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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敘事與文學敘事的多重審視

方毅華

2013年03月11日14:41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內容摘要] 新聞,原本是嚴肅的代名詞,是人們獲取信息、了解社會變動的主要方式。然而,傳統的新聞敘述方式似乎很難滿足現代受眾多元化的期待。於是,借鑒文學敘事手法,強調新聞的主觀性、戲劇性、情節性、情感性因素,強化事件的懸念、沖突或煽情、刺激的方面,模糊新聞與文學的界限,混淆新聞與文學的本質區別,走新聞故事化的路子,就成為一些媒體吸引受眾、贏得市場份額的重要措施。本文從內容取向、表現形式、文本屬性、語言表達等五個方面闡述了新聞敘事與文學敘事的差異,力圖澄清新聞傳播者的模糊認識,目的是警惕商業邏輯、市場經濟、競爭因素對新聞敘事的侵襲與僭越,避免傳媒在應該擔負的社會責任與短期經濟利益的獲取上出現偏差,以探索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新聞敘事之路。

[關鍵詞]新聞敘事﹔文學敘事﹔新聞故事化

對於“過去之事,眼前之事,將來之事”,新聞和文學都有自己不同的表現方式。然而,伴隨著市場化的進程,我國媒體已不知不覺處於后現代語境當中。過去以重要性見長的嚴肅新聞,因為其內容與公眾的距離、表現形式的模式化、語言的公文化,傳播效果在不斷衰減。在當今商業主義的氛圍之中,各類敘事成了大眾文化的重要內容,新聞報道也進入了敘事的時代,一個讓人眼花繚亂的“新聞故事化”時代。在 “講述”、“談話”、“揭秘”、“情感”類節目廣泛傳播,大把攫取受眾眼球的時候,“冷思考”就顯得尤為必要。筆者並不一概反對“新聞故事化”,但認為新聞敘事和文學敘事有著本質的區別。本文在簡要描述兩種文本的糾結的同時,從五個方面廓清新聞敘事與文學敘事的界限,力求通過系統分析、多維審視新聞文本和文學文本的不同特征,給新聞傳播主體構思與制作新聞文本提供些許的幫助,對於新聞閱聽人的理解接受活動提供若干參考意見。

一、文學敘事與新聞敘事內容選擇的不同——故事與信息

新聞敘事與文學敘事同中有異。有人曾戲言:文學是人學,新聞是“事學”。就文本而言,新聞與文學是兩個不同類別的人文學科。新聞反映的是客觀事實,而文學表達的是主觀情感﹔“情”是文學的重要特征。文學作品的主題思想是通過情感表現的,有了感情,作品要表達的主題思想才有力量。從文學敘事內容的角度來看,文學敘事的基礎是“母題”。韋斯坦因認為文學敘事的母題數量和結構相對穩定,主要可以歸結為生與死、愛與恨、美與丑三項二元組合結構,由此對應的基本題材就是戰爭、愛情與世俗生活。 絕大部分文學作品敘事主題都是由此產生的變體,描寫一種或多種母題。

文學敘事主題大多以情感發展為主線,通過性格、感情沖突塑造人物形象。文學敘事的母題不論生與死、愛與恨還是美與丑,都帶有強烈的感情判斷色彩。文學作品在安排情節時需要理性地建立大家的常識性認識,但感性是文學打動人的核心因素,文學敘事的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種感性敘事能否充分激發讀者的代入感和感情共鳴。例如狄更斯在《董貝父子》中對小保羅•董貝之死的場面刻畫,充滿了感傷的詩意,當時曾深深打動了讀者,英國“舉國上下,共同哀悼,僅次於自己家裡辦喪事”,英國小說家安娜•馬什•考德威爾寫道:“它把整個國家投入到了悲悼之中”。 文學敘事作品中的“事”一般而言是虛構的,亞裡士多德說:“詩人的職責不在於描述已發生的事,而在於描述可能發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和必然律可能發生的事。” 而新聞作品所敘之事,依據新聞的本質,則是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事,即事實。因此,新聞敘事應具有客觀真實的特點。新聞敘事要求敘事者從理性的態度出發,訴諸受眾的內容以信息為主,用客觀事實表現社會或人物狀態。當然新聞報道中也會有感性描寫、刻畫,但其目的是讓新聞敘事更生動、真實、有更強感染力。

