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瓊瑤指控編劇於正抄襲,是近日的一個熱點話題。對於提出控訴的瓊瑤,眾多網友和業內人士施以聲援。網友紛紛揪出於正過往涉嫌抄襲的斑斑劣跡,不少作家、編劇更是批評於正是抄襲“慣犯”,素有“於抄抄”的壞名聲。甚至昔日與於正合作過的編劇也站出來,爆料稱於正曾指使其抄襲。然而,即便外界質疑如潮,那部涉嫌抄襲的電視劇《宮3》卻順利收官,於正始終矢口否認自己抄襲,至今毫發未損。
36歲的於正出道至今十年,盡管屢屢被質疑“抄襲”,罵聲不斷,但他編劇、監制的影視劇收視一片紅火,還有人把他尊為“金牌編劇”。有人感嘆,於正“抄襲”抄成了人生贏家,他是這個時代最得意的那種商人,聰明、會賺錢、明白游戲規則,在批評面前自有一套圓熟的邏輯。可是,這樣的“人生贏家”實在讓人不敢恭維,當抄襲者不僅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反而名利雙收時,不由令人產生價值錯亂的顛倒之感。
文學、影視創作抄襲事件,今天屢見不鮮。往往這些抄襲者非但無羞愧之色,反而強詞奪理,為自己的行為狡辯。對於他們而言,為了追求功利,採取什麼手段是無所謂的,來自公眾的質疑和批評,壓根兒不會給他們帶來心理障礙。就像郭敬明之前應對自身的抄襲案一樣,於正也採取了同樣的策略。他們的粉絲甚至為其不良行為辯護,比如“要是沒有他抄襲你的作品,誰還知道你啊”,類似的說辭早已混淆黑白是非。
抄襲者底氣十足,跟他們談道德是行不通的,那就隻好談法律。然而,我國現階段對著作權的司法保護並不健全,多少讓投機取巧者有了可乘之機。不少編劇、作家訴苦,自己的作品被侵權使用,但根本打不贏官司,因為很難找出直接証據証明對方剽竊。於正這次就堂而皇之地辯解,稱自己的劇本與瓊瑤的作品存在相似橋段“純屬巧合”,甚至還出言譏諷那些質疑他的網友沒文化。另外,即便有原創作者打贏了侵權官司,抄襲者受到的處罰也很輕,不足以構成懲戒。曾被判抄襲的郭敬明照樣大紅大紫,照樣在名利路上風生水起。
抄襲事件層出不窮,不能不讓人痛心疾首。抄襲的成本如此之低,獲得的利益如此豐厚,誰還願意勞心費神去搞原創呢?在此情形之下,相關法律法規急需得到健全,對抄襲者應該帶來更大震懾,不給抄襲者留下苟且空間,真正大力支持、保護原創作者的權益。否則,影視界刮起的抄襲之風隻會愈演愈烈,更多“於抄抄”們大行其道,劣幣驅逐良幣,最終影響的將是整個影視圈的健康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