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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倆"姥爺"熒屏起干戈 編劇制片人主演均相同

楊文杰

2014年12月19日08:05    來源:北京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抗戰倆“姥爺” 熒屏起干戈

  正在北京衛視播出的《姥爺的抗戰》,近日被披露另有一個“雙胞胎”,名叫《我姥爺1945》。不僅都是王學圻主演,而且故事結構雷同,故事情節相似度80%以上,連編劇、制片人、甚至副導演都是同一個團隊,出品方卻是兩家。前者在北京衛視播,后者在湖南、武漢等地方台播出。

  根據某微博所言,制片人劉麗莎、編劇鮑光滿與頒德傳媒簽訂合同拍攝了電視劇《姥爺的抗戰》,待拍攝完成后又將劇本賣給了上海新文化拍攝了《我姥爺1945》。該微博稱“兩部劇都由王學圻主演,其故事結構雷同,故事情節相似度80%以上。兩部劇的編劇、制片人甚至副導演都是同一個人!出品方卻是兩家,說白了同一伙主創騙了兩個公司!而對比《姥爺的抗戰》和《我姥爺1945》的介紹,劇情相似度極高。”

  如果真如爆料者所說是“一劇兩賣”,及同一創作團隊將同一劇本賣給兩家公司,為何王學圻會同意“重復”扮演兩遍姥爺?這中間有何蹊蹺?為此,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了當事雙方。《姥爺的抗戰》片方說,是制片人和編劇想拍續集,在遭到片方拒絕后無視版權協議,擅自偷換了投資方另起爐灶,目前已正式起訴﹔而《我姥爺1945》的制片人劉麗莎則堅稱,兩劇既不是續集也不是第二部,是完全無關的兩個故事、兩個項目。至於為何都叫“姥爺”?劉麗莎說:“姥爺是全國人民的統稱。”

  《姥爺的抗戰》方:

  《我姥爺1945》未獲授權 擅自開拍

  《姥爺的抗戰》出品方頒德傳媒宣傳總監曹先生口中的說法是:最早,制片人劉麗莎和編劇鮑光滿帶著關於“姥爺”的“簡單故事”與頒德公司接觸,公司與其簽訂創作協議,買下包括改編權在內的全部著作權,“協議中我們對改編權有明確界定,即我們公司擁有在原劇本基礎上改編成獨創性全新作品的權利。雖然同意編劇在劇本基礎上改編和出版小說,但編劇擁有的是署名權、出版權,不擁有小說的改編權。在小說基礎上進行電視劇改編,需要得到我們頒德公司的授權。”

  2013年1月,《姥爺的抗戰》開機,同年10月取得發行許可証。曹先生說,“之后,制片人劉麗莎和編劇鮑光滿向頒德公司提出拍攝《姥爺的抗戰》續集。對於一部正在發行階段、還未實現投入產出的項目,公司是不會貿然制作續集的,所以我們未予同意。不久,傳出《姥爺2》即將開機的消息,我們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官網上查到確有立項,名字叫《我姥爺的故事》,故事梗概相似,主人公的名字居然都是完全一樣的。”曹先生表示,頒德公司立刻與制片人劉麗莎和編劇鮑光滿聯系,稱對方未得到授權,沒有這樣的權利,同時向立項的出品單位上海新文化公司發去律師函,也未得到任何回復。2014年1月,《我姥爺1945》正式開機,主演仍是王學圻。

  《我姥爺1945》方:

  故事完全不同 《姥爺的抗戰》借此炒作

  對頒德方面的說法,此事核心當事人、《姥爺的抗戰》和《我姥爺1945》制片人劉麗莎予以否認。她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首先表達了兩點態度:“第一,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故事,既不是續集,也不是第二部﹔第二,我不想參與出品方的炒作。”劉麗莎再三強調,自己從未找頒德公司提出拍《姥爺的抗戰》續集,“我也聽說了他們的所謂內幕的細節,我隻想說我不會配合這樣的炒作。事實會有定論的。”劉麗莎還否認與頒德公司簽署著作權協議,“編劇信任我,把版權交給我,我無償贈送(頒德)拍攝完第一部電視劇就完了,沒有其他的關系了。”

  為何兩部電視劇都叫“姥爺”、都用王學圻主演?劉麗莎的解釋是:“兩部戲都是他這個年齡段的角色,而且市場上活躍的、差不多歲數的男明星屈指可數,我跟王老師合作得很熟悉了,當然會首先想到他。姥爺是全國人民的統稱,更何況家庭劇裡都叫婆婆媽媽的也很多。”而對於《我姥爺1945》在立項時,主角名字跟《姥爺的抗戰》完全一樣,劉麗莎的回應是“不清楚”。

  《姥爺的抗戰》已起訴《我姥爺1945》

  曹先生稱,今年7月2日,頒德公司已正式就《我姥爺1945》侵權一事向法院提起訴訟,9月底第一次開庭。曹先生說:“庭上對方律師以《我姥爺1945》仍在后期制作中,內容屬於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提供成片作為比對的依據。但事實上,在開庭前一天,《我姥爺1945》已經在武漢地面2套播出了。主人公的名字改成了趙寰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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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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