再者,文學敘事主題通常具有較強的個人化特征,即敘事者對敘事文本傳達或是否需要傳達某個內容給讀者並不在意,更多是敘事者個人意識和情感的宣泄,這種敘事表達的極端體現就是二十世紀著名的文學流派——意識流。意識流作家主張完全的自我表達,重在表現人的下意識、潛意識乃至無意識的內心世界。在意識流作家看來,現實主義和自然主義僅僅是反映了外在的現實和表面的真實,而這個外部世界並不真實,真正的真實隻存在於人的內心主觀世界。因此,作家應把創作重心放在對人的精神世界的描繪上,寫出人內在的真實。在著名意識流作家喬伊斯《尤利西斯》最后一章描寫女主人公睡意朦朧的情態,其意識自由飄浮,模糊不清,最后完全消失,整段敘事不使用標點符號,不斷句,顯示意識流動的不間斷性。

而新聞敘事則將受眾放在重要的位置,以滿足受眾的各種信息需求為己任。敘事主題不再是凸現個人化的、側重個人內心活動的方面,而是投射、指向社會化的主題。如《兗州,2億噸大煤田不挖了》 ,說的是全國八大煤區之一的山東省兗州市,2006年探明一個儲量為2億噸的大煤田。是繼續吃子孫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博取眼前的實際利益、贏得個人升遷的砝碼,還是著眼長遠、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這條消息展示了兗州市決策者面對巨大利益誘惑,在經濟轉型期保持清醒頭腦,做出正確選擇的勇氣﹔揭示了封存2億噸煤田這一做法背后的重大新聞價值和典型意義。以兗州市一個縮影,反映出山東地方領導在經濟建設過程中,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執政為民、科學發展已達成共識、形成理念並轉化為行動上的自覺。作者深入現場採訪,生動地展示了決策中的矛盾與沖突。在波瀾起伏的敘述中,傳達了科學發展理念。這篇報道發表后,受眾反響強烈,引發公眾熱議,獲得了廣泛的社會影響。

文學的本質是藝術,新聞的本質是信息。藝術是人們對客觀事物產生的美感,是虛構的故事,它帶有作者強烈的主觀色彩。新聞是對客觀事物的反映,要求真實、客觀、理性,避免採編人員個人情緒的過度介入,應更注重受眾的需求和感受。

二、文學敘事與新聞敘事真實性的要求不同——虛構與紀實

文學敘事對人物、故事的要求在於藝術上、邏輯上的合理性,而非事實上的真實性。一部非凡的文學作品總是伴隨著一個或數個性格鮮明的人物,如從文藝復興時期的堂吉訶德、哈姆雷特到啟蒙時代的“拉摩的侄兒”和“老實人”﹔從現實主義的高老頭到浪漫主義的冉阿讓、卡西莫多﹔從男性世界的於連、巴扎洛夫到女性世界的簡愛、安娜•卡列尼娜,這些人物形象可能完全屬於虛構,但他們表達了人類社會可能具有的各類性格形象。而由這些性格形象發展開來的故事情節才具備打動讀者的感性力量。文學敘事中的優秀人物在被創造出來之后往往就具有了自身的生命力,其性格特征的邏輯化發展往往連敘事者也不能干預,所有這些人物性格雕像都牢牢樹立起了這些文學作品在藝術史上的不朽地位。因此塞利米安說:“小說作品不朽的主要條件之一就是要創造出令人難忘的新的人物形象”。 這並不是說文學作品中沒有真實的人物存在,而是在文學作品中出現的真實人物,其在作品中的行為、語言也完全是敘事者根據邏輯的創造。如法國作家大仲馬就喜歡用真實的歷史背景作為自己作品的故事線索,但在路易十四、黎塞留紅衣主教等著名歷史人物的塑造過程中,他也僅僅是通過歷史人物的性格特征來推斷這些人物應該有的語言和行動,而這與歷史真實毫不相干。大仲馬宣稱:“事實是什麼?它不過是我用來懸挂我的小說的一枚釘子而已”。 我們可以這樣認為,文學敘事中的故事、人物,要求在敘事風格上符合人物性格的自然發展,故事的邏輯性演進,是現實生活中的可能性表述而非必然性存在。

