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發
兩會期間,央視的3·15晚會對各家企業來說都是一場大考。售后服務難、寬帶“霸氣十足”、網購“太囧”、汽車售后難題、“惱人”的美容服務等,都是今年可能被曝光的大熱門。對消費者來說,每年的央視3·15晚會已經成了一座燈塔,明確地告訴他們消費的陷阱在哪裡。
從1991年3月15日央視首次直播3·15晚會起,這一專題晚會已持續了20多年。從開播以來,晚會揭穿了無數的騙局、陷阱和黑幕,維護了公平公正,也改變了無數人的命運。每年的3月15日,3·15晚會都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發出強烈呼聲。
20多年來,3·15晚會的主題也在不斷變化,無論是1998年的“為了農村消費者”還是2003年的“淨化消費環境,提升消費質量”﹔無論是2002年的“共筑誠信 我們在行動”,還是2012年的“消費與安全”,我們可以看出,消費領域的安全問題不斷呈現新的特點,其背后是消費者不斷要接受的考驗和煎熬。
央視3·15晚會令眾多問題企業心慌意亂,在一定程度上彰顯了媒體監督的力量。在媒體對問題企業、問題產品進行監督的同時,還引發了社會力量的監督。對整個消費環境而言,這絕對是一種正能量。也正因為如此,央視每年的3·15晚會都備受公眾期待。
但我們也無奈地看到,3·15晚會經歷了20多年還在持續,說明我們的消費環境並沒有得以根本改善。2009年央視3·15晚會之前,總導演尹文曾經對媒體表達過希望取消這個晚會的願望,他說:“我覺得未來3·15的理想狀態應該是取消3·15晚會。希望未來3月15日這一天不再是個投訴日,不再是個打黑日,而是消費者的節日,消費者因自己的節日而快樂,晚會變成真正的狂歡晚會。”
消費質量問題的徹底解決,顯然不能依托於權威媒體的一場晚會。事實上,媒體監督、社會監督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問題不必等到3月15日這一天再來解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變成了“打假日”,同樣拷問了監管環節的缺失。媒體曝光的問題,很多是長期普遍存在的。遺憾的是,因為一些監管部門不痛不痒的監管和處罰,甚至存在著瀆職或者包庇,導致問題商家依舊囂張,直至被權威媒體曝光才得以收斂。從這個角度看,3·15晚會也承載了很多原本不必承擔的責任。
晚會一年才有一次,而消費者每天都在消費。雖然說央視3·15晚會的聲譽日益壯大,可以震撼問題企業,但一座燈塔的光亮畢竟有限,單靠一場晚會不足以為消費者撐起保護傘。建設安全的消費環境,需要更多媒體發揮力量,更需要各監管部門真正擔負起監管懲處的責任,如此,消費者權益能夠得到切實保障,3·15晚會才真正有望實現從“打黑”到“狂歡”的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