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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圍毆暗訪記者? 長沙救助站:歡迎媒體監督【2】

朱敏

2013年01月10日08:11    來源:長沙晚報    手機看新聞

  7日晚11點40分左右,救助站接待室內,工作人員坐在監控上,阻擋記者查看。

三男子圍毆暗訪記者?

回應一:懷疑流浪者攜帶危險品

通報會上,黃智謀介紹了事情的經過:1月7日晚10時許,市公安局坡子街派出所王姓警官和協警護送一名20多歲的年輕人來市救助管理站求助。男子衣服單薄且已被淋濕,滿臉污垢。“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見其冷得瑟瑟發抖,拿來棉衣為其換上,然后會同公安干警一起詢問情況。”由於男子始終一言不發,於是公安干警與救助站工作人員將其作為無名氏進行了交接。

“后來精神病醫院駐市救助管理站醫生對他進行身體評估時,問他情況也不回答。當問他是不是嗑藥時,他情緒激動並將手馬上插進褲口袋。工作人員發現其褲口袋鼓囊得很大,問他裝了什麼東西,他大聲喊自己沒嗑藥,更加激動和緊張。”

救助站表示,因擔心男子精神異常,又擔心其口袋裡藏有刀具或者其他違禁物品,駐站醫生上前讓他掏出口袋裡的東西,但男子拼命捂住口袋,極力反抗。值班保安擔心他有精神暴力傾向,也上前採取臨時約束性措施。由於互相推搡,男子摔倒在地。“考慮到在市救助站公共場所其他人員的安全,工作人員想了解其攜帶的是何物而他又不同意的情況下才發生了肢體接觸,工作人員沒有違規行為。”

記者想離開被強行制止?

回應二:特殊對象不能自行放棄救助或離站

“‘我不接受救助了,我要出去,我要出去!’被摁在地上,記者眼冒金星,感覺幾欲暈厥,無奈告饒。‘現在想走?晚了!’用膝蓋頂著記者頭部的救助站工作人員出言不遜。”

對於記者文中的描述,救助站稱,工作人員認為男子是特殊對象,而根據國務院381號令和民政部兩個規范要求,為確保特殊對象的安全,特殊對象不能自行放棄救助或離站,需與其監護人或當地政府聯系確認后,才能由家人接返或由救助站工作人員護送返鄉。“而且工作人員並未說‘現在想走?晚了!’這樣的話語。”

后經檢查,男子口袋裡的電子產品疑似為錄音筆。“工作人員馬上將他放開,並對他宣講相關救助程序,他才報出家裡的電話號碼。”經聯系,其父証明男子所講屬實,無任何精神病等病史,救助站工作人員為其辦理離站手續,於當晚10時40分左右男子自行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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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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