而新聞報道中涉及的具體故事、人物則完全沒有虛構的空間,真實性是新聞敘事的首要要求,真實是新聞的生命,紀實是新聞文本的根本特征。當然,新聞報道真實性的重構常常通過當事人的敘述鋪陳出來,一些偏於主觀的敘事可能帶上當事者回憶的誤差和個人烙印,記者也可以在採訪中引導敘事的走向,但不允許加入記者個人的想象和判斷。對文學敘事來說必不可少的想象力和編排情節能力是新聞敘事的大忌。如廣播新聞《見証生命的奇跡——69名礦工兄弟成功獲救現場直擊》 ,說的是在三門峽陝縣支建煤礦淹井事件發生后,河南人民廣播電台記者連夜驅車趕到事發現場,最終抓住礦工脫困這一激動人心的時刻,以現場直擊的形式和豐富的現場音響,真實地反映了脫困礦工、救援人員以及現場所有人的激動、喜悅、感動,凸現了社會各界和政府對被困礦工的全力救援以及和諧社會對生命的高度責任感。廣播記者的親歷和目擊給聽眾強烈的震撼感、現場感和實証感。

文學與新聞的區別在於,文學是塑造典型形象,新聞是重現特定形象。所謂“重現特定形象”,即現實生活中的確有那麼個人,那麼件事,那麼處景,你經過選擇,把它如實記錄下來。文學通過典型形象反映現實,新聞通過新鮮的事實反映現實﹔文學要求典型形象忠於時代,新聞要求報道中的典型忠於事實,通過事實反映時代。真實是新聞的第一要義,新聞以真實為生命,因而拒絕虛構。而文學允許虛構,即文學可以運用典型化的原則,創造出作者心目中的理想人物。如魯迅的作品《祝福》中的祥林嫂一角,所發生事件和人物的行為都是魯迅在現實生活中所遇到和看到的不同人物遭遇的綜合體,再加上藝術的情感渲染,深刻反映了舊中國社會底層人民的真實生活情景與精神狀態。也就是說,文學可以塑造典型,而新聞隻能選擇典型,即選擇那些有典型意義的真人真事,這些人和事又必須是新鮮的、特殊的、有著廣泛社會意義的。由此可見,虛構與否,是新聞與文學的一個分水嶺。

三、文學敘事與新聞敘事文本結構的不同——復雜與簡單

一般認為,文本結構指的是文章謀篇布局的組織結構,它實質上是文本符號的編碼方式,也就是文本話語的結構方式。它體現著敘述話語的邏輯關系和次序關系。文本結構的核心問題不是“說什麼”,而是“怎麼說”。

