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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瑤訴於正《宮3》侵權索賠2000萬 盤點抄襲事件始末

2014年05月28日07:18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微博截圖

人民網北京5月28日電(記者 趙光霞)由於正擔任編劇的電視劇《宮鎖連城》(簡稱《宮3》)本月4日已在湖南衛視收官,瓊瑤代理律師王軍昨日通過微博透露,瓊瑤起訴電視劇《宮鎖連城》編劇於正及制作公司侵犯《梅花烙》著作權案,27日上午已正式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立案。

《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轉發王軍微博並代瓊瑤發言稱,如果勝訴會將所得賠償捐贈給內地慈善機構,“經過一個月的填表、公証、辦理各種手續,終於控告於正侵權的案子,正式進入法院了!感謝律師團隊的辛勞!本案如果勝訴獲得賠償,將以透明化的方式,捐贈給內地的慈善機構,做為偏遠貧困地區的教育基金!”

王軍表示,瓊瑤方提出2000萬賠償請求,索賠不是目的,最終希望能規范行業行為,估計未來兩三個月將會開庭審理。王軍還透露,瓊瑤健康有所恢復,未來開庭是否出席,還待溝通。

一封舉報信拉開版權大戰

4月15日,瓊瑤通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公布寫給廣電總局的一封公開信,舉報於正抄襲其作品《梅花烙》,稱“目前正在中國大陸播出的電視連續劇《宮鎖連城》,署名編劇於正,《梅花烙》的主要情節與故事脈絡,幾乎全部被套用於《宮鎖連城》的劇情之中,抄襲侵權情形之惡劣前所未見。”

對此,瓊瑤表示“忍無可忍”。

隨后,瓊瑤一一列舉其抄襲的幾個部分,認為該劇從主角的背景、主從關系完全跟《梅花烙》一致,支線角色除了名字換了,關系也跟《梅花烙》一模一樣,就連男主角洞房之夜跑出去與情人私會的細節都十分吻合。

瓊瑤在聲明中懇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領導,即時停止播出於正新劇《宮鎖連城》,並呼吁觀眾不要看該劇。

在瓊瑤刊登的聲明中,還附錄了眾多網友的回復。其中網友“做回自己”表示:作為一名作者,當自己的作品遭到剽竊是多麼痛心!還有網友直言:“是不是就是欺負那些95后00后沒看過《梅花烙》啊!可是你想過我們看過的人的感受嗎?要抄也抄個大家沒看過的啊!”

抄襲事件再度升級 發聲明稱將起訴於正侵權

4月28日,瓊瑤舉報於正抄襲事件再度升級,瓊瑤通過《花非花霧非霧》官微發表“電視劇《宮鎖連城》涉嫌版權侵權媒體聲明函”,聲明稱將正式起訴於正侵權,“我決定委托專業律師控告《宮鎖連城》侵權方,訴諸法律維護《梅花烙》的版權權益”。

瓊瑤指出,“最近一周來,不但侵權劇集的首播衛視沒有停止播出,網絡與其他播出平台又開始或計劃播出該劇,侵權對我造成的身心傷害進一步加劇,不知尊重原創、保護智慧財產權(知識產權)的公理正義何在?”所以敬告計劃播出《宮鎖連城》劇集的播出單位,停止侵權劇集的播出安排,“否則,代理律師將有權基於本人的授權啟動相應的訴訟追責程序”。

於正“抄襲說”純屬巧合 偷龍轉鳳不屬於某個作家

對於瓊瑤質疑《宮3》抄襲《梅花烙》,隨后一個小時左右,4月15日下午於正在微博中作出回應,解釋“抄襲說”純屬巧合和誤傷,並將“抄襲”傳聞歸咎於部分網友和媒體,“炒作了一些聳人聽聞的話題,沒想到也讓您受到困擾”。於正在聲明中還說到,“我們沒有任何惡意借您的作品進行炒作,更不用說冒犯。藝術本來是需要繼承與發展的,您一直是中國言情劇的鼻祖,您對中國編劇技巧和故事架構的創新和發展無人能及”。

面對起訴和質疑,於正再次談及此事時稱,“我覺得隻有沒文化和人雲亦雲的人才會提出這樣的問題。偷龍轉鳳是古代文學中的一個經典橋段,像《三言兩拍》這樣的經典當中(都有),這些都是古人留下的文化遺產,它不是屬於某個作家或者編劇的。”

國台辦談瓊瑤訴於正:積極維護兩岸同胞知識產權權益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4月30日上午在北京舉行記者會,發言人范麗青就瓊瑤狀告於正侵權一事答記者問,稱大陸有關版權保護的法律是健全的,相關的司法救濟渠道也是暢通的。兩岸已經於2010年簽署了《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積極維護兩岸同胞的知識產權權益。

湖南衛視:希望雙方分歧和平解決

《宮3》在湖南衛視的首輪播出已經收官,瓊瑤的上訴事件並未對該劇的首輪播出產生影響。對於《宮3》引起的抄襲爭議,湖南衛視有關工作人員在4月28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應稱:“湖南衛視一直尊重並倡導保護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文化創意行業最核心的部分,文化作品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運行。一直以來,湖南衛視作為播出平台,播出的電視劇和電視節目都有國家行政主管部門下發的准予播出的相關文件和授權方出示的版權合法承諾。湖南衛視一直依據法律,服從行政主管機關的政策要求。對於電視劇《宮鎖連城》的版權爭議,我們尊重雙方當事人,也尊重法律的裁判,衷心希望雙方的分歧在法律框架內和平、公正地解決。”

網友:九成以上人力挺瓊瑤

在瓊瑤舉報於正抄襲的公開信發布后,有網站第一時間發起了關於“瓊瑤舉報於正抄襲,你怎麼看?”的投票,在投票中,支持於正的人寥寥無幾,九成以上網友都力挺瓊瑤,並認為“《宮3》就是抄襲《梅花烙》”。

編劇李業玲爆料於正“抄襲方法”

瓊瑤《寫給廣電總局的一封公開信》發布后,編劇李亞玲也在微博發文爆料,她坦言,“早在2009合作《大丫鬟》時,於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線和《梅花烙》主線結合起來寫成一部戲給他制作,被我拒絕。后來我另創作了《大丫鬟》給他。他說我這樣自命清高成不了大事,還說抄襲隻要不超過20%比如你把20集戲全抄了但隻要擴充到100集法院就不會追究。五年后他編劇的《宮鎖連城》終於問世”。

這個官司怎麼打?專家觀點不一

對於瓊瑤指責於正侵權,法律界專家對此案件莫衷一是,有專家認為,根據思想、表達二分法,著作權法隻保護表達形式,不保護思想,所以瓊瑤作品不受保護﹔而另一種觀點是: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梅花烙》享有著作權。如果存在抄襲,可以維權。

北京東易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虎解釋說,“著作權法隻保護表達形式,不保護思想”,是被許多國家接受的判斷著作權法保護范圍的理論。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侯仰坤認為,其實,在著作權法中,關於“表達”和“思想”的界定,一直存在爭議。“但我認為,表達形式和反映作者思想的內容是分不開的。我們不能把形式簡單地理解為‘文字’‘紙張’‘聲音’等載體,形式和內容是相輔相成的。就作品而言,‘故事情節’‘梗概’‘背景’就是內容本身,應同樣屬於法律保護的內容。”(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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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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