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在中國,3·15是消費者的節日———商家會在這一天,打折優惠取悅消費者﹔3·15也是一些商家的忌日———在這一天提心吊膽,怕被媒體選中,成為3·15的祭品。
每年央視3·15晚會,都有一批企業被曝光。2011年,國美、錦湖輪胎等企業上榜﹔2012年,家樂福、麥當勞、中國電信、招行工行等企業被點名。時光到了2013,肯定又有企業擔心將“躺著中槍”。
消費者為媒體維權叫好,但消費者也在疑問,揭露出一批批“黑心”商家,何以仍有那麼多企業前赴后繼,不斷試探消費者底線﹔那麼多工商、質檢、環保部門主持正義,為何我們飲用的水、呼吸的空氣、餐桌上的食品、炒菜的用油、嬰兒的奶粉,依舊屢屢出狀況?
為保鮮噴藥的蔬菜、藥袋中成長的蘋果、噴藥變紅的西紅柿、吃瘦肉精長大的豬,還有地溝油、三聚氰胺奶粉,每年被曝光的產品不算少,雖然年年3·15,時時質量監督,但中國產品質量的信任度卻在不斷下降。提高產品質量,恢復消費者信心,讓中國制造成為高質量的代名詞,似乎成了擺在政府、商家和消費者面前的一道難以逾越的門檻。
回望國外市場,其實我們經歷的問題,英國、德國、美國幾十年前也同樣經歷過,倫敦的毒霧、污染的萊茵河、化學制劑污染的食品,發達國家的人們也曾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但他們通過立法、執法、提高公眾覺悟等眾多方式,逐步走出危機。
我們在產品質量方面的法律條款、媒體監督、質量檢查、社會團體保護,體系不可謂不嚴密,但產品為何年年讓人揪心?對比差距,重要原因在於執法不嚴,導致違法成本過低﹔還有就是公眾對待產品質量問題覺悟尚待提高。
商人逐利,天經地義。商人,在法律框架下獲得自己最大的利益,是市場經濟應有之義。如果商家給予工商、質監、媒體一些好處,啥事兒都能擺平,違法的成本有限,那就沒人去嚴格守法。如果這種行為成為行業潛規則,那些靠提升產品質量、淘汰次品的商家,成本上升,反而會在競爭中被淘汰。針對產品質量問題,我們已經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但有的罰責過輕,更嚴重的問題是執法不嚴。嚴格執法,才能讓商家畏法。必須讓嚴重違法者傾家蕩產,讓受害消費者獲得應有賠償。
此外,在嚴格執法的同時,要鼓勵消費者運用法律維權,社會要提供廣泛而周到的法律服務。每個消費者,都應該學會“較真”,成為“王海”。每個人不僅要有“權利意識”,也要有“責任意識”﹔不能習慣於凡事“事不關己高高挂起”,或暗地裡自己獲得賠償了事,不能隻做子民或刁民,更要去做個護法的公民。
謹慎立法,嚴格執法,再結合新聞曝光、執法監督、社團維權等綜合治理手段,大幅抬高商家違規成本,消費者權益才能得到根本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