首先,文學文本的篇幅相對較長,尤其是長篇小說,一般都在幾十萬乃至幾百萬字,時間跨度較大、涉及的人物眾多、情節曲折、結構復雜、卷帙浩繁、波瀾壯闊,如我國著名的古典文學作品《水滸傳》的敘事結構就具有多重性、復雜性的特點。這部小說的從主線上看,是梁山好漢聚義除暴,與官府朝廷的奸臣當道、官逼民反形成了兩條平行的主線,在這兩條主要線索之下,又有無數條從屬性情節。梁山好漢108將幾乎都有自己的故事。如林沖的故事、武鬆的故事、魯智深的故事等等,這些故事之間既平行不悖,又都與大情節故事交織在一起,像一張鋪開的大網相互關聯。而新聞文本的結構尤其是消息相對簡單。它的結構要素穩定明確。結構要素5個“W”和1個“H”,尤其是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缺一不可。它們支撐起新聞文本相對穩定的模式,易於新聞傳播主體把握,受眾也比較容易理解。其次,文學文本的具體結構形式往往千變萬化,而新聞文本的結構形式相對單一。消息的寫作一般包括導語、主體和結尾三個部分。而且“倒金字塔不會過時,而且永遠不會過時”。 我們至今仍然認為它是傳播信息便捷有效的結構形式,也是最成熟的新聞文本結構形式。而文學敘事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文學文本常常有意超越生活世界、事實世界的結構和邏輯,將日常生活中的人和事強化、淡化、凝聚、扭曲、縮短、拉長、顛倒,它的結構因而往往顯得離奇古怪又出人意料,與新聞文本結構的簡單性形成鮮明的對照。新聞文本的敘事結構往往比較簡潔,大多數新聞文本的主體內容採用與新聞事實客觀結構(時空結構、因果邏輯等)一致的方式展開。新聞文本與新聞事實的同構性,加上新聞傳播主體再現新聞事實時的合理簡化和必要提煉,可進一步增強新聞文本敘述結構的易讀性和簡明性,也給新聞接受主體對文本的解讀帶來便利。如消息《我國離婚率算高一倍》 導語就直截了當指出:“我國的離婚率被人為翻了一番,並且這一統計錯誤足足延續了近20年。”接下來,消息的主體部分講述上海專家如何發現統計漏洞:一件離婚案按人頭變成兩件。消息結尾依據事實進一步說明:“據了解,我國目前的離婚率低於世界水平,上海的離婚率近年來在全國第四、第五位上下浮動,約為全國離婚率的一倍。”敘事文本簡潔、清晰、易讀,獲得第十八屆中國新聞獎報紙消息二等獎。

“怎麼說”與“說什麼”往往密切相關,內容對形式的決定性不可否認。文學內容要以文學的方式表現,新聞內容要以新聞的手段再現。如果罔顧這種根本的界限與規范,文學文本和新聞文本獨立存在的價值將大打折扣。新聞文本是對本源形態的新聞——新聞事實——的復合再現,新聞文本的主要使命是告知閱聽人客觀事實的本來面目。隻有能夠反映新聞本質、體現新聞傳播基本使命的新聞文本,才能符合新聞傳播規律的要求,才是名副其實的新聞文本。

四、文學敘事與新聞敘事語境的不同——高語境與低語境

文本語境是指文本內部語言運用過程,以及上下文之間特殊的結構關系所形成的語言環境。就像人是社會中的人一樣,語言同樣是語境中的語言,隻有在一定的語境中,語言才會被解釋或顯現某種意義。文本語境有高低之分:“高語境(high context)傳播的訊息是:絕大部分信息或存於物質語境中,或內化在個人身上,極少存在於編碼清晰的被傳遞的訊息中。低語境(low context)傳播正好相反,即大量的信息被置於清晰的編碼中。”

對於文學文本來說,它的“一些內容被有意地‘懸置’或‘隱去’,為閱聽者留下‘空白’和‘不確定性’,是一種‘開放’的文本,‘高語境’的文本,它的‘含義’更多的依賴於上下文所構建的語境,而不在於直接的編碼。” 理解高語境文本,不僅要懂得字面之意,還需要領悟字裡行間的表達,解讀“言外之意”。文學作品是典型的高語境文本,所謂“一千個觀眾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省略、縮寫、場景、延長、停頓是文學家常用的時間變化的形式,這五種基本形式在文學文本的敘事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它使文學文本形式豐富多彩的同時,也給接受者的解讀帶來難度。文學家還經常依據事件的因果關系將故事的情節安排得若明若暗、迂回曲折,文學作品的接受者也就在閱聽過程中跟隨作者曲徑通幽或柳暗花明。文學家還常利用設置懸念的手法,激發接受者探尋真相的欲望和閱聽期待。最后的答案也許交待也許故意不交代,不交待的目的在於使接受者收獲意義的多重解讀。如《圍城》的結尾一段,寫男主人公方鴻漸與妻子大吵一架后,妻子出走姑媽家,他痛苦地睡著了:“那隻祖傳的老鐘從容自在地打起來。……這個時間落伍的計時機無意中包涵對人生的諷刺與感傷,深於一切語言、一切啼笑。” 並沒有說明他與妻子后來是和好了或是分手了,只是借著舊鐘表,通過簡單但又頗具深意的幾句議論,舉重若輕,結束了這部偉大的作品。同時讓讀者掩卷沉思,回味無窮。

