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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報道兒童三忌

常健

2014年05月21日15:54    來源:視聽界    手機看新聞

一、把成人的思維和意識強加給兒童

成人和兒童對同一事件的思維和意識是不一樣的,把成人的思想和意識強加給兒童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比如有關希望工程、捐資助學的新聞,記者往往喜歡把鏡頭對准兒童,在某種場合中,不管兒童心情多麼難過,神情多麼無奈,記者都鍥而不舍地要求被救助兒童說出“好好學習,報答社會”之類的感恩言語,似乎不這樣不能體現希望工程和捐資助學的意義。再比如,前段時間炒得沸沸揚揚的兒童攙扶老人反被老人及其家屬訛詐的新聞,各路媒體輪番對當事兒童進行採訪,表面上看記者是在求証誰說了謊,但媒體真正想要求証的卻是在當今這個社會做好事的風險,有的媒體甚至在討論“是老年人在變壞,還是壞人在變老”這樣的預設議題。兒童很簡單的攙扶摔倒老人事件演變為一場社會倫理和社會道德的集體聲討。在這件新聞事件中,兒童純真的心靈在媒體記者的嘖嘖逼問下,有可能產生對成人世界的恐懼和怨憤,從而產生懷疑和逃避等不良心理反應。其實無論是希望工程和捐資助學,都不需要把鏡頭對准那些無辜的兒童。對弱勢群體的救助和幫扶,是社會的自我完善和調整,不管由於什麼原因造成了一部分人的貧困,兒童不應該為此負責,也不需要過多地背負自卑和感恩的沉重負擔。再說攙扶老人事件,兒童的心靈本來很單純,看見有人摔倒,主動去幫助,他們不知道在當今這個社會會由此產生風險,而當糾紛發生,我們的某些機構,特別是媒體理應避免讓兒童卷入紛爭中,調查取証和尋找目擊証人應該由公安機關和相關機構去完成,在事件真相水落石出之前媒體可以緩一緩,不要預設議題,不要用慣性思維去揣測事實真相,更不要在事件真偽不明的情況下進行輿論上的道德審判,不要一味讓兒童面對鏡頭,去反復闡述事件的細節和真相,這會不自覺地影響兒童的身心健康。就算兒童在此類事件中有過錯,也不應該用成人的思維和意識去苛求兒童,成人世界的是與非有時對兒童來說過於沉重。2013年10月16日,美國廣播公司(ABC)電視娛樂節目《吉米·坎摩爾直播秀——兒童圓桌會》(Jimmy Kimmel Live!)中,主持人和4個6歲左右的兒童戲仿議員,討論國家大事,談到“美國政府欠了中國1.3萬億美元該怎麼辦”時,一個男孩建議:“我們應該繞到地球那邊去,把中國人都殺光(Kill everyone in China)。”一石激起千層浪,美國多個城市爆發華人抗議游行。ABC及主持人坎摩爾連番道歉,並承諾永久停播《兒童圓桌會》。惹了這麼大的禍,我們沒有看到包括ABC在內的任何媒體去採訪那4個孩子,讓他們說自己並無惡意,或者指出受誰影響,或者辯解說中國還有網站開辟專欄“無德無信美國人”呢。孩子們對爭議的問題並不了解,也不用對自己的童言無忌承擔后果。

二、輕易利用兒童的觀點

一些媒體和記者為了新聞表述要求,喜歡採訪兒童,讓兒童在新聞中說出自己的想法和觀點。表面上看,這符合新聞規律,新聞讓事實和當事人說話,殊不知,這種做法對兒童來說未必適用,如運用不當,或者隨意運用,會讓兒童置於不必要的風險之中。長沙一家幼兒園發生疊羅漢事件,媒體記者在採訪幼兒園孩子時,得到了不同的看法和意見,一部分孩子說“疊羅漢游戲太開心,太好玩了”,也有孩子說“身體被壓得有點疼”。媒體和記者有沒有試想過,對幼兒園不利的看法和意見是否會對孩子產生不必要的麻煩,那些持不同意見的孩子會不會因此而遭到園方和老師的“特殊照顧”,這些風險記者在採訪和發表新聞時有沒有考慮到。筆者單位採訪報道過一條新聞,說的是學生因學校食堂飯菜單一不合口味而去周邊小飯店就餐引發的校園飲食安全一事,新聞中大量引用學生的觀點和看法。有學生說學校的飯菜不好吃,沒有外面小攤小販的有味道﹔有的學生說,學校的飯菜不錯,比外面飯店的飯菜衛生。我們暫且不管學生的觀點是否正確和全面,從保護兒童的立場慎重考慮,不到萬不得已,不應該讓兒童在爭議事件中表達觀點。並不是說孩子們的意見不重要,但他們並不知道、不理解爭議的各方觀點,也不能預見及承受觀點可能造成的后果,他們往往只是被成人利用而已。

三、漠視兒童的合法權益

記者和媒體都知道,在新聞報道中應該隱去未成年人的影像和名字,卻忽視了某些正面報道中未成年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了合理保護。在一則“淨化網絡視聽環境”的新聞中,記者採訪了一位在北京市海澱區上學的小學生,她以真實姓名表達觀點說:“上次我查資料,突然蹦出一個窗口,很黃很暴力,我趕快給關了。”網民認為一個小學生很難“突然”看到既很黃也有暴力的網頁,大有可能是記者為了“淨網”宣傳而誘導的表達。“很黃很暴力”成為當年的網絡流行語,網民對此作了辛辣的諷刺。在這件事件中,網民雖然不能攻擊被採訪兒童,但記者更應該反思,在新聞採訪中是否對兒童盡到了保護之責。涉及兒童隱私的一些報道,記者在採訪時也應該充分考慮。家庭變故,兒童疾病,都有可能讓兒童處於暴露隱私的風險中。我們在採訪中不能一味地為了奪人眼球,追求所謂的真實而忽視兒童的隱私、漠視兒童的合法權益。在採訪兒童之前應該征得其監護人的同意,家長和學校作為監護人應該考慮和預估採訪對未成年人產生的影響,盡到保護之責。

(作者單位:張家港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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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瑤(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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