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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幼女诬告老师强奸 央视记者公开道歉信引关注【2】

2013年10月24日10:55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央视记者刘楠对网友质疑的回应(图片来自刘楠微博)

网友观点:

@娄池:我坚持认为她在小女孩承认未被强奸后拖了20天才报道不合适,你委屈20分钟就这么难过,那受害教师的20天是怎么过的?

@勤劳的企鹅仔:一个记者的职责,到底是要依靠ta自己并不一定专业的知识和并不一定公正的立场去替大众筛选,过滤信息,最后只呈现自己认可并且符合自己认识的“事实”,还是应该去尽量报道客观事实,然后让大众去自我判断呢?小女孩多变,记者报道时完全可以将此前提写出,而不是自己去充当警察法官的角色。

@magnolia123:这个记者还是不错的,那么多记者人云亦云,只有她去认真求证了。

@中文系小王子:昨晚看过文章,感觉震撼——事情如此一波三折。试着评论一下:这篇文章,其实应该是记者审慎公布事件的最新进展,而所谓“进展”必须是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托,否则只能是搏出位、博眼球。对于一个没有独立判断能力、独立价值观的孩子,且有反复无常、经常颠倒矛盾,更得审慎对待。大众传播,当以传播真实信息为己任;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更是一个具有公信力媒体的应当且必须具有的品质。当然,媒体的公信力,归根到底需要每一个媒体人真实的道德操守。记者用自媒体的互动式交流审慎、坦承公布新闻信息,值得一赞。“对道歉动机,依旧保持警惕”,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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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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