編輯記者採制新聞文本的目的是向閱聽人傳播明確的事實信息,從而達到引導輿論的目的。它要求信息置於簡明清晰的編碼之中,文本的意義不能過於依賴語境、依靠言外之意或字裡行間的表達或暗示,以避免理解的多義和歧義,因此新聞文本是一種典型的低語境的文本。與文學文本不同,新聞文本力求提供完整的、真實的信息。新聞敘事不給受眾在文本中留下“合理想象”或“彌補空白”的余地。在傳達事實信息方面,傳播者要力求構建一個“相對封閉”的系統,並且事實信息的正確性是惟一的,不允許受眾曲解和展開想象的翅膀。新聞敘事不搞彎彎繞也不故弄玄虛,它探尋事情真相並明白地告訴人們事實如此,這就是真相。沈從文在小說《邊城》結尾這樣寫:“這個人也許永遠不回來了,也許明天回來!” 但新聞就必須直接敘述事實,不能寫成:“這個犯罪嫌疑人的殺人事實也許已經發生,也許永遠不會發生!”新聞文本這種語境上的“相對低度性”與“相對封閉性”要求對於新聞敘事非常重要,它保証了新聞傳播追求事實真相的品質,維護了新聞傳播滿足閱聽人需要的大眾化風格,減少了受眾認知或反應上的偏差,有效防止了新聞收受中的信息減損和扭曲變形現象,使新聞文本能准確傳達其所包含的特定含義,最大限度地做到有效傳播。總之,採編人員要在新聞文本中營造有利於事實傳播的語境,才能達到有力引導輿論的目的。

五、文學敘事與新聞敘事文本語言的不同——審美與實用

語言是一切事實與思想的外衣,是反映主觀和客觀世界不可缺少的手段。文學語言是以審美為標准的對語言的特殊運用,文學語言是描繪人生圖畫的特殊工具,是集中傳達人們審美意識的物質手段。文學的審美功能和社會思考功能決定了其文本語言的本質是“塑造形象的語言、傳達感情的語言、審美獨創的語言”﹔它的傳播目的是向閱聽人傳達作者的思想、感情,其特點是准確、生動、形象、感情豐富、富有想象力。文學語言的准確性是與形象性聯系在一起的。語言不准確,藝術形象就會失真。文學語言的生動性主要表現在充滿活力、幽默風趣、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富有美學效果。如錢鐘書《圍城》的開頭一段:“紅海早過了,船在印度洋上開駛著,但是太陽依然不依不饒地遲落早起,侵佔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紙浸了油變成半透明體﹔它給太陽擁抱住了,分不出身來,也許是給太陽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隱褪后的夜色也帶著酡紅。到紅消醉醒,船艙裡的睡人也一身膩汗地醒來,洗了澡趕到甲板上吹海風,又是一天開始。……” 這段富有“錢氏風格”的文字以藝術的手法描寫敘事情境,使讀者通過閱讀仿佛親臨現場,獲得審美情趣。

