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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視議題設置情境下的網絡語言暴力【2】

——兼論全媒體時代媒介社會責任

黃建新,李  莉

2012年12月04日14:04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三、網絡語言暴力給業界帶來的警策

網絡新聞媒體從誕生之日起,就享有言論自由的在操作上的便利,而網絡媒體在倫理規約和自律方面的弱化境地,有時可能使得這種言論自由被濫用。有事關公眾議題設置的情境下,以為言者無過,可以在網絡媒體上率性而言、不受拘束,言說在我、聽之由人,實為認知誤區。

這個認知誤區源於不理解網絡新聞媒體的公眾議事平台功能(正如杜威所說的那樣)和議題放大功能(把議題提交社會和公眾加以注意和評議)。網路媒體既是公眾議事平台,就要有一定的規則:言論自由和理性討論應相伴而行。言論自由和理性討論,應始終是一對不離不棄的概念。公眾把設置議題的責任托付給新聞媒體(不論是傳統還是網絡媒體),也希望媒體征集和發布各方意見,以讓公眾“兼聽則明”,但是,言路自由並不是不受任何拘束,換句話說,討論是有邊界的——在公眾議事的過程中,如有誹謗、構陷、謾罵以及惡意煽動暴力和攻擊行為的言論或示意,都是社會倫理(有時是國家或地區法律)所堅決制止(有時是懲戒)的,語言暴力當然屬於被制止之列。網路媒體既有議題放大功能,就應保証進入公眾視聽的議題有討論和評議的價值。在議題設置情境下出現的語言暴力的謬誤在於:對本該進行建設性討論的公共議題施放噪音,把討論變成詆毀和攻擊,把社會輿論引向消極面。這個認知誤區還源於不理解媒體的文化表達功能。媒體在當下議事、導引輿論的同時,還有一種隱形的、長遠的文化影響力,正如傳播學名家丹尼斯•麥奎爾所說:“在文化的層面上,大眾媒介:成為社會現實的定義者與形象構成的主要來源,以及社會認同的主要表征﹔與其他任何單一的機構相比,大眾媒介是人們暇余生活中最大的聚合場所,它為絕大多數人提供共享的文化‘環境’。[4]”我們認為:如果一個新聞評論員在這種共享的文化環境中不加節制地信口謾罵,就是對公眾視聽資源的浪費。從這個角度看,語言暴力是附著了重度情緒化色彩的個人無理訴求和對他人(個體和群體)的無理貶斥、詆毀,無形中增加的是進入公眾視野的文化垃圾、犧牲的是理性對話場域和達成社會諒解的文化建構,其社會價值和文化導向,也是消極的和負面的。

我們認為,在全媒體時代,要避免和消除議題設置情境下的語言暴力,首先要從大處著眼,即改變傳統新聞媒體和新興網絡新聞媒體在踐行社會責任方面的不平衡態勢,構建適於全媒體時代的新版社會責任規約框架﹔其次,對於新興網絡媒體而言,在顧及自身商業運營模式和言路自由價值取向的同時,加強社會責任意識。應在網站上開辟評議通道,以獲取來自廣大網民的及時的媒介批評意見,同時,提高新聞出鏡人員的媒介素養,強化新聞內容產出的把關程序,以理性、建設性的態度和話語,為建構社會公眾理性議事平台而努力﹔第三,在社會責任的踐行方面,傳統媒體因有先發和相對成熟的優勢,似應義不容辭地在業界“以身作則”,並在新興網絡新聞媒體和公眾人物自媒體有諸如語言暴力的出位言行時,及時給予公開評議、形成來自業內的有力監督。

參考文獻:

[1] 百度百科.語言暴力[OL].http://baike.baidu.com/view/455600.htm.

[2] 微博“約架”[N].中國青年報,2012-07-23.

[3] (美)丹尼爾?杰?貝特羅姆著.曹靜生譯.傳播媒介與美國人的思想——從莫爾斯到麥克盧漢[M].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1.

[4] (英)丹尼斯?麥奎爾著.崔保國等譯.麥奎爾大眾傳播理論[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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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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