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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告赢于正感慨"泪在眼眶" 曝于正曾私下求和解

2014年12月26日06:20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宣判后原告琼瑶委托代理人接受采访。王贵彬 摄

琼瑶、于正。

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 (传媒频道综合报道)昨天下午,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北京三中院)一审宣判,判定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立即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文字综合中国新闻网、新京报等) 

双方本人未到场

25日下午宣判现场,琼瑶、于正本人均未露面。由于本案涉及剧本《梅花烙》归属等五大焦点问题,在审判长宋鱼水的组织下,合议庭另外两名法官轮流用了半个多小时才宣读完判决书主文。【详细】

琼瑶:泪在眼眶,知识产权胜了

琼瑶第一时间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声,她兴奋称“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详细】

于正不服判决将上诉

于正工作室发出声明,表示不服判决,将依法提起上诉。“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详细】

多名编剧及业内人力挺判决

汪海林、赵冬苓、六六等多名编剧及业内人发微博力挺琼瑶和法院判决。

汪海林发文称,“我代表中国电影文学学会,表达对北京市三中院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案的判决的支持和肯定。裁决体现了尊重原创、保护原创的法律精神,这一裁决打击了抄袭剽窃非法改编的行为,是法制的胜利,体现了阳光下的公正。”对此,编剧董润年、俞白眉,都给予转发支持。【详细】

500万赔偿献给公益事业

琼瑶代理律师王军表示,从5月立案到宣判的8个月时间里,琼瑶本人经历了很大的精神煎熬,判决符合琼瑶的预期,也尊重了事实。王军称,500万赔偿扣除必要的诉讼费用,会捐献给公益事业。

于正被爆曾私下向琼瑶求和解

王军还透露,于正曾私下向琼瑶求和解,但并未让人看到诚意。他表示,琼瑶胜诉代表着法律对著作权人的保护,也希望琼瑶能继续创作《梅花烙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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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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