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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幼女诬告老师强奸 央视记者公开道歉信引关注

2013年10月24日10:55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思思(化名)的道歉信(图片来自刘楠微博)

人民网10月24日电(宋心蕊) 今年7月份,一条“湖南12岁幼女遭强奸,生下孩子当证据”的社会新闻成为网络热点,作为新闻当事人的女孩思思(化名)指认犯罪嫌疑人是学校的三位老师,经过媒体报道后更是引发网民群情激愤的声讨。昨天,央视《新闻1+1》记者刘楠在自己的微博上贴出了思思的道歉信,并附上一篇题为《不能说的“秘密”——12岁幼女生子事件的意外走向》的记者手记。但文章中披露的“9月下旬女孩已承认故意说谎指证老师”、“希望取得老师谅解再公开道歉信”等采访细节再度引发网民争议,质疑记者为何不在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相,为蒙受不白之冤的老师们做出澄清。对此,刘楠删除了记者手记,重新在微博上回应了争议焦点。

刘楠写道:请大家谅解,道歉书为什么审慎发出:1、还老师清白很重要,如冤枉必须澄清。2未成年人保护很重要,思思已是受害者,担心被公开讨伐。3、思思主动道歉在先,之后我向老师转达,老师表示谅解。4、真相要核实。孩子多变。写道歉信后出于谨慎,我和她多次确认“冤枉老师“后,才发出。5、对道歉动机,依旧警惕。

晚上,刘楠又发布了一条长微博,写道:如果我第一个拿到思思的道歉信就立马公开,更会博得眼球,但我认为是不负责任。记者是把关人,真实客观的信息需要对照,尤其对于性侵案报道,尤其对于思思,这个对记者说话常会变卦的特殊孩子,我更要小心她是否会推翻自己的道歉。所以我审慎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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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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