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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掉熱點事件的錯誤標簽

溫中豪

2014年05月26日14:27    來源:青年記者    手機看新聞

在信息交換異常發達的新媒體時代,標簽化報道的表現形式更加多樣、繁復,嚴重影響著公眾的正確判斷,推波助瀾的惡果也更加明顯。而媒體精准專業的輿情研判,不但是杜絕標簽化報道的利器,更能幫公眾撕掉錯誤的標簽,起到正本清源的效果。

警惕貌似真實的標簽化報道

隻要碰到警察、官員等公眾眼中的“強勢群體”和百姓發生沖突的事件,不少人首先會發出“強權欺負百姓”的慨嘆。

群眾為何會主動給警察、官員,乃至“富二代”、“官二代”等貼上“無惡不作”等標簽?公眾的這種標簽化判斷難道是天生的嗎?心理學研究表明,這種對立思維定勢均來自外部世界的投射。我們不否認,在警察等被標簽化的群體中,的確有害群之馬,但除了這個客觀因素,媒體在輿情錯誤研判下產生的標簽化報道,亦是讓讀者產生標簽化判斷的重要推手。

所謂標簽化報道,就是非黑即白,人為地給某一群體中的所有人貼上相同標簽,或通過貌似公允的客觀描述誤導讀者形成標簽化印象,以簡單的對立思維來判斷紛繁復雜的新聞事件或新聞人物。蟻族、富二代等一大堆不斷更新的群體標簽,很少是自封的,大都是網民創新和媒體記者制造的,這種標簽化的詞匯,發軔於以前高大全的典型人物報道,卻泛濫於信息交換發達的全媒體時代,並呈現了不少新特點。比如變得更加隱蔽和貌似公允,但誤導性更強。

在商販夏俊峰遭遇城管執法,用刀捅死兩名城管隊員的案件中,針對網上呼吁不要判夏俊峰死刑的洶涌民意,一些媒體雖然沒有直截了當地在報道中聲援,卻通過對夏家貧窮的現狀、淒慘的結局等大量細節描寫,把夏俊峰塑造成了一個遭遇不平敢於反抗的“悲情英雄”。

當然這些不幸都是客觀存在的,但問題是,很少有媒體用同樣的筆墨講述被捅死的城管隊員的家庭不幸。兩名城管隊員的家也都是普通百姓家庭,家境同樣不好。這樣的失衡報道,看似沒有說假話,但由於沒有客觀全面地傳達整個事件中的復雜信息,公眾自然會順著媒體的引導同情記者濃墨重彩表現的夏家,而對城管方則留下了強權凌弱的印象。

這樣的標簽化報道,相比網民單純的觀點宣泄,對民眾的誤導和蒙蔽性更強,因為專業媒體人通過對客觀事實的精心選擇取舍,通過給一起普通案件的當事雙方分別貼上“弱勢商販”和“強勢城管”的標簽,會讓公眾更容易相信並接受媒體所貼的標簽,其傳播效果可想而知。

當事人或網民的情緒化爆料或表達,肯定會影響媒體人的判斷,而媒體人在輿情誤判下做出的報道,將導致讀者產生誤判,從而形成一個標簽化傳遞的惡性循環。從以前的媒體單方貼標簽到如今媒體和受眾一起去貼標簽,全媒體時代這種受眾和媒體的標簽化互動效應是前所未有的,參與人群更加廣泛,推波助瀾的惡果也會更加明顯。

在目前的標簽化報道中,有的是對整個龐大的群體貼標簽,諸如“富二代”、“官二代”等,報道時隻見樹木不見森林,用極端的個案取代對整個復雜群體的認知。有的是對單個人物進行標簽化報道,比如對“夏俊峰”的報道,逐漸為其貼上了“悲情英雄”的標簽。而對於死去的倆城管隊員,則利用人們對城管隊員固有的不良印象,慢慢貼上了“黑惡城管”的標簽。

標簽化報道嚴重影響公眾的正確判斷

僅從新聞操作的專業層面講,標簽化報道容易使報道的人物千人一面失去個性,容易把復雜的事件簡單化、出現一葉障目的錯誤,無法凸顯復雜事件的本質。而從社會影響而言,標簽化報道會使讀者對繁雜的社會產生簡單、局部甚至錯誤的認知,扭曲其價值觀,甚至影響政府的工作和社會穩定。

這種主觀預設立場的報道,首先傳遞的是一種偏見,是把媒體從業人員的這種偏見,通過專業化的手段,巧妙地嵌入到新聞報道中,並嚴重影響讀者的判斷。即便記者有所謂的客觀描述,但這些描述都是為記者預設的立場提供佐証的,壓根無法產生客觀的效果。

比如將夏俊峰當成一個“悲情英雄”來報道,導致讀者不去關注這起凶殺案中最重要的關於“正當防衛”等方面的法律問題,而是情緒化地同情夏家,並質疑法院判決,進而和其他網友一起呼吁法院刀下留人,使法院非常被動,也給公眾留下了司法不公的印象。

