議真實有效,且不侵害他人利益的,那麼該房產就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如果涉案財產確屬夫妻共同財產,就本案而言,由於白靜先於周成海死亡,本應先對夫妻共同財產在白靜和周成海之間進行分割,原則上均分。分割后的財產中屬於白靜的遺產部分,由白靜的法定繼承人包括白靜的父母、配偶繼承,但由於作為配偶的周成海屬於故意殺害白靜,根據繼承法規定,其喪失對白靜遺產的繼承權。
關於周成海的兒子對白靜的遺產是否享有繼承權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有扶養關系的繼承父母和繼承子女之間互相享有繼承權。這裡關鍵看雙方是否存在扶養關系。
周成海死后,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周成海遺產的部分,應當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由於白靜先於周成海死亡,所以隻能由周的兒子和父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