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互聯網作為一種新媒體、新技術,給整個社會生活帶來了一系列深刻的變化,也為包括詩歌在內的文學藝術的創作與傳播、閱讀與批評注入了新希望與願景。那麼,網絡究竟能否讓日益邊緣化的文學藝術重現昔日的輝煌與榮光呢?
我認為:網絡不是文學的救星。
當前,盡管互聯網已深入人們的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並且對人們的生活與心理產生了巨大影響,它正改變著人們的生活習慣與生活方式,自然也影響並改變著作家的書寫與思維方式和讀者的閱讀心理與欣賞習慣。因此,作家必須與時俱進,了解、學習並掌握互聯網技術,自覺運用電子媒介,改變書寫方式和固有思維習慣。正如評論家吳思敬指出:“詩歌傳播新媒體的出現,是詩歌傳播史上的一次深刻變革,它在改變了詩歌創作方式的同時,也改變著詩人書寫與思維的方式,並直接與間接地改變著當代詩歌的形態。”
然而,互聯網的出現、網絡技術的運用,盡管是人類進步和文明的標志性事件,但它只是也隻能改變文學藝術的創作、傳播、保存、閱讀的形態,卻無法改變文學藝術本身的內在審美屬性。無論紙質媒介也好,電子媒介也罷,還是多媒體技術也好,它們都只是文學藝術存在的一種形式或方式、一種媒介或載體、一個平台或途徑,文學藝術的本質屬性依然是創新與唯美。就像評論家吳駿晨所說的:“詩歌的本質,和其他的藝術形式一樣,是人對自身以及環境的思考,是向人性深處挖掘的結果。網絡,只是一個載體,它和其他的出版媒介沒有什麼不同,其作用是使得詩歌作品多了一條通往讀者的渠道。”我也同意詩人黃梵所說的:“我不認為網絡可以改變詩歌,網絡的便捷並不等於詩歌的便捷,隻要是用語言寫詩,網絡便不可能侵蝕詩歌的界限。偉大的詩藝、詩歌精神,不會因媒介不同有所改變。”
當然,網絡等多媒體技術為文學藝術的生存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間和機會,可以也能夠極大地促進文學藝術的發展,為文學藝術催生新的美學因子和藝術元素。網絡作為虛擬空間,為作者的寫作、發表、修改、保存等都提供了空前未有的方便和及時,也為作品的閱讀、批評、存儲等提供了空間的方便和時速,尤其是超鏈接技術的運用使文學的閱讀視野空間迅速擴大和極度方便。同時,網絡寫作可以根據寫作者寫作意願和美學追求,自由地加入音樂、繪畫、游戲、動漫等其他藝術元素,使文學藝術獲得了全新的活力與生機。然而,它的隱蔽性、便捷性、自由性也使其寫作群體素質良莠不齊,作品質量參差不一,甚至出現由寫作軟件生成的大量口水詩歌、隨機散文等垃圾文本,廣遭人們詬病。
隨著現代工業文明和電子時代的到來,人類所能企及的物質空間極大地擴展,可觸及的文化與技術領域不斷拓寬,文學藝術的傳媒和傳播方式也同時得到革命性的豐富和發展。但是我們始終認為文學藝術的價值絕不以表現形式和傳播手段的不同或先進與否論高下,文學藝術存在的意義仍要取決於它對人的智能的開啟、精神世界的涵養以及對現實存在審視和終極指向的關懷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