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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用制度讓新聞發言人“必須說”

2014年12月19日07:23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用制度讓新聞發言人“必須說”

  深論

  敬一山(媒體評論員)

  如果沒有硬性的制度要求其“必須說”,那麼不說最多“無功”,說了還可能“有過”,作為個人來講,當然是選擇“不願說”。相反,如果制度過硬,對發言人的發言頻次有硬性要求,發言人自然會主動去提升媒介素養,去研究表達的技巧。久而久之,“會說”的發言人才會多起來。

  12月16日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2015年新年招待會,會上發布了最新版的新聞發言人名單,包括88個中央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最高法、最高檢的新聞發言人名單和聯系方式,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新聞發言人名單,並且名單全部“具體到人”。

  對公眾來說,新聞發言人已不是一個陌生崗位,自2003年中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正式啟動,已過去十余年的時間。但又不得不承認的是,相較於公眾期待來說,過去新聞發言人所發揮的解疑釋惑、溝通民意的作用,還遠遠不夠。如果回憶下印象深刻的新聞發言人,可能很多人的記憶還停留在教育部原發言人王旭明、原鐵道部發言人王勇平等少數幾位。

  對早期那些曾備受關注的發言人,盡管評價褒貶不一,但至少保証大事發生時,相關部門有人站出來“說話”。說對說錯,當然可以獎優懲劣、改進完善。遺憾的是,從總體而言,能將“個性”和本職工作結合比較好的發言人,只是鳳毛麟角。曾有媒體統計,在十年前第一批接受培訓的100余位新聞發言人中,有19位從不發言。更普遍的情形是,發言人只是機械承擔新聞發布,很少能和民意形成及時有效的溝通。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蔡名照去年在央視談到新聞發言人,就總結了兩句話:“一句話是不敢說、不願說,一句話是不會說,說錯話。”這的確反映了當下新聞發言人的普遍狀態,而其中最核心的問題,或許還是“不願說”。如果沒有硬性的制度要求其“必須說”,那麼不說最多“無功”,說了還可能“有過”,作為個人來講,當然是選擇“不願說”。相反,如果制度過硬,對發言人的發言頻次有硬性要求,發言人自然會主動去提升媒介素養,去研究表達的技巧。久而久之,“會說”的發言人才會多起來。

  央視主持人白岩鬆曾經為發言人做過培訓,去年以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提交提案,建議政府部門應每月定期舉辦新聞發布會。在一個信息社會,每月一次溝通頻率,應是對發言人的底線要求。現在國新辦已決定,明年起每周定期開政策吹風會,回應公眾關注的問題。這也應成為其他部門新聞發言人的通用規則。

  除了這種定期例會之外,還可以有一些更細化的規定。比如,在遇到突發公共事件,引起輿論高度關注的時候,相關部門的發言人應在多長時間內,通過哪些基本渠道向公眾發布信息、回應關切。在新媒體時代,民眾對關鍵信息的渴求,有時是以秒來計算,發言人必須適應這樣的節奏。

  李克強總理曾提出,要“讓政府政策透明,讓權力運行透明,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信得過”。要實現這個目標,新聞發言人的作用至關重要。期待國新辦能以更具體的制度,讓發言人敢說、願說、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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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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