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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也是治理主体 白云区“村中城”社会治理换新颜【3】

孙璐

2014年12月25日10:03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管理对象也是治理主体 白云区“村中城”社会治理换新颜

  专家肯定治理主体多元化

  对于白云区的社会治理创新,特别是大源村这一典型案例,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岳经纶多予肯定。他表示,大源村把管理对象变成治理主体,运用行业协会协助等治理主体多元化创新很有价值。同时,他也给出了一些建议:“综合来讲,政府应承担起责任,一方面提升公共服务,一方面加强治安、清洁,根据实有人口布置警力、人力。第二,管理层级也应该提升,不能让村这样一个非国家机构承担这样基本的公共服务,层级越高,可动用的行政资源就越多。第三,运用非政府组织,通过一些社工机构或是专业的社会服务组织来协助,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第四,建议外来人口输出地与输入地多联系,成立一些联合机构,更有助于当地的治理。此外,还需多管齐下,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从技术上增加自治能力。”

  对大源村采取的一些临时性措施,岳经纶认为,过去由于缺乏前瞻性,面对大量人口聚集的情况,都是靠基层政府去被动回应,采取一些非正式的、应对性的方式去处理。现在强调依法治国,所以必须想办法回到法治的轨道上。他认可从具体的管理情境出发、采取一些灵活的方式的必要性,但同时他也强调,在应急的同时也应探讨一些制度化的方式,这就需要更高层级的政府有政策配合、协调。他表示,要鼓励基层去探索不同的方式,同时提供政治、财政、法律上的支持,让探索出的方式合法化、制度化。

  大源村的情形在珠三角地区不是个例。岳经纶表示,珠三角外来人口集中,改变过去按照户籍人口配置管理资源的思路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能采取“鸵鸟政策”,借口公共财政不够、能力不够就忽视这方面的服务。不只是基层政府,市政府、省政府也应重视、协调,不能把管理责任都压在最基层的政府上,白云区采取的社会治理探索值得各地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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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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