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子論文]新媒介環境下公共行政實踐的新形式:微博破案【2】--傳媒--人民網
人民網>>傳媒>>傳媒專題>>全國新聞學子優秀論文評選>>第八屆全國新聞學子優秀論文評選參評論文

[學子論文]新媒介環境下公共行政實踐的新形式:微博破案【2】

劉俊俊

2012年11月27日14:08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三)公安微博迅速發展的內在動力

1.政府公共治理模式與行政價值觀的轉變

在當下,我國非常重視公共治理模式的變革,具體表現為促進政府與公民之間關系的重新定位,政府由完全理性假設走向有限理性假設。建立在完全理性假設基礎上的傳統政府的公共治理觀念是自上而下的,重視的是一種威權統治。完全理性假設認為政府作為“管理人”在面對各種各樣的問題時,能夠尋找到全部的備選方案,也有能力預測全部備選方案的后果,可以從中抉擇出最好的、價值最大的方案。然而,諾貝爾獎得主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提出的有限理性假設則告訴我們,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在實際的管理中,政府的知識、信息、經驗和能力都是有限的,政府可以努力採取理性行為,但不可能在全部的決策環境中作出最優解,因此需要進行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這種公共治理模式的轉變也帶來了行政價值觀的轉變,由以往的注重權威、注重效率、注重任務、注重管理、注重組織機構的完善走向強調民主、強調公平、強調責任、強調服務、強調以人為本,重視人的價值,這就使得公安微博的開設和發展有了理念上的支撐。開設公安微博不僅服務、方便了大眾的生活,也鼓勵公民提出意見或建議,參與到公共行政中來,從而實現社會的開放式治理。

2.公民意識的覺醒對話語權的需求

公民意識是一種在現代法治下形成的民眾意識,現代公民意識的內涵非常豐富,具體可以表現為視自己和他人為擁有自由權利、有尊嚴、有價值的人,勇於維護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權利、尊嚴和價值。 擁有公民意識的公民對待國家和社會有著高度的責任感,對公共事務有著強烈的參與意識、監督意識和責任意識。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我國公民的公民意識也不斷覺醒,對公權力運作有了主動性的關注,而當公民對政府行政決策有了意見或建議需要發表時,就引起了對話語權的需求。話語權往往掌握在大眾媒體控制者手中,普通民眾很難接觸得到這種潛在的現實權利,而微博的興起則為公眾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平台,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公民對於話語權的渴望,公權力部門開設的微博也自然受到了高度的關注。

三、微博在偵查破案中的應用

在公安微博的發展過程中,微博破案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在實際的應用中,主要有協查通報、收集線索和証據、確認受害者和嫌疑人的身份、發布通緝令和懸賞通告四種形式。

(一)協查通報

協查通報是指上級機關以書面的形式要求下級機關協作調查某個涉嫌違法或違規的事項。上級機關通過發布協查通報要求下級機關對此類事件予以重視,並且要引以為戒。公安機關在微博上發布協查通報,能夠號召網友迅速擴散,從而達到讓群眾協助偵查,提高警惕的目的。

例如,2012年除夕,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區發生一起惡性殺人案。河北公安網官方微博發布協查通報稱:“1月22日我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區發生一起殺人案,嫌疑人潛入受害人家中,殺死三人后逃跑。嫌疑人:江樂書(別名,江平),男,41歲,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人,身高168左右。逃跑時穿土色迷彩帶帽棉服,藍休閑褲,棕皮鞋。請網友協助,對提供線索抓獲嫌疑人的將重獎。嚴警官電話:18932581586,QQ:763927590。”

(二)收集線索和証據

公安機關在案件偵查的過程中,需要收集大量的線索和証據。然而,面對巨大的工作量,有限的警力並不能完全滿足要求。警方開通公安微博后,利用微博能夠發動廣大的網友提供線索和証據,並且能夠通過公開部分案情,鼓勵人民群眾大膽提出設想和建議,為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提供有益的提示或警示。融合了群眾智慧的“開門辦案”,能促使警方更快的找到突破點,更迅速的破案。

例如,2011年12月1日,武漢市雄楚大街關山中學旁的建設銀行網點門前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5人受傷,性質極其惡劣。此案件在偵破過程中,警方利用官方微博大膽發動群眾進行舉報和尋找線索。而網友也通過私信、評論、留言等互動方式為警方出謀劃策,其中被總結出的“網友四大猜想”——嫌犯可能是軍迷、嫌犯應懂電氣、嫌犯左腿輕微殘疾、作案白色摩托是“迅鷹”全部猜中,展現了人民群眾的智慧。公安機關從發現嫌疑人、確定疑犯身份到最后的成功抓捕,都離不開警民之間的密切合作。

(三)確認受害者和嫌疑人的身份

警方在辦案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受害者或嫌疑人信息不完全,身份無法識別的問題,這無疑會給案件偵破帶來很大的難度。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警方所用的傳統方式一般為張貼公告、在報紙或者電視等媒體上發布通知、在公安系統的內部網絡中發布消息等。這些方式雖然能夠令一部分人群接觸到相關信息,但其傳播速度卻遠落后於微博。在微博上,網友通過轉發等方式能夠將警方發布的信息迅速擴散,讓更大范圍的群眾了解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的年齡、性別、身體特征等信息,從而提高身份識別的概率,有利於警方案件的偵破。

例如,2011年11月12日上午8點左右,在濟南市槐蔭區南辛庄一家酒店附近,有市民發現一名死亡男子躺在牆角邊,經法醫檢驗,系非正常死亡。槐蔭公安分局宣傳科第一時間在“濟南槐蔭公安”微博和“濟南槐蔭公安分局”微博上發布尋找尸源的消息。當天下午,受害人家屬在核對微博公布的信息后,致電專案民警,確認了受害者身份。

(四)發布通緝令和懸賞通告

公安機關為了盡快抓獲犯罪嫌疑人,減少嫌犯對社會的威脅、傷害,往往會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嫌疑人發布通緝令。而對一些特殊的案件,警方也有可能運用發布懸賞通告的方式調動群眾的積極性。有了公安微博這個平台,警方發布通緝令和懸賞通告就可以更加方便與快捷,而眾多微博用戶的進一步傳播擴散則可以讓更多網友獲取相關信息,更大程度地發揮通緝令和懸賞通告的作用。

例如,2010年11月23日,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廈門警方在線”發出了“懸賞尋尸 全城通緝”的微博:“11月14日,隨著退潮,一具女童的尸體被沖上高崎附近海灘,最后‘陪伴’她的隻有一身破舊的衣褲和編織袋,她身上傷痕累累,生前受盡虐待,死后才被投入大海。犯罪手段令人發指,罪犯必將得到嚴懲。警方懸賞5000元征集線索,相信網友的力量,您知道任何線索,請告訴我們!” 微博還配發了女童的照片和衣褲、編織袋的照片。這條微博被轉發了上萬次,網友提供了100多條有價值的線索,公安機關在半個月后順利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分享到:
(責任編輯:宋心蕊、趙光霞)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