而新聞敘事的告知功能決定了其文本語言的本質是“信息傳播的語言、報道事實的語言、揭示問題的語言、快速交流的語言”。新聞是一種再現的話語。新聞語言的傳播目的是傳遞信息,因此不僅要求構成新聞的基本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因果必須真實,而且過程、細節、數字、引語、背景等也不能有差錯,因此新聞語言力求准確、朴實、通俗、簡潔,盡量避免模糊和歧義。我國著名語言學家呂叔湘先生也說過:“新聞語言的首要要求是准確” ,這是新聞傳播的內在要求。新聞語言的准確,指的是概念明確,判斷准確,推理合乎邏輯,表意明確,符合客觀實際。例如《我國首開時速350公裡動車組列車》 這條短消息,報道的是我國第一列時速350公裡“和諧號”動車組開行的重大事件。消息准確記錄了列車僅用5分鐘,人們感覺不到噪音和晃動,時速就達300公裡﹔經過29分鐘就從北京南站到達天津站﹔記者還通過採訪乘車的打工妹,用直接引語告訴讀者票價58元很便宜﹔通過經濟學家的話說明動車組開行的意義,給京津兩地人民生活帶來的變化。報道短小精悍,信息量大,現場感強,用簡短、朴素、清新的語言,呈現了高速列車開行的生動場面。新聞不僅要求篇幅簡短,語言也要求簡潔明快。簡潔而意味深長的語言容易為人理解和接受,這樣的新聞也容易達到預期的目的。毛澤東同志所寫名篇《我三十萬大軍勝利南渡長江》語言非常簡潔。“長江風平浪靜,我軍萬船齊發,直取對岸”。寥寥數語,將我軍渡江時的自然環境、英勇氣勢和規模,介紹得清清楚楚﹔“好似摧枯拉朽,軍無斗志,紛紛潰退”,僅僅十四個字,又將國民黨軍隊的腐敗無能以及行將滅亡的狼狽處境刻畫得一覽無余。新聞的讀者和聽眾成千上萬,他們的年齡、職業、知識水平、接受能力各不相同,因此新聞的語言還必須通俗,易於為大多數人接受。如果新聞文本充滿難懂的專業術語、技術名詞,充滿歐式的倒裝句、復合句、雙否定句,充滿古詩詞、文言文,充滿繁復的修飾語,充滿不規范的“火星文”,就會失去一大批受眾。新聞文本的本質在於為接受主體提供明白清晰的事實信息,因而要盡量避免因文本語言不明確導致的誤解。新聞文本語言的准確性和簡潔性是以新聞接受主體的易受性為前提的,即文本的敘述應讓普通階層的人群感到通俗曉暢。構成新聞文本的語言本質上是傳真性的、寫真性的、再現性的、記錄性的。新聞語言最基本的要求是用簡短、明晰、准確的陳述句敘述事實,力求減少傳播時語言的阻滯。

綜上所述,新聞與文學敘事有諸多的不同,又有著許多相通之處。新聞與文學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它們同屬於社會意識形態范疇,都反映社會生活,都以社會的人為主題,都具有具體性、生動性和可感性。二者都強調真實性,都把真實地反映時代視為自己的使命,但它們對真實性又有各自的理解與詮釋。二者都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反映客觀現實,即便是新聞圖片也要用語言文字加以說明。文學的一些表現手法,新聞也加以運用﹔新聞所報道的事實,常常成為文學的素材。新聞與文學之間的差異也是多方面的。新聞的優勢在於“快速反映”,文學的優勢在於“耐人尋味”。新聞是易碎品,它的新鮮性可能會隨時間的推移而揮發殆盡﹔文學的藝術性則如陳年佳釀,久而彌香。同時,兩者的區別還體現在功能、內容、表現手法上。在功能上,新聞是雪中送炭,滿足人們基本的生存需求﹔文學是錦上添花,讓人在生活之外用心去欣賞。一個實用性強,要求新鮮﹔一個審美性強,要求升華。在內容上,新聞表現事物,報道事實即可﹔文學則主要表現人物形象,注重描寫人物的心理活動。在表現手法上,新聞追求“實”,要求真實平衡,寫作要求客觀理性,不摻雜個人感情﹔文學則可利用各種修辭手法塑造人物,涂抹強烈的感情色彩。新聞敘事像攝影,文學敘事如繪畫,兩者既有聯系又有著鮮明的界限。

新聞文本是新聞傳播主體勞動和智慧的結晶,是新聞接受主體認知評價的對象,是傳、受主體在新聞傳播互動中進行交流、溝通和互動的中介。新聞文本既反映著傳播主體的傳播目的和傳播水平,也直接影響著新聞接受主體的信息收受活動。在現實生活中,特別是在人們的精神交往活動中,對不同的文本,根據理解經驗,以及在實際中形成的共同規范,有著相應不同的解讀期待。人們閱聽新聞文本的目的是獲得關於自然環境、社會生活變化的新鮮信息和真實信息——新聞事實世界的信息,新聞文本包含的任何信息,都必須以事實信息為基礎。基於此,新聞文本應滿足受眾這一根本期待。

(作者方毅華系中國傳媒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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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光霞、燕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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