近年來媒體流行的“最美”人物報道,就有將新聞主角刻意籠罩上神聖光環的傾向。盡管稿件中的“最美”人物的確有感人的故事,但是貼上“最美”標簽后,容易給人夸張變形的感覺,多了神性,少了人性,會使得讀者對這個“最美”人物無法做更深入的、更全面的了解。

既然標簽化報道會帶來這麼多的負面效果,記者為何還要寫諸如此類的報道呢?在這些報道中,有的是因為記者專業素養不夠,而報社領導又把關不嚴造成的。如果記者對事件的復雜程度及本質認識不夠,就容易產生輿情誤判。按照誤判的思路去做報道,出現標簽化報道就不可避免。

靠輿情研判撕掉錯誤標簽

2012年12月,有網友發微博說,“河南羅山縣有一座公路橋,現在河流干涸了,奇跡出現了:鋼筋混凝土制的公路橋,竟靠木頭支撐”。

該微博附帶的圖片顯示,一座高高的混凝土大橋,橋墩眾多,但其中入水的至少有兩個橋墩均由許多木樁支撐。

由於該微博附帶有照片,一些網絡媒體在轉載該事時,毫不猶豫地為其貼上了“豆腐渣工程”的標簽,並戲謔地稱其為“橋堅強”。而網上的聲音均為一邊倒的聲討,可謂群情激憤。

對此,《大河報》記者沒有盲從,而是先自我普及了橋梁專業知識,靠此進行前置性輿情研判。

記者首先採訪了一些橋梁專家,獲知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以前,中國有不少橋梁甚至一些房屋,都是採用木質樁。這種樁基經過處理后,非常堅固耐用,歷經百年而不腐爛,而舊時的施工技術,不能完全用現代的施工工藝去衡量比較。

隨后,記者又採訪了“橋堅強”所在地的政府部門,並根據自己的專業知識儲備,仔細詢問了該橋的歷史年代,結果發現該橋建於民國時期,如今已棄用33年。

此事至此,已真相大白。但《大河報》沒有就事論事,就此打住。

《大河報》總編輯楊青在值夜班時發現此稿后認為,這應該成為一個靠傳統媒體記者的專業調查,揭掉網絡報道錯誤標簽的典型事例。她告訴記者,通過此事不但要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更要告訴網民,靠自己有限的知識儲備,想當然地給一些未經調查的事件亂貼標簽是不靠譜的。傳統媒體不但不能推波助瀾地寫標簽化報道,還要主動地揭標簽,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為此,這篇稿件的標題就被修改為《強大的網民們,這次你們罵錯啦!》

隨后,報社設置議程,引導輿論,刊發《“橋堅強”洗清冤屈 意義非凡》的報道,報道指出“橋堅強”事件的曝光,讓舊時那種橋墩基座採用木樁支撐、與現代造橋工藝有著顯著差別的建橋法走進了廣大讀者、網友視野,並旋即成為輿論熱點。隨著認知的深入,先前指責大橋建設系“豆腐渣”、“偷工減料”的拍磚聲,也逐漸被認同聲取代。

而網友的態度由感性到理性的轉變,正是由於傳統媒體經過精准的輿情研判,靠記者的專業理性調查,撕掉了網絡熱點事件的標簽,成功引導了網民盲動的情緒。

通過這個事例可以看出,記者在科學、理性分析的基礎上,介入對熱點事件的調查,再去採訪有關部門,就少了情緒化,多了專業化,報道自然就不會存在標簽化的誤導。如果在“橋堅強”的報道中,記者看到網友極具迷惑性且帶有現場照片的爆料,不提前做各種橋梁專業知識方面的儲備,直接去質疑官方的回應,自然就會被網民綁架攜裹著,給報道貼上“豆腐渣工程”的標簽,更起不到撥雲見日的作用。

而諸如夏俊峰案之類的標簽化報道之所以出現,也和採訪部門領導對輿情判斷有誤,沒有及時指導記者調整報道方向有關。報社領導得到記者的報題后,應該和記者一起分析夏俊峰案的核心元素,提前告誡記者採訪的誤區,幫助記者進行精細的前置性輿情研判,讓記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報道,不過多渲染情緒化的東西。同情的歸同情,法律的歸法律,不能讓同情取代專業的法律解析,而這需要記者大量的調查,需要記者的專業素養。

在夏俊峰案報道中,亦有媒體發出了冷靜的聲音,而這明顯是建立在正確輿情研判基礎上,跳出事件而進行的宏觀調查,從而找出突發悲劇后的制度性缺失。比如,2011年5月,《東方早報》發表文章《“夏俊峰案”倒逼城管制度》,通過夏俊峰的個案悲劇,回顧了時間不長卻復雜的中國城管史,並指出如果相關制度不變革,類似夏俊峰案的悲劇還會再度發生。而《中國青年報》“冰點周刊”則刊發了《誰給脫?城管套上籠頭》,從一部可能制約城管制度的《行政強制法(草案)》說起,最終提出通過法律、制度的完善來對城管執法等行為進行約束。

(作者為大河報社會新